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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现代版“碰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雷传桃

  碰瓷”由来已久,清朝末年,就有一伙人为诈人钱财,专门抱着瓷器去路边找马车碰撞。与马车发生碰撞后,这伙人就故意把假瓷器摔坏,再要求车主按真瓷器的价格作出赔偿。经上百年演变,随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负全责”硬性规定出台,现代人直接用身体碰撞汽车,在路口上演一出出有惊无险的闹剧。利用车主想尽快摆脱纠缠麻烦的心理,与车主协商解决,从而达到骗取车主钱财的目的。
  
  一拍即合,无业游民结成“碰瓷党”
  
  来自江苏省阜宁县的孙为祥到南京打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来自江苏省泗洪县的刘彩萍。
  经数次交往,两人遂以姐弟相称。随后不久,遇到旧城改造,孙为祥揽下了一部分拆迁活计,就将刘彩萍带了过去。于是,两人在小行里附近租了一间平房,白天一同外出打零工,晚上姘居在一起。组成一个新“家”后,各项开支很大,而两人的收入并没有增加多少,而又各有自己的家庭,每个月都要给农村的家里寄钱。孙为祥和刘彩萍面临着一个现实问题:不多挣点钱,根本没办法生活。两人每天都在琢磨:怎样才能获得稳定的较高收入呢?
  直到遇上来自安徽省五河县的蔡树正,孙为祥才看到了希望。蔡树正是个油漆工,却吃不了这个苦,收入也不稳定,他经常开导孙为祥和刘彩萍:“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你们俩不要急,发财的机会来了,想丢都丢不掉。”
  2004年3月的一天晚上,三个人又聚在一起讨论“如何快速致富”的话题。孙为祥想去卖肾。蔡树正则连连摇头告诉他买卖器官是被法律禁止的,孙为祥赌气说:“那我就去撞汽车,死了算了!”一听这话,刘彩萍当即声泪俱下:“你撞汽车走了,撇下我怎么办?”
  蔡树正一拍脑门,高声说:“你还别说,撞汽车倒是一条发财的路子。”于是,他向两人分析开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规定机动车撞到行人,驾驶员负全责;发生撞车事故,驾驶员都怕接受交警处理,除了扣分,还要罚款;驾驶员特别私家车主经济条件较好,都乐于花钱买个平安。”
  之后不久,孙为祥在劳务市场认识了徐辉,两人一见如故。徐辉36岁时从南京第三汽车改装厂下岗后,一直靠打零工为生,曾在交警队里干过一段时间。一天,孙为祥突然想起蔡树正的提议,就试探他:“我们想组成一个撞车小团体,你有没有兴趣参加?”徐辉不但愿意参加,而且他的见解与蔡树正如出一辙。
  那么,谁来撞车呢?孙为祥提议让徐辉撞车,徐辉坚决不同意:“我是南京本地人,又在交警队打过工。我如果撞车的话,倘若露出破绽,遭殃的还是大家。”蔡树正也不愿意撞车:“我一向胆小,连过路都要东看西瞅,确信没有车辆才敢过去。你让我去撞车,岂不是拿鸡蛋去碰石头?”
  刘彩萍说:“照你们这样推来推去的话,看来只能轮到我去撞车了,合适吗?我建议,我们四个人中间,哪一个肯去撞车,就是我们的头,是老板,其他的人都要听他的话。”
  孙为祥说:“这样吧,我去撞车。你们别同我争了。我开过手扶拖拉车,对机动车的性能有所了解。”
  当天中午,四人在一家小饭馆的餐桌上敲定了相关合作方案。2004年4月,孙为祥花了70多元,办理了一张假驾照,给“碰瓷党”添加了一枚砝码。
  
