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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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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什么是“863”计划?其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1986年3月3日,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4位老科学家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高技术的建议。邓小平同志当即批示:“这个建议十分重要”,“此事宜速作决断。不可拖延”。在此后的半年时间里,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200多位专家。研究部署高技术发展的战略,经过3轮极为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o由于科学家的建议和邓小平同志对建议的批示都是在1986年3月作出的。这个宏伟计划被命名为“863”计划。
  “863”计划从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和中国的需要与实际可能出发,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方针。选择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7个领域15个主题作为我国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点,组织一部分精干的科技力量,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力争达到下列目标:
  (1)在几个最重要高技术领域。跟踪国际水平。缩小同国外的差距,并力争在我们有优势的领域有所突破,为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初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创造条件;
  (2)培养新一代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3)通过伞型辐射,带动相关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
  (4)为21世纪初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奠定比较先进的技术基础,并为高技术本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5)把阶段性研究成果同其他推广应用计划密切衔接。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发挥经济效益。
  在“八五”、“九五”和“十五”3个五年计划中。经过“863”计划的成功实施和广大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大批丰硕成果。目前正在执行的是“十一五”“863”计划。
  问:“十一五”期间,“863”计划的定位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继续坚持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以增强我国在关键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重点研究开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技术,统筹部署高技术的集成应用,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问:“十一五”期间,“863”计划重点支持哪些领域?
  答:“十一五”期间,“863”计划以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关键高技术领域为重点,第一批安排38个专题和一批重大、重点项目。通过专题和项目两种方式组织开展研究开发。
  问:专题如何设置,任务如何落实?
  答:专题是将探索性强、代表世界高技术发展方向、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并有望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对象,以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支持科研人员在确定的前沿技术方向。进行新概念、新方法。以及概念模型和原理样机的探索的研究。
  专题课题依托单位和课题组长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确定。专题课题申请指南主要通过科技部和“863”计划网站公开公布,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发布时间在每年的3月份。
  问;项目如何设置,任务如何落实?
  答:项目是从国家战略需求出发,以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组织集成性强、有望形成未来战略产品和技术系统、可以进行应用示范、有利于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并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的前沿技术研究开发任务。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重大项目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原型样机或重大技术系统为目标;重点项目瞄准特定的技术方向,以核心技术或单项战略产品为目标。
  重大项目任务通过定向委托、公开发布指南、招标(邀标)、定向发布指南等方式落实。重大项目课题不设子课题。主要承担单位承担的课题任务通过定向委托方式落实,课题总经费不超过重大项目国拨总经费的50%。其他课题任务,通过公开发布指南、招标(邀标)、定向发布指南的方式落实课题责任主体。重点项目落实方式包括公开发布指南、招标(邀标)、定向发布指南等。
  问:“863”计划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哪些部门?
  答:“863”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863”计划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领域办公室(简称领域办)和科技部所属的相关中心(包括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国家遥感中心,以下简称“相关中心”)。
  联办是科技部负责“863”计划综合协调机构;领域办是“863”计划各领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机构;相关中心是在领域办的指导下,承担“863”计划相关领域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
  问:“863”计划的专家组织有哪些?
  答:“863”计划的专家组织包括:“863”计划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领域专家组和同行专家库。
  专家委对“863”计划的战略决策和实施进行咨询与监督。由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专家组成;领域专家组为本领域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与技术指导,由各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同行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863”计划的实施,发挥同行评议作用。
  问:专题课题主要分哪几类?
  答:专题下设课题。专题课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探索导向类课题。申请者根据课题申请指南。提出具体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一类是目标导向类课题。申请者按照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的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具体课题名称和实现的技术路线。
  问:专题的主要管理流程有哪些步骤?
  答:专题主要管理流程包括:(1)课题申请指南编制和发布;(2)课题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3)同行评议;(4)课题评审;(5)非共识课题推荐;(6)课题立项建议和审批;(7)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批;(8)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和立项信息发布;(9)课题检查和调整;(10)课题验收;(11)专题评估和调整。
  问:申请专题课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专题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受理。申请者需认真阅读专题课题申请指南,确定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范围,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同时需要注意申请的经费额度不能超过指南规定的经费支持限额,并需严格按照申请书的规定撰写申请书和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将专题课题申请书报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问:如何进行课题同行评议?
