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程索赔及其在项目中的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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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报告;索赔依据
【中图分类号】TU478【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369-01
在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工程施工竞争也成为了施工招标不可避免的产物,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取工程的施工许可,往往低价竞标、低价中标,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寻求机遇挽回损失,这就出现了低中标高索赔,工程索赔自然而然就成了项目管理中必要的和重要的环节,说它必要是因为每一个工程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工程索赔,说它重要是因为索赔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经济利益,很多施工企业已经把它作为投标、施工期间研究的重点,如何在项目管理中进行索赔,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施工过程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复杂过程,因此项目管理中应时刻重视索赔,在索赔管理中体现效益。工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维护其合法的经济效益,常采用的索赔方式。
要了解索赔,首先要从索赔产生的原因说起,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归纳如下:
1、施工的关键线路上发生损失,如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
2、业主方的原因造成承包方的工程损失,如设计图纸、地勘资料错误等;
3、不可抗力所涉及的损失及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全部遇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震、地下文物等;
其次就是索赔的分类:索赔可以分为合同明示和默示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性质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按实施的过程可以分为单项索赔与总体索赔,直接索赔与间接索赔,依据要求索赔的主体可以分为索赔与反索赔;工程中索赔的类别往往同时交叉存在。
索赔的程序: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索赔才有效。事件发生28日内承包方以正式函件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申报,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在发出通知28日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索赔证据等,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后28日内应予以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补充证据、资料,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料,工程师与承包方进行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索赔结束,发包人审批工程师批复的索赔意见。如果双方达不成意见或者承包方不接受最终索赔决定,可按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业主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索赔是要求索赔条件方的权利,同时只有按照规定期限内行使这种权利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提出索赔要求的承包方只有充分的索赔依据才能更好的行使索赔要求。可作为索赔依据的文件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有关实际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
(3)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需要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的,要在索赔的第一时间内完成签证,签证是索赔的第一手充分必要证据。
(4)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8)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9)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0)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1)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2)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13)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4)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5)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6)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索赔能否成功与索赔的条件、索赔的原则及索赔文件的内容息息相关:
一、承包方的索赔要求要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的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应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4、承包方在事件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书面意见通知和索赔报告。
二、承包方索赔的原则:
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主动控制、减少损失、协作补偿、考虑最终实际损失。为了索赔更具有说服力,承包方的索赔证据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有效性,才能有力的证明索赔文件的充分。
三、索赔文件的组成:索赔申请(索赔信或索赔通知)、索赔报告及附件。
索赔通知要简明扼要的说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述事实情况和发展动态。
编写索赔报告,索赔数额额的计算。索赔计算中要对施工进度影响、工程成本的损失等方面合理地计算,各项费用要有依据。首先对索赔项目的事件分类:
1、可以确定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的事件:延误发放图纸、延误移交施工现场、承包商根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施工错误、业主对竣工检验的干扰等;
2、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的事件: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施工的延误、施工中遇到古迹和文物等;
3、只可以索赔到工期的事件:工程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由于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业主或其他承包方的干扰;
4、业主提前占用未完全竣工的工程承包方可以得到费用和预计的利润索赔。
其次索赔计算方法: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原则:
人工费与机械费:干扰事件的发生造成承包方的工程量增加,人工费及机械台班费可以按照预算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所得,而窝工费只能以窝工或降效费的单价与窝工的实际时间计算所得;
材料费:实际损失材料数量×原单价×调值系数;
管理费:工程量增加按照(合同价款/合同工期)×费率×延误天数或规定费用×费率×延误天数计算,而窝工一般不考虑管理费。
利润:工程量增加按照(合同价款/合同工期)×费率×延变更天数计算,而窝工一般不考虑利润。
总费用法是将各项索赔费用汇总形成总费用值。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不确定因素,对总费用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就是修正的总费用法。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直接法、比例分析法、网络分析法。
(1)直接法:如果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如果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计算要求索赔的工期,可采用比例分析法。采用比例分析法,可以按照工程量的比例进行计算,也可以按照工程造价的比例进行计算。
(3)网络分析法:根据网络图分析出关键线路,考虑干扰事件后重新调整形成修正后的网络图,调整后的网络图重新计算工期,前后确定的计算工期进行比较所得的工期差值为确定的索赔工期,网络分析法可以确定各种干扰事件及多个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施工企业管理的日益提高,承包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正确履行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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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尹贻林主编.工程造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
[3]尹贻林主编.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
[4]危道军、刘志强主编.工程项目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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