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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合理流动,促县域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罗欣玉

  [中图分类号]G5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0)07-0078-02
  
  当前,由于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滞后和相关制度不健全,教师不合理流动问题突出,教师流动仍存在自主无序行为,而且往往是农村教师城镇化的单向流动。教师的不合理流动加剧了县域内城乡师资配置失衡,成为制约县域义务教育整体均衡发展的瓶颈。实现县域内城乡间的师资均衡发展,实行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制度,对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配置的均衡,无疑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的一条可行的途径。
  促使县域内教师真正流动起来,需要实施一个包括制度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创新在内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国外和国内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的地域特点和教师状况,在确保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施教师定期流动政策,综合考虑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公开、竞争、和谐、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构建本地区长效、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制度。
  一、正确理解教师流动含义,促教师合理流动
  教师的流动,不仅仅是局限于两校间的互相交流,而是有序合理的城乡多向、轮换、定期的流动。通过实施县域教师流动机制,实现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和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能够最大化实现教师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二、破除壁垒、疏通“流动通道”,促教师合理流动
  
  目前,由于我国尚未有统一的、操作性较强的教师流动政策、法规和制度,教师流动尚未制度化、规范化,当前县域内实施教师流动存在较多的阻碍因素。实现合理的教师流动,就要及时消除教师流动的阻碍因素,为县域教师合理流动畅通渠道。相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安排,分层次、逐步落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及时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强调各项改革措施目标的导向性、过程的民主性和结果的科学性,以最大化实现教师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1.改革现行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促教师健康有序流动。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和管理观念,破除传统的人才单位所有制,从根据上解决教师的“人才身份”归谁管的问题。考虑将教师的管理权限收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工资,实行教师全员合同聘任制和“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真正由‘单位人”变为“系统人”,从而优化组合,按需设岗,科学管理,为教师的定期流动创造条件。
  2.多措并举,实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使农村教师安于在农村执教,减少优秀、骨干教师流失,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一是充分利用好绩效工资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杠杆作用,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清理、规范教师(特别是城镇教师)有偿家教师行为,杜绝教师不合理收入,缩小城镇学校和农村教师之间的实际收人差距;二是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三是加快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步伐,让农村教师居有所居,同时丰富农村教师文化娱乐生活,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四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吸引真正热爱教育、懂教育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不断注入新鲜‘恤液,提升‘谴血”功能;五是建立规范、科学、长效的农村学校教师城镇化流动机制,切实执行好教师“最低服务年限”制度,禁止学校间乱借用教师行为;五是创新农村学校管理模式,建立科学、长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农村教师师德教育,进行精神激励。对农村教师评优晋级,适当实行倾斜政策,适当增加农村学校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结构比例,增强农村教师特别是农村优秀、骨干教师的成就感和荣誉观。
  
  三、城乡互动、稳步推进教师交流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实践,构建县域内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城乡互动、稳步推进。明确校际交流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和办法,强调教师流动的义务性、程序性、定期性。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优质学校中真正优秀的教师)能真正主动参与交流。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尤其到贫困、边远地区的薄弱和缺编学校支教的制度,防止支教“走过场”流于形式,将支教作为城镇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评优的必备条件。采取从师资雄厚的城镇学校“成建制”地选派优秀教师到师资薄弱的边远乡镇进行交流,支教时间至少在1年以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教考核细则,及时做好考核,并将支教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使用。支教期间人事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校,实行支教定期轮换制度,切实解除支教教师的后顾老忧。在评优评先方面,对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于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期间的福利待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每月发给一定的下乡生活、交通补贴,并享受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各种临时性福利待遇。
  二是接受支教的农村学校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城镇学校顶岗上挂煅炼,学习优质学校的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提高其管理水平,更新其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其“造血”功能。提供“顶岗”岗位的学校要安排优秀、骨干教师为“上挂”人员切实做好帮扶工作。顶岗期应至少1学期,最多1年。“顶岗”人员煅炼期满后须将所学到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带回农村学校,及时做好帮、带作用,用“个体”来促进“群体”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加强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合作关系
  
  用城镇“强”校和一所或数所农村“弱”校建立合作关系,合作学校之间建立教研网络,通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实现教研互动,从而为农村教师吸取先进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并通过这个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多层次的合作,可以是学校和学校问的整体合作,如共同制定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模式及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也可以是教研组和教研组之间的合作,如“强”校骨干教师到“弱”校讲、听、评课,手把手传授先进教育方法和理念等教学研讨活动;也可以是城乡教师之间个人的帮扶合作等。并在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城乡学校的“捆绑”式发展,用城镇优秀教师全体来推动农村教师群体的发展。各中心校与辖区内村级小学问也可参照上述方式加强合作,提升辖区内整体师资水平。
  
  五、创新办学体制,促师资均衡配置
  
  积极探索实行“强校”+“弱校”的名校联合办学体制改革,在一定区域内,以一所优质学校为依托,实行“法人统一、编制打通、师资互动、资源共享”,实现各学校之间资源重组和实质性联合,建立起学校共同体,学校由主校区和各分校区组成。用名校优秀教师全体来推动弱校教师群体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缩小城乡师资差距。
  总之,县域教师流动绝不是将现有的优质资源与非优质资源在师资配备上实行简单的“削峰填谷”,必须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城乡差别,从实际出发,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努力实现在交流中提高,在提高中交流,最终达到共同发展,促进县域城乡师资配备的高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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