  答: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请,按所属的专题或研究方向进行分组,由同行专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同行评议。

每项课题申请由7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同行评议主要从技术层面。对课题申请的创新性、先进性和重要性进行评价。同时对申请经费的合理性及任务的相关性进行评价。
  问:课题评审的方式有哪些?
  答:同行评议通过的课题申请进入评审阶段。探索导向类课题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也可采取网络会议、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目标导向类课题的评审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问:申请人如何了解申请结果?
  答:批准立项的专题课题统一通过科技部及“863”计划网站向社会发布。相关中心在课题立项发布后填写《“863”计划课题/项目申请未立项通知》。并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将未批准立项的课题申请反馈给申报单位管理员,申请人通过单位管理员了解申请结果。
  问:专题课题中期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课题中期检查方式包括会议检查和现场检查。会议检查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专家和2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从“863”计划专家库中选取;现场检查专家组由不少于2名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从“863”计划专家库中选取。专家选择遵循回避原则。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课题合同规定内容的完成情况、课题技术方向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课题实施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课题成员投入的时间及精力情况、课题依托单位承诺的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以及课题实施中其他突出问题等。
  问:什么情况下可提出撤销或者终止课题合同建议?
  答: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各方均可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提出撤销或终止课题合同建议:(1)经实践证明,课题研究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无实用价值,或课题无法实现合同规定进度且无改进办法;(2)技术水平低于国内同类技术研究水平,其研究内容与其他科技计划相重复,或在课题进行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知识产权问题;(3)完成课题任务所需资金、原材料、人员、基础设施等主要条件不落实;(4)组织管理不力或者发生重大问题致使合同无法进行;(5)合同规定的其他需撤销或终止合同的情况。
  问:如何申请课题验收?
  答:课题责任主体在课题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30日内。向相关中心提交《“863”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提出验收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说明提交验收的成果形式及希望验收的时间。
  同时还需递交《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自验收报告》,课题任务合同书,国家“863”计划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表,国家“863”计划课题成果信息表,国家“863”计划课题验收信息表,课题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课题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宣传与保存价值的影视资料、照片图表及其他材料。电子版材料和书面材料各提交一份。
  问:重大项目的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答:重大项目主要管理流程包括:(1)重大项目启动建议和批准;(2)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和批复;(3)重大项目任务落实;(4)重大项目课题立项建议和审批;(5)重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和立项信息发布;(6)重大项目课题检查和调整;(7)重大项目评估、监理和调整;(8)重大项目验收。
  问:重大项目课题如何评审?
  答:重大项目课题评审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如果申请数量较大,需先通过一次会议评审进行初步筛选,然后按照评审的综合排序结果,确实进入答辩评审的课题。
  问:如何实施重大项目的评估和监理?
  答: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对重大项目要实行评估制。由科技评估机构对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具体做法是:领域办负责选择专业评估机构。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或任务书,由评估机构独立开展重大项目的评估工作。
  工程性重大项目实行监理制度,由专业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实施质量、执行进度和经费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理。
  问:如何进行重大项目验收?
  答:重大项目验收按照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层次分别进行组织。重大项目的课题验收由相关中心负责组织,采取现场验收或会议汇报验收两种方式进行验收,但课题的验收原则上采取现场验收方式(具体的课题验收组织工作参照专题课题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验收是在90%以上的课题完成验收后。由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向领域办提出验收申请,由相关领域办组织。
  问:重点项目的主要管理流程有哪些步骤?
  答:重点项目主要管理流程包括:(1)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和批准;(2)重点项目的落实;(3)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编制和发布;(4)重点项目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5)重点项目评审;(6)重点项目课题立项审批;(7)重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签订和立项信息发布;(8)重点项目课题检查和调整;(9)重点项目评估、监理和调整;(10)重点项目验收。
  问:如何申请重点项目?
  答:有关单位可根据项目申请指南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联合或组织国内优势单位,根据项目目标、研究内容等要求。共同进行项目任务的分解,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实施方案部分,应根据任务分解情况。提出下设课题安排,但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项目申请单位超过一家时。在申请时应明确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项目召集人。项目申请单位应在指南中规定的项目申报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将项目申请书报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问: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召集人如何确定?
  答: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召集人的确定的过程如下:(1)对于只下设一个课题的重点项目,课题依托单位是重点项目牵头申请单位,课题组长是重点项目召集人;(2)对于下设多个课题的重点项目,原则上由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作为重点项目牵头申请单位。由申请时的项目召集人作为项目召集人。
  问:如何评审重点项目申请?
