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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方法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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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几年来,围绕农业税废止问题,我国在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方式与方法以及经营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创新。本文以农村会计制度改革为背景,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核算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8)17-0021-03
  
  一、 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的利弊分析
  
  (一)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的优点
  1. 建立了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强调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包括货币资金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与权限。上述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对于明确村财务会计工作的权限和责任,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提出了资产计价的原则。《制度》分别对购入的物资、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领用或出售的存货、购入的农业资产、自行繁育的幼畜及育肥畜、经济林木及非经济林木、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新增和盘盈固定资产等计价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资产计价原则的提出,对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加强村集体资产的内部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 直观明了的会计科目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特点和要求。现行《制度》在有针对性地调整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基础上,增设了成本类科目,并在损益类科目中增设了“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科目。经过调整后的会计科目,在充分考虑目前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的同时,较好地适应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
  4. 会计报表所列示的项目及其内容趋于科学化和合理化。现行《制度》较大幅度地调整了有关会计报表。就资产负债表看,在增加“补充资料”部分的同时,分别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调整。就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看,在将收益分配表更名为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并将“总收入和总支出”及“收益和分配”项目分别调整为“本年收益”和“收益分配”的同时,对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适当调整。经过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在考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特点的前提下,逐步接近于国际上通用的报表格式,既简单实用,又趋于科学合理。
  (二)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的不足之处
  1. 会计科目的设置仍缺乏规范性。一是项目间的核算缺乏一致性。例如在资产类科目中,同样是待转项目,对于可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的核算,专门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待完工并形成固定资产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而对于可能形成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幼畜及育肥畜购入与饲养费用和经济林木及非经济林木的购入与培育费用,则直接通过“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科目本身进行核算,相互间缺乏共性。二是个别科目名称缺乏严谨性,例如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的“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其所体现的是村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一种负债性质的资金来源,而不是一种具体的资金存在形态,在科目命名中出现“资金”字样,缺乏科学性。
  2. 年度会计报表的设置存在一定欠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了“农业资产”大项,而取消了“其他资产”大项,一方面降低了报表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容易导致个别项目难以归类。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受《制度》所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年收益总额”中“经营收益”计算方法的影响,将“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列入“经营收入”增加项,将“管理费用”列入其抵减项,并由此得出“经营收益”,有悖于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
  3. 对会计核算方法与要求的界定缺乏可比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除具有财务会计的共性外,同时具有预算会计的某些特征,其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和核算方法与要求的界定应在考虑行业特点的同时,注意部门间的统一性,但这一原则在现行《制度》中未能得以充分体现。例如在资产的划定中,单独列示了“农业资产”大项,而取消了“其他资产”大项;筹资费用直接列入“其他支出”等。
  
  二、 完善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的思路
  
  结合目前农村财会队伍的实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法的调整与完善工作应该分局部性科目调整和整体性调整两步进行。
  (一)局部性科目调整
  1. 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非现金和银行存款形式在外存储的货币资金以及向所属单位拨付的资金。该科目可以暂设“财政专户存储资金”、“乡镇代管资金”和“拨付所属单位的资金”等明细科目,分别对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乡镇财政部门设专户存储的资金、在乡镇经管等部门纳入“双代管”的货币资金和拨付所属单位的资金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 在负债类科目中,将新增设的“一事一议资金”改为“专项应付款”或“应付一事一议款”,用于核算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该科目可根据所议具体事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 在损益类科目中取消“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科目,或将其连同“补助收入”一起合并为“事业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管理者身份按有关规定获得的非经营和发包性收入。该科目可设置“农业特产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等明细科目,分别对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和补助收入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整体性调整
  1. 较大幅度地调整会计科目。可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为基本框架,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取消“应收款”和“内部往来”科目;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取消“应付款”和“应付工资”科目;在损益类科目中,增设“事业收入”和“财务费用”等科目,取消“农业特产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科目。
  2. 有针对性地调整会计报表。对科目余额表,根据前述科目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收支明细表,用新增“事业收入”替代“提留统筹收入”,并将“财务费用”单列于总支出项目;对资产负债表,取消“农业资产”大项,增加“农业及其他资产”大项,并将“农业资产”归并其内,将新增科目“其他货币资金”合并到“货币资金”项目,将“应收票据”单列为流动资产项目,将“应收款项”分解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将“低值易耗品”合并到存货项目,将“待摊费用”单列为流动资产项目,将“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合并到农业及其他资产,将“待处理财产损益”分解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后列入资产项目,取消“应付工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单列为流动负债项目,将“应付款项”分解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将“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单列为流动负债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单列为长期负债项目;对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在用新增“事业收入”替代“农业特产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将“财务费用”列于“经营收入”抵减项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年收益总额”中“经营收益”的计算方法。
  3. 有重点地改进核算方法。除会计科目和报表的编制应尽量保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行业间的可比性外,应当正确界定个别项目会计核算的方法及要求。首先应当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年收益总额”的计算方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年收益总额的计算公式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调整为“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支出”,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其次进一步规范有关资产和费用项目的计价要求,例如: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规定统一选择综合折旧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筹资费用统一列入“财务费用”,期末应当计提各种减值准备等等。另外应根据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和财会队伍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行会计电算化等较为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洪谟,曲国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与会计[M]. 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
  [2] 贺军伟. “入世”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产业化[J]. 农村经济文摘,2002(2).
  [3] 财政部.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S].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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