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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联保贷款的发展状况、内在机制及有效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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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联保贷款模式的出现有效的缓解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系统性风险、集体违约风险等问题导致这种贷款模式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效果,为此必须在联保体成员的组成方面严格把关,要把握授信授权额度防止过度授信,同时也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民众对联保贷款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联保贷款;有效性;内在机制
  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乡村银行推出了一种新型贷款机制――联保贷款。该贷款机制主要是为了降低贷款对抵押品的依赖从而让农户获得更多贷款达到脱贫的目的。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联保的农户不需要抵押品而是相互之间互相担保,一旦有一户不能及时还贷该联保体的所有其他农户必须帮他还贷,如果不还那么以后该联保体的农户都将失去再贷款的资格。农户贷款难的问题随着这一模式的出现得到了改善,世界各国相继运用了这种贷款模式。
  2000年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陆续出台,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也相继开展了这种贷款模式,期望通过这种方法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赵岩青等,2007)。从理论上看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系统性风险、集体违约无法规避等因素,使的这一模式的运行效果并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同时这一模式在中小企业间运行的效果也不甚理想。如何让联保贷款更具有生命力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 联保贷款到底如何
  1.为什么要引进联保贷款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农村信贷供给不足,金融异质性需求与商业信贷模式不匹配导致农户贷款困难增加;而且由于我国信用体系欠缺,同时有效风险分担机制缺乏导致我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良。中小企业金融中存在的问题与农户的类似,农村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下还无法得到满足。联保贷款模式的出现使这一问题得到了改善。
  联保贷款是指那些因为抵押品不足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并且相互担保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以此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没有足够的抵押品时是不会发放贷款的,这一模式正好解决了借款人因没有抵押品带来的贷款难问题,而且这一模式也简化了银行在发放贷款时的审批手续,同时也使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解决,进而大大提高了还款率,使借款人与银行之间达到双赢的局面(赵敬华,2010)。
  2.联保贷款的发展现状
  从联保贷款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银行通过联保小组内的连带责任来降低违约风险,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农户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履行甚至不履行这一义务,主要原因是在联保体中各个成员之间存在过大差异,并且成员不是特别明白合同中的连带义务;同时大额资金需求者只能寻找更大额需求者来进行担保和承担义务,短期资金需求者不愿为长期需求者进行担保(李腾飞等,2012)。从而虽然农户提高了还款率,但仍有较大一部分贷款无法归还。
  中小企业在这种贷款模式的实施中也出现了相似的问题,这一贷款模式确实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同时也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但是在联保小组的组成上出现了问题,例如在之前的温州企业家集体逃跑的事件中,结成联保小组的几家企业,如果有一家企业主跑了,那么第二家在看到第一家跑了后可能也会随之跑路,这样第三家企业就会因为受拖累而倒闭,最倒霉的是经营稳健的第四家企业,要承担四家企业所有贷款的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发生系统性冲击时,联保贷款就沦为了惩罚好企业的恶机制(刘业成,2012)。为此这种贷款模式在中小企业间并没有被广泛的应用。
  3. 联保贷款的主要问题
  从联保贷款机制实施以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由于经济周期因素、政治因素以及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可能会使联保体整体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也无用;其次,银行无法防范联保体成员恶意串通诈骗的行为;最后,在联保他体组成过程中普遍存在“联富不联穷”的矛盾,导致那些往往最需要资金的农户或企业无法获得贷款。
  二. 联保贷款机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1.系统性风险应对机制不足。在联保贷款机制下,由于联保范围受限、行业受限、联保的主体受限,联保小组无法再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联保机制在面临系统性风险时缺乏有效的防火墙,“火烧连营”的局面难以控制。
  2. 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仍然存在。联保小组与贷款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并未因联保机制而解决,银行在面对联保小组时仍缺乏有效监督,更极端的情况是金融机构误认为联保机制已经解决风险问题,而导致银行进一步放松信息获取,引发贷款户道德风险;联保小组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以逆向选择机制看,联保小组只能选取无法提供有效抵押的成员,以道德风险看,联保小组成员间博弈的均衡倾向于违约,机会主义行为更为有利。
  3. 集体违约机制无法规避。客观上的集体违约行为来自垒户现象,垒户是指联保小组成员贷款,资金交给成员之一或小组外成员使用,垒户导致风险集中度提高,不利化解,农户联保贷款垒户现象普遍存在,资金多挪作城市经济用途。主观上的集体违约行为来自共谋,共谋是指联保小组成员达成共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资金,并以集体违约为目的的行为。联保机制无法避免集体违约,不同于系统性风险,集体违约实在未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出现的。
  4. 高昂的交易成本问题未或解决。农村金融或小微金融的最大问题在于交易成本高,联保贷款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交易成本问题,从贷前信息搜寻成本看,联保机制强化信息传播机制。从贷中管理成本看,联保机制并未造成银行贷款流程简化。从贷后管理看,联保机制并未从根本上降低监督成本。
  三. 联保贷款的使用条件及改进对策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联保贷款的现存制度缺陷,如应用对象的确定问题、联保体的构成问题、贷款人授权授信不合理问题等。因此,为了降低联保贷款的违约风险在贷款人的选择方面、授信方面等需加强管理。联保贷款要想更具有生命力就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加大联保体成员的准入条件、进一步确定联保体的实际担保能力,同时也需要国家的相关政策继续扶持,为此对于如何提高联保贷款绩效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
  1.严控成员联保资格。一是联保体户数要根据不同的贷款额度和联保体的不同特点来确定,联保体户数越多风险越小,但也不是越多越好。二要关注联保体成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防止负债过大而产生代偿风险。三要确保成员还贷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自身经营所得。
  2.掌握担保体的担保能力。为了防止有密切关联的企业过度授信,银行在做联保贷款调查时应关注主要投资者之间是否有关系。同时也要合理把控联保体成员间的互保额度。
  3.规范授信额度。一是为了防止对联保体的过度授信,要对联保体所在地、行业间的经营状况等做出充分的调查,合理确定该联保体的授信额度。二是联保体成员的授信额度要与其经营规模和担保能力相匹配。三是对那些发展潜力巨大但还款能力不足的企业可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并延长还款期限。
  4.加大法律力度。对于在联保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反映给相关部门,以便采取对策规范管理。同时公开审理在联保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并加大法制宣传,使民众对联保贷款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赵岩青,何广文. 农户联保贷款有效性问题研究[J]. 金融研究,2007,07:61-77.
  [2]赵敬华. 联保贷款中的策略违约规避机制研究[D].湖南大学,2010
  [3]李腾飞,梁爽,王志刚. 五户联保贷款制度实施现状及成效研究――以黑龙江省桦川县为 例[J]. 银行家,2012,04:110-112+7.
  [4]刘兴成. 企业互保联保贷款的风险何在[J]. 法人,2012,0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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