  答:重点项目申请的评审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成员人数一般为11到15人,包括领域专家组有关成员、同行专家、需求或应用方代表,其中同行专家不少于2/3。项目评审主要是从项目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技术的创新性、项目总体组织和实施机制的可操作性等层面对项目申请进行综合评判,同时评价项目各课题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考核指标的难度和可实现性、技术支撑能力、管理机制以及经费课题间分解的合理性等。
  问:重点项目课题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答:重点项目课题的检查形式包括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检查,中期检查和现场抽查等。年度报告检查和中期检查可参照专题课题的年度报告及中期检查的规定进行;相关中心可根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针对课题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关键问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抽查。现场抽查可参照专题课题现场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如何进行重点项目验收?
  答:重点项目验收分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层次进行组织(如重点项目只下设一个课题,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一并进行)。重点项目课题验收由相关中心负责组织,可采取现场验收或会议汇报验收两种方式。重点项目的项目验收则采取会议汇报验收的方式进行。由相关领域办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可参照专题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
  问:回避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项目(课题)立项、检查、验收等评议、评估、评审或评标等评价活动(以下简称评价活动)中,评审专家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执行回避制度:自身与被评议对象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或者上下级关系、顾问关系或股价持有关系;与被评议对象有学术观点冲突且为大家熟知;参加了被评议的项目,或被评议项目是自己所在单位承担的项目或其他有充分证据证明不能公正进行评价活动的项目(课题)。大学评审专家应回避到院(系),研究院评审专家应回避到法人所(中心),企业集团评审专家应回避到法人单位。
  问:“863”计划如何使用信用档案?
  答:经核实的不良行为记入相应的信用档案。对于记入信用档案的评价专家,3年内取消其参加相关评价活动的资格;对于记入信用档案的课题组长,3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项目(课题)的资格;对于记入信用档案的依托单位,2年内取消其作为课题依托单位的资格。
  问:“863”计划对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863”计划课题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分享,应按照《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
  “863”计划课题产生的成果应当优先在境内实施。下列情况须报告领域办。由科技部批准:(1)向外国人独占许可或转让的;(2)向中国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独占许可或转让,并在境外实施的;(3)承担“863”计划课题的单位被外国投资者并购出现前两款情况的。
  问:“863”计划有哪些保密规定?
  答:“863”计划保密包括相关事项的保密和项目(课题)与成果的保密。保密事项包括需要保密的规划、计划、文件、会议纪要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按照《科技部保密规定》执行:保密项目(课题)与成果包括需要保密的项目(课题)与成果,具体内容包括科研经费的预算,项目(课题)名称、实施方案、报告、总结、实施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技术关键、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资料、原型样机、模型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及来源等内容。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涉密的项目(课题)由依托单位同领域办公室(或项目主持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确定保密负责人;保密成果持有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对外宣传报道、申请专利、技术转让或推广使用时。根据不同密级报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问:报送文档材料有哪些规定?
  答:课题依托单位应在课题实施验收结束后3个月内将本课题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归档并确定密级。将清单报相关中心或项目主持单位备案。
  项目主持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以前将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财务、国际合作与交流、专利、成果、人才培养、技术引进及物资设备和其他重要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报领域办审核并确定密级后,由领域办统一移交到科技部档案室。同时将移交清单报联办备案。
  问:“863”计划文件归档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1)根据“863”计划文件材料的特殊性,文书档案按年度归案。特殊情况下可按工作的实施阶段分批归档;技术档案根据文件形成过程长短。可跨年度归档,也可在课题(项目)执行完成后归档。(2)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特别是一些实验数据,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3)归档文件应完整准确,装订整齐,标识规范,包装妥善。具有档案管理职责的部门应配置必要的先进技术设备设施,对重要、珍贵的档案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4)为了避免重复归档,各管理主体应先将准备归档文件的目录清单交上级部门审核后,再进行立卷、归档和装订。(5)科技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863”计划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部领导批准后向各级管理主体通告执行。(6)档案管理主体单位或领域若被撤销、合并。必须将本单位(领域)的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整理,妥善保管或有效移交,不得分散。(7)保密档案的归档管理和使用以及密级的确立、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863”文档保密制度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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