  频频告捷,这钱赚得太容易了
  
  “碰瓷党”结成了,孙为祥决定带着大家去尝试一回。在长虹路与龙蟠路的交叉路口,见一辆尼桑正要转弯,孙为祥快步走上前去,朝车身右侧“砰”地一撞,顺势倒在地上。他掏出剃须刀划破自己的手臂,血喷了出来,他用手往脸上一抹,就变成了一个血人,不断地打滚呻吟,地上落下了一滩血迹。
  蔡树正以过路人的身份拦下尼桑,徐辉以伤者表哥的身份向车主提出私了,被拒绝。车主赶紧拨打110报警,警察来了,收了他的驾照和行驶证,叫出租车把伤者送至医院抢救。见伤者已奄奄一息,车主的心里惊恐万状。医生对伤者作了全面检查,告知无生命危险,车主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在急诊室里,徐辉对车主说:“没把我表弟撞死,算是你小子的福气!你打算给多少钱?”车主战战兢兢地说:“你出个价吧。”徐辉开价40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车主掏出1000元摆平此事。
  首战告捷,孙为祥出院后,带着徐辉、蔡树正和刘彩萍去饭店里大吃了一顿,以此为庆贺。事后,徐辉和蔡树正各分得200元。
  遇上特别较真的交警,孙为祥一伙做贼心虚,“碰瓷”诈骗的阴谋只能宣告流产。9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他们以同样手法作案后,因车主不同意协商解决,而事故组警官卞春明表示要核查伤者的身份证和徐辉、蔡树正的身份证,审验授权委托书,办齐相关法律手续后,方可处理这起事故。徐辉、蔡树正拿走空白授权委托书后,担心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搞得不好会自投罗网,吓得没敢找卞春明向车主索要赔偿。
  吃一堑,长一智。孙为祥等人决定将“碰瓷”地点由市区转移到郊区和省内别的城市。2004年10月中旬的一天,孙为祥一伙在南京市亚东开发区,撞上了一辆张家港牌照的黑色本田王。车主驾车逃跑,蔡树正没拦下,徐辉当即报警,告知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交警7大队火速行动,抓到本田王后,让车主赔偿孙为祥450元。事后,孙为祥分给徐辉和蔡树正每人100元的报酬。
  10月底的一天,孙为祥等人乘长途客车去淮安市考察“碰瓷”市场。在一家超市门前,孙为祥盯上了一辆湖南牌照的桑塔纳轿车,立马撞了上去,假装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蔡树正飞快地拦下轿车,徐辉则掏出那本假驾证,在车主眼前一晃说:“我也是驾驶员,你把我的部下撞伤了,你知道该怎么处理。”他开口向车主索要5000元,被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几分钟后,当地交警二大队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处理此事。最终,孙为祥被车主送至当地医院检查,断定是皮外伤,对身体没什么大的妨碍。为了尽快脱身,车主只好掏出300元私了。事后,孙为祥扣除3人来往车费,各分给徐辉和蔡树正60元。
  一次次的顺利得手,让孙为祥等人萌发了将“碰瓷”这一来钱快的行当越做越大的念头,为此,他们开始苦练基本功,专门去电影院看恐怖片,让自己变得凶起来,从眼光到手势越凶越好。他们还比赛喊嗓门,要在气势上压倒车主,给车主施加压力,让车主感到遇上了难缠的主儿,自认倒霉、乖乖掏钱。几次尝试下来,虽尝到了甜头,但吃、住、行的成本明显加大了。孙为祥决定实行公司制管理,自己负责撞车,蔡树正负责拦车,徐辉负责索赔,外出行动,吃、住、行由他包下来,每人另付30元工资。蔡树正认为回报不大,就提出退出,孙为祥也没多作挽留,让刘彩萍补了空缺。
  
