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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贵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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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山之南,春光明媚;花溪园畔,姹紫嫣红。
  3月29至31日, 2006年全国高等学校科技工作会议(下称高校科技工作会议,详情参阅本期第22页)在贵阳花溪迎宾馆召开。来自教育部、地方和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的400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大计。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这是高等学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历史责任,是高等学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是国家对大学科技创新作用的制度安排。
  “十五”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得到较快发展,通过重点建设和广大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艰辛努力,科研工作进入国家层次的大学越来越多,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到2005年,已有44所高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60余所高校建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达100余所。已有46所高校牵头承担了“973”计划项目,承担“863”计划项目的高校近100所。获得创新研究群体资助的高校32所,获得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高校达到107所。不难看出,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高等学校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科技大会结束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接着又在科技投入、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技术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等10个方面出台了60条配套政策,努力为自主创新营造激励环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大会精神,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大学)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此次全国高校科技工作会议确定,用10~15年左右时间,在我国高校建立一批国际知名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建立起一支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构建起适应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富有创新活力的高校创新体系,力争取得有世界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解决一批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形成新格局,开创新局面,为增强我国的科技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撑和科技支撑。
  现在,建设创新型大学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政策措施已经配套,下一步的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而“十一五”又是中长期规划的第一个五年,做好今年的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化作具体行动,为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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