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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向前!向前!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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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春节前后,都会有很多目光关注着农民工。春节前,农民工返乡心切,“春运”和“农民工讨薪”必然成为热点问题:春节后,各地工厂开工,农民工要么成为被挑选的对象,要么成为抢手的“香饽饽”。据报道,今年广州、深圳等地缺工现象严重,珠三角、长三角劳动力缺口超百万。
  无疑,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新名词”。农民工是非工非农抑或亦工亦农的“新阶层”,扮演着从农民到工人的中间角色,现在大约有2.4亿人。农民工能存在多久最终取决于从农民到工人的路途有多远,或许从每年-度的春运大潮中,我们能够感受到这个路途是何等的遥远,更何况路途中还有两座难以翻越的“大山”。
  首先,“户籍制度”让农民难以成为“市民”。1958年,新中国第―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城乡户籍制度由此建立。历史地看,户籍制度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和经济原因,即使改革开放30年在经济建设上获得空前的成功,我们也难以从根本上撼动户籍制度。现有夜村户籍人口约9万人,不仅城乡之间户籍利益差异巨大,即便是城市之间,户籍利益也不尽相同。中国户籍制度彻底的改革,绝非改掉―纸户口所能解决,在追求“迁徙自由”的梦想之路上,我们要走的路显然很长。
  其次,“社保体系”让农民工难以成为“正式员工”。以前在乡下人看来,“正式工”的概念就等同于“铁饭碗”、“拿劳保”。现在,“铁饭碗”早被打破了,似乎成为“正式工”就意味着纳入“社保体系”。目前全国城镇户籍人口约4.9亿人,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约2.3亿人,参加失业保险也仅1.3亿人。由此可见在过去经济高速增长、人口红利充分之际,尚未解决好的社会保障问题,今后解决的难度出不可想象。在追求“全民社保”的幸福路上,我们更加任重道远。
  “户籍制度”和“社保体系”的改革,更多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企业和个人难有所为。目前,全国许多城市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尝试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甚至开始探索理顺有关户口附加功能的“大户籍制度”改革;从国家层面上,也着手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对接的问题,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当然,企业和个人也并非无能为力。在汪中求先描述的“高尚企业”中,就有一家“德胜洋楼”的公司在努力把农民工改造成中国产业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的社会还需要更多这样的企业都能积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种保险,不要为了追求廉价劳动力而随意雇佣或解聘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个人,也要主动融入城市生活,学习现代产业工人的技能,提高自身素养,尽快成为能够掌握自我命运的“新工人”。
  在中国,农民工问题将是长期存在的客观现象,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来正确面对,还要有饱满的爱心来解决,以全面实现和谐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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