  一“栽”到底,都是狮子大开口惹的祸
  
  11月10日,孙为祥带着徐辉、刘彩萍原打算去安徽巢湖“碰瓷”,刘彩萍提出路费不够,孙为祥说:“那就去浦口吧,每人花3、4元钱车费就到了。”于是,三人乘中巴至浦口区珠江镇。
  下午2:30前后,孙为祥等人来到江浦商场十字路口处,物色“碰瓷”对象。10多分钟后,一女士驾驶别克轿车缓慢通过此路口,说时迟,那时快,孙为祥闯红灯过斑马线,朝着别克的车身撞了上去,继而紧闭双眼,坐在人行横道上,双手捂住腰部,在地上作痛苦呻吟状。
  车主李娟感觉到车身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她意识到可能撞到人了,就紧急刹车,从倒后镜一看,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右后轮下,她心中一惊,立即下车查看。车厢没有瘪陷,也没损伤,她感到很纳闷:车撞人不应该没声响呀,车厢也不应该是好好的呀。她见伤者坐在地上呻吟,就上前一步说:“师傅,怎么样,我先送你去医院吧。”孙为祥说:“不急,不急去医院。你先写个证明,证明我倒在人行横道上,我才让你送。”
  李娟说:“明明是你撞到我的车子,不是我的车子撞到你,你可要拎拎清爽哦。”双方纠缠不休时,引来了很多路人前来围观。这时,徐辉跳了出来,向李娟亮了一下自己的驾照,说:“我也是驾驶员,是伤者的老板。你撞了人应该赔偿。我们私了算了,你认为应该赔多少钱?”李娟答应私了,要他出个价,徐辉说:“没5000块钱,我们不可能同你私了。”李娟认为要价太高了,就对孙为祥说:“又不是我碰到你的,是你碰到我的车子。”孙为祥说:“你没碰到我,我这条腿是怎么搞破的呢?”说完,从包里掏出把水果刀,把裤子一撸,使劲一划,血就冒了出来。孙为祥说:“这下子,我受伤了吧?你给5000块钱,我就不用住院了,也不要交警来处理,日后的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来承担。”
  李娟当场揭破他所玩弄的花招说:“师傅,你缺钱花,我可以给你一点,但你不能用这种方式骗钱……”
  就在这时,刘彩萍哭喊着来到了事故现场,一把抱住坐在地上的孙为祥,高声叫嚷:“谁撞伤了我的老公?我要找他拼命!”事情一下子变得复杂了,李娟只好拨打110报警。
  5分钟后,正在街上巡视的南京市交管局浦口中队交警王强接到李娟的电话,他迅速赶至事故现场。面对王强的询问,孙为祥面部表情非常痛苦,断断续续叙述了刚刚发生的一幕:“我现在头很疼……腰也疼……我刚刚被这辆别克轿车带倒了……”
  王强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让李娟将伤者送至附近的浦口区中医院检查,随后勘验现场。别克车身完好无损,上面落了不少灰尘,车头至车右侧中门,灰尘基本上都没有动,右后门处,有手抹擦灰尘的痕迹。他用相机拍下这个痕迹,觉得这起交通事故非同一般。王强随即询问了周围市民,很多市民反映是伤者自己向别车轿车撞过去的。
  到底是别克在行驶过程中,不慎将这个行人碰倒,还是行人故意往别克上撞呢?王强带着这个疑点,赶到伤者所在的医院。经X光片、CT仪检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腰椎骨折系陈旧性骨折,并且有骨质增生。王强立即将情况向浦口区公安分局领导作了汇报。浦口公安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并对这起案件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另有其他目的作了分析。他们决定调看不久前在这个十字路口红绿灯底下安装的监控摄像机拍下的画面,结果真相大白。
  浦口警方在看完录像以后,对这起事件的性质有了一个基本判断,决定将这起交通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即传讯当事人。孙为祥等3人被带至珠江镇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里,孙为祥的态度非常恶劣,威胁民警说:“我被撞了,我是受害人,你们凭什么审查我?我要去法院告你们!”民警问他腰椎陈旧性骨折是怎么一回事时,他狡辩说:“以前在家开拖拉机时,腰好得很!我又不想找死,怎么可能撞车呢?不是我撞车,是车撞我!”徐辉则称:“中午我们三个人喝干了一瓶白酒、3瓶啤酒,孙为祥喝高了,误撞上了别克轿车。”
  警方决定攻心为上,让孙为祥等人看那段监控录像。看完录像后,三人分别交代了犯罪经过。三人一口咬定自己是初犯、首犯,因为快到年底了,没钱回老家过年,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南京电视台记者得知这一线索后,赶至浦口区珠江镇采访孙为祥等“碰瓷”团伙,11月12日晚节目播出。南京市交管局一大队警官卞春明正巧看到了这一新闻,对一个当事人的面孔和名字很熟悉。经回忆,他记起这个人名叫徐辉,9月下旬在兰家庄路口的一起车祸中以伤者家属的身份出现过。
  次日,卞春明赶至浦口看守所,向浦口警方通报了这一情况。浦口警方随即对徐辉等人再次进行讯问,他们相继交代了在省内其他地方所制造的多起“碰瓷”诈骗案件。一个多次实施“碰瓷”诈骗的团伙浮出了水面。
  
  链接
  
  2004年5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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