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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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是以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国直接投资(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FDI能够通过向东道国转移低碳技术、设备和生产过程帮助东道国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另一方面,FDI也可以提高东道国的碳排放量,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本文在总结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并从东道国、本土企业、跨国公司、母国四个层面,提出了促进FDI服务于东道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影响的研究
国外学者就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了进行了一些研究,他们发现,1975年至2000年,跨国公司母国每单位GDP的碳排放量的降低是以东道国每单位GDP碳排放量的提高为基础的,表明跨国公司在转移生产过程时对东道国低碳经济的发展造成了破坏;FDI对东道国的碳排放总量具有显著地提高作用,对FDI的依赖(尤其是制造业部门)会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容易成为跨国公司的“污染避难所”。
FDI的载体跨国公司能够将先进的技术转移给位于东道国的子公司,FDI是低碳技术传播的重要渠道;FDI在节能技术的传播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降低东道国的碳排放量,对其环境、气候产生正面影响;那些推行国际碳排放标准的国家能够通过引进FDI降低其碳排放量,尤其是在初级产品部门。
二、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的积极影响
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外商直接投资既是温室气体的排放者,同时又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投资者。据贸发会议(UNCTAD)统计,2009年可再生能源、循环及低碳技术开发制造三大领域的低碳型FDI达到900亿美元,对东道国发展低碳经济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FDI促进东道国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是通过低碳技术、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转移来实现的。FDI的流入填补了东道国发展低碳产业的资金空白。投资低碳产业的风险较大,东道国本土企业可能缺乏相应的能力承担投资风险,而拥有先进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且资金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却能够进入相应低碳产业,从而促进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
低碳经济不仅与生产活动有关,同时与人们的消费模式也有很大关系。FDI能够向东道同提供在消费过程中更加低碳的产品(如能源利用率高或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电器等)和服务(FDI直接帮助东道国的本土企业改善生产过程和更新设备,以降低碳排放量),引导东道国的市场偏好,促进东道国向低碳经济转型。
通过引进低碳的生产工岂或者更新现有的生产设备(如提高能源利用率、采用新能源等),跨国公司及处于全球价值链的其他相关企业生产过程的碳排放量会大大降低。
FDI是传播低碳技术的重要渠道之一。跨国公司拥有先进的低碳技术和生产工艺,在东道国投资生产的同时,也能通过竞争、示范模仿和产业链的前后关联,对东道国本土企业产生外溢,传播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低碳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东道国企业的能源利用率,实现集约型的经济增长。例如,FDI与东道国本土企业建立合资企业,能够促进双方的技术交流;通过劳动力在跨国企业与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流动,实现低碳技术的传播;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建立研发中心,开发低碳技术并直接投入生产。
FDI的流入能够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根据库兹涅茨曲线假说,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人们保护环境、气候的意识,同时提高消费者对低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改善人们的消费模式,降低东道国的碳排放量。
三、FDI对东道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负面影响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转移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以降低生产成本,但其生产活动也可能对东道国的环境、气候带来巨大压力。例如,FDI的进入意味着东道国经济活动的增加,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而更多的资源消耗和产出会带来更多的废弃物和经济活动的副产品――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长,从而使东道国的环境、气候更加恶劣,这就是FDI的“规模效应”,它会阻碍东道国向低碳经济模式转型。
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投资,意味着分工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但同时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也会增加,而交通运输活动的增加会显著提高东道国的碳排放量。
为了逃避母国严格的碳排放规定,跨国公司通常会将碳排放量大的生产活动重新部署在碳排放标准更低的国家,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将二氧化碳“出口”至东道国,这便是“碳泄漏”。例如,外商投资者更倾向于投资制造业、相关交通运输业及能源部门,而这些部门的经济会对东道国的环境、气候造成严重破坏。
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其竞争优势,往往严格控制高新技术向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扩散,因此低碳技术的外溢效应并不明显;而且一些跨国企业转让的技术多是处于成熟期甚至衰退期的技术,尤其是尖端低碳技术的传播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发展中国家很难获得先进的低碳技术,因此从这个角度看,FDI对降低东道国碳排放量的作用不明显。
另外,即使FDI给东道国带来了更加先进、低碳的技术和生产设备,其减排效果也可能被FDI在东道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如交通运输和能源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抵消,甚至最终提高东道国的碳排放总量。
