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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看梁启超小说理论的功能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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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以《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为文本,结合《文学理论》中的文学划分为阐述理论依据,浅谈梁启超小说理论的社会和审美两大功能和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中不可动摇的坐标地位。
  [关键词]梁启超 《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 功能 地位
  
  作者简介:王楠,女,1983年生,汉族,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专业。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正值中国社会重大转折时期,在这新与旧的冲击中,涌现出了许多进步人士,梁启超便是其中万不可忽视的急先锋之一,他不仅积极地投身于维新变法的政治思想运动,而且在文学领域也有所见谛。1902年在《新小说》第一号上发表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作为纲领性意义的文章,迈出了“小说界革命”的第一步。作者不仅仅提升了小说的地位,把其从边缘拉来中心,而且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小说的艺术魅力。于此,本文以《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为文本来看一看梁启超小说理论的功能和地位。
  
  一、突显小说的社会功能
  清末明初,社会经济和政治所发生的巨大的震荡,以及来自西方的现代文化的激烈撞击,使得中国的思想界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民族命运复兴和民族文化新变相统一的历史性的课题中,深受“西学”影响的进步学士们把文学的政治改良与变革作为了救亡图存的工具。而梁启超正是其中一个“论著遍传九州,声名远腾四裔”之人。本文作于1902年,正值梁启超逃亡日本期间,从宣传维新改良的政治需要出发,宣扬了小说和政治的关系,强调了小说对人民群众的感化教育作用。如开篇我们就能够感受到作者澎湃的激情以及夹杂着政治启蒙的味道,“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1]到了结尾处,也不忘再强调:“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2]。即便细读全篇,也不难发现,作者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的目的性是很明显的。“改良群治”和“新民”才是最终所要到达的彼岸。
  在这里,梁启超把“群”赋予了更深邃的内涵。实际上,“群”所指,在早在1896年便从其师康有为那里吸收了“群”这个术语。启超问治天下之道于南海先生,先生曰“以群为体,以变为用,斯二义立,虽治千万年之天下也”。不难体会,这个“群”还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不过,其中隐约包含着“天下群”的源自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到了1902年前后,深受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者影响,在此基础上,梁启超把“[3]群”内化为了一个西方概念的中国化术语。即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对于“世界主义”的天下“群”作了廓清。同其他启蒙者一样,重视并发挥了文学的社会功能,要求文学为思想启蒙运动服务。在他们看来,文学变革是思想启蒙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是宣传启蒙思想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不仅如此,作者大篇幅小说理论不是空洞的,更直接地把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政治小说”创作,毫不掩饰地解释道:“政治小说者,著者欲借以吐露其所怀抱之政治思想也”。[4]虽然著作甚少,但梁启超用自己的行动弘扬了小说的社会功能,发动了“小说界革命”,为中国文学的现代化蜕变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重塑小说不可思议的艺术魅力
  《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作为纲领性的文章,被称为“小说界革命”的宣言书。作者作为启蒙者本身达到了社会启蒙的功能。虽然政治意味浓烈,但是我们认知的梁启超不仅仅局限于政治旋涡中,还兼职文论家的身份,就文学内部而言,对于小说地位给予了明确的提升,同时,对于小说的艺术魅力也有着深刻且独到的认识。
  (一)强调小说的文学性质和地位
  在中国传统的文体观中,诗文始终处于正统地位,而小说、戏曲等被放于“小道”之流。“文以载道”的观念长期根植于传统文人心中,而小说则是产生于宋代以后随着城市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出现才逐渐兴盛的具有休闲娱乐特征的艺术形式。这样的出身使得小说只能作为“街谈巷议”之作。虽然明代以来,冯梦龙、康有为、严复等都努力把小说从“小道”提升到“大道”上来,但他们并未从根本上明确小说性质和归属,某种程度上仍把小说视为“经义史故”的辅助工具。而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关系》中明确定位“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也”。把小说圈定于文学领域,可以说同诗、文并驾齐驱,来提升小说的地位。
  更难能可贵的是,梁启超还从小说自身的审美特性入手,对小说的独特内质进行了深入探讨。首先指出,一般人们认为小说的魅力在文字上的“浅显易解”和内容上的“乐而多趣”,这样的观点是偏颇的,与信函、公文的“浅显”相比,与“可惊可谔可悲可感”之作相比,这些都无法成为小说魅力的合理解释。小说认为在“诸文中能极其妙而神其技”的真正原因在于领悟了“文章的真谛”,即切合了人性的最基本要求。其一,因为“现境界”也就是在现实境况下,往往“顽狭短局而至有限”,人则“常欲于其直接以触之外,而间接有所触有所受,”而小说既能摹“现境界”之景,又能极“他境界”之状,使读者“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从而满足“人之性”的基本要求。其二,人们对于在外部世界的情感往往“行之不知”“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又苦于“心不能自喻,口不能自宣,笔不能自传”,而通过小说却可以“和盘托出”,“摹写其情状”。
  (二)系统论述小说不可思议的艺术魅力
  在文章中梁启超将主体的审美心理与小说的艺术作用相联系,第一个较为深入地阐释了小说之“力”作用于人的具体方式和特点。他将小说之“力”从横向上分解为“熏”、“浸”、“刺”、“提”四种;从纵向上分解为“自外而灌之”与“自内而脱之”两类。认为小说通过“力”来“移人”,潜移默化地“支配人道”。这四种“力”在各自的情境下发挥着不同的特点和功能。“熏”以空间而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是对人们的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它的特点在于使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而眼识为之迷漾……在日积月累之中”而小说则“巍巍焉具此威德以操纵众生者也”,“浸”以时间言,侧重潜移默化,令读者“往往既终卷后数日或数旬而终不能释然,读《红楼》竟者,必有余恋有余悲,读《水浒》竟者,必有余快有余怒”;而“刺”之力,“使感受者骤觉”,“能入于一刹那顷,忽起异感而不能自制者也”。以上三者都是小说作品对读者“自外而灌之”的艺术感染力,但被誉为最上乘的还是“提”力,“自内而脱之”一出便提升自己的境界。即“凡读小说者,必常若自化其身焉,入于书中,而为其书中主人翁,读《石头记》者,必自拟贾宝玉,读《梁山泊》者,必自拟黑旋风若花和尚……”,在这里,作者四种“力”的提出摹拟于佛学描述性的术语。但是,较之中国古典鉴赏性的认知话语,梁启超这篇论文的条理性,系统性显而易见的。
  至此,我们不难得出,在这新与旧的冲击下,梁启超的小说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与“诗界革命”、“文界革命”一同接轨与五四新文学,尤其,他较为系统阐释了小说的社会和审美两大功能,这对于中国现代文学乃至今天的文学创作都有着无法估量的及其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2]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 梁启超,《说群序》见《饮冰室合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
  [4] 陈平原、夏晓虹,20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一)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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