一般来说,尖端的低碳技术和设备比传统高碳排放的技术、设备更加昂贵,采用低碳技术设备进行生产的成本更高。因此,即使东道国本土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如果FDI进入并采用传统的高碳排放技术和生产工艺,其产品就相对便宜、更具价格优势,从而打压本土企业的低碳技术开发活动,产生“挤出效应”。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FDI对本国发展低碳经济可能带来的破坏更大。例如,外商投资多集中于能源密集型产业,其经济活动对能源的需求提高,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发电技术较落后,且生产过程的能源利用率低。因此,FDI的流入可能大幅提高国内的碳排放量。另外。根据“污染避难所”假说,由于缺乏高素质劳动力和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且处在工业化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引资心理迫切,发展中国家通常都竞相制定较宽松的碳排放标准,以吸引外商投资。而且政府管理能力较低,碳排放管制的实施和监督成本较高,发展中国家无力负担,这极有可能打击FDI对低碳技术和生产的投资积极性,无形中鼓励了FDI将碳排放量大的产业或生产环节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碳泄漏”问题更加严重。相反,发达国
家能够承担碳排放管制的实施、监督费用。因此,通常都对企业制定更加严格的碳排放标准。
四、促进FDI发展东道国低碳经济的对策措施
FDI对东道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双重作用,如果东道国政府、本土企业、跨国公司及母国多方配合,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措施,就能够引导FDI更好地服务于东道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东道国政府
1.根据本国经济发展要求有选择地引进低碳技术。
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提供一个适合所有类型低碳投资的环境。因此,必须根据本国的经济特点引进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低碳跨国投资。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实践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保护拥有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不受其他竞争对手的模仿,从而吸引低碳跨国投资,促进技术向东道国传播。
3.东道国政府应制定低碳投资的激励、优惠政策。
将财政政策和调控手段相结合:如采取措施使低碳经济活动所需原材料的进口更加便利;或直接向消费肯提供补贴,为低碳产品和服务创造稳定的需求和市场,以吸引低碳跨国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就产生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干预。
4.市场太小是FDI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
如果东道国低碳产业市场狭小,对外资的吸引力就很有限。因此,东道国可以选择实行区域一体化,以突破市场限制,吸引低碳跨国投资。
5.降低低碳经济产业的外资准入门槛,有选择地引进低碳跨国投资,优化产业结构。
例如,能源产业的碳排放量很大,但是这一产业被大多数国家视为具有“战略”意义的部门,外资的进入受到较多限制,这便阻碍了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步伐。因此,各国政府应适当降低能源部门的外资进入门槛,引进先进的低碳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并大力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
6.建立有利于技术传播的平台,
包括良好的基础设施、高素质劳动力、配套的技术等。同时,促进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的联系和交流,鼓励成立合资企业以促进低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传播。另外,建立低碳技术的孵化器――技术和产业集群也是很好的选择。
7.完善法律法规。
根据本国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严格的碳排放标准,与国际相关法规接轨,并及时监督其执行情况,杜绝高碳排放产业向本国转移,避免成为跨国公司的“污染避难所”。
(二)东道国本土企业
首先要加快技术和设备革新,加强与低碳跨国投资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低碳技术和生产设备,并提高自身消化吸收和应用低碳技术的能力。只有将引进的低碳技术应用到本国的经济发展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完善,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项技术。
其次要与低碳跨国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时,要明确低碳技术和设备的转让,防范跨国公司的技术封锁,以真正获得尖端的低碳技术。
(三)跨国公司
第一,跨国公司应对东道国的工作人员进行低碳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通过人员流动促进低碳技术的传播。
第二,在资金、技术上帮助其合资经营伙伴和产业链上前后关联的企业,加快向东道国企业传播低碳技术和生产工艺,与东道国本土企业共同发展,帮助东道围向低碳经济转型。
第三,提高环保、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识,有选择地进入东道国低碳产业,采用低碳技术和流程进行清洁生产,严格遵守东道国及国际碳排放准则,降低东道国的碳排放量。
第四,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在东道国建立研发中心机构,能够更加直接地向东道国传播低碳技术。
(四)母国政府
跨国公司的母国(主要是发达国家)应采取措施(如投资担保和资金支持等,以降低投资风险),鼓励本国掌握低碳技术的企业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同时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技术合作(例如,欧盟与我国建立的低碳技术和投资示范区),以帮助其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低碳经济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核心是能源技术与减排技术的创新,产业结构和经济制度的调整。FDI在东道国发展低碳经济中具有双重作用,为了加快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各国必须摒弃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出台吸引低碳跨国投资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低碳技术和设备,并制定严格的碳排放准则,加强执行和监督,允分利用FDI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减小FDI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负面作用。正确处理引进FDI与发展低碳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本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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