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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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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交通运输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初始目的在于实现结构性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优化调整我国现阶段的产业结构。但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当中不仅没有起到减税的效果,反而造成很多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上升的现象。本文首先介绍了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和意义,再介绍了我国交通运输业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历程,从中可见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介绍了交通运输业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得出结论,最后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增值税;影响
  一、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
  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这也就意味着,交通运输业将退出营业税阵营而改到增值税的阵营中。
  这种转换的代价非常巨大,“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提供交通运输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征收税率为3%,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为不含的销售收入与征收率的乘积,购进商品的进项税额是不能被抵扣的。一类是提供交通运输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征收的税率为11%,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税费,即当期的销项税额扣除当期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商品的进项税额可以冲销售商品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就意味着税收的负担在这两类纳税人当中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并且交通运输业的税收负担的增加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在之前的上海、北京、江苏等地的试点中也证明了这一点。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除了建筑业以外的采矿业、制造业等第二产业中适用的是增值税,而诸如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中的大部分行业主要适用的是营业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收制度的不合理性开始显现出来,因此税收制度的改革也是迫在眉睫,要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好纳税筹划。
  二、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我国从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开始从生产型增值税改革到消费型增值税是应当时的产业要求制定的,至2009年我国的增值税体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随着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原先的税收体制在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同时更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想实行一个完整的增值税税收体系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的现行税收体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当前,我国也正处在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时期,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卫生、教育等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而交通运输业作为最具典型的现代服务行业,更是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和有限的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存在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交通运输业是我国实施“营改增”中的重要行业之一,对其实施“营改增”有着重大的意义。首先,从当前角度来开,由于营业税是在商品或者劳务的所有流通环节,对营业收入的全部额度进行征收营业税,这样就出现了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严阻碍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阻碍第三产业进一步的精细化分工。在交通运输业中实施“营改增”可以解决在征收营业税的体制中存在的企业重复纳税的问题,能够完善税收体制。其次,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在交通运输业中实施“营改增”,有利于行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发展需要。可以细化交通运输业内部的专业分工,促进交通运输业中的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技术的升级改造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的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基础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的增值税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商品或者劳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为了取得该项商品或者提供该劳务说发生的成本费用中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营业税是以营业全额为计税依据,按照3%或者5%的税率与营业全额相乘得出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的纳税额不仅与收入相关,还与成本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而营业税的纳税的金额与成本费用的高低不想关,这便是两种流转税的最大区别。通过以上区别来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影响。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
  短期看上去税负好像略有增加,但是从长期来看结构性的减税优势才能体现。“营改增”对交通运输各子行业影响不同,其中流通环节较多的第四方物流和现代服务业收到的有利影响较多,在上海试点期间,大部分列入试点的此类企业税负明显下降,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由以前按含税收入的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照不含税收入的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显著,部分企业税负下降超过40%。航空、航运、港口税负基本持平。然而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来讲税收负担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加。因为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税的税率为3%,增值税的税率为11%,上调幅度较大,从上海试点的数据中显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平均税率增加到了4.5%,其中有60%的企业所焦耐的增值税比往年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加了6万以上,甚至个别的大型企业增值税负达到了百万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是这类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比如飞机的购买价格非常高,而这些设备大部分是在“营改增”之前购置的,因此这类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较大,从而产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较多的情况。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营改增”的税收改革,必将促进运输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更显换代,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财务制度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用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是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之上才能抵扣。因此,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其核算难度有所增大,清算所得税的相应也增大,交通运输业的财务人员应加强注意对外来的各种凭证中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核,以防范纳税风险。否则,可能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多交税款。或者将法规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在财务操作的其他方面,比如财务报表的披露、税额申报、缴纳、抵扣和报税系统等一系列的过程中还产生了新的问题,加大了企业财务处理流程的难度,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的过程当中认真仔细以规避“营改增”带来的新的风险。因此“营改增”也促使了交通运输业健全完善财务制度。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竞争的影响
  目前的税负提高,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营运成本,明显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影响了交通运输业的正常发展。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当前的人工、燃料等成本在不断上升,再加上企业处于不规范的市场中,由于一些环节的问题,企业难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的整体能够抵扣的增值税额少。再加上其他原因导致的成本费用无法抵扣,致使企业的利润总额低下,从而消弱了交通运输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即为不利。
  四、交通运输业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是难度的机遇也是一场挑战。从试点的数据来看,交通运输业由于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等原因,导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较少,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面对次现状,交通运输业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让“营改增”这场税制改革的浪潮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润,是各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现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一)企业自身要积极应对新政策
  首先,新的税收制度的出台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交通运输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积极进行税收筹划:1,优化业务流程。“营改增”的是要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从而达到结构性的减税政策。而优化企业的业务流程是优化产业结构的根本所在。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提升财务人员水平,合理调整会计核算,从而进行税收筹划。新的政策的出台需要企业组织相关的人员对新的政策进行培训学习,熟悉相关的规定,钻研会计处理方法,做好会计核算的工作和纳税工作。对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要严格把关,遵守相关法规,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降低税负,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3,提升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和改革企业内部体制,提出适当的定价和营销策略。使企业的优势得以保持或扩大。
  (二)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的在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第三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减轻企业的税负。但是就现在的总体而言,落实到不同的行业及具体的企业,其带来的结果完全不同。部分企业从中获利,大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相反的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规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解决办法推动新税收制度的实施。1,完善相关服务。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营改增”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在企业遇到具体困惑时积极提供帮助,给予建议帮忙消除困惑。同时及时发现新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纯在的不足,进行完善。2,对交通运输企业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比如上海市针对试点企业的税负增加问题率先提出了解决办法――推出了《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对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其他试点也陆续推出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但是仅仅依靠这种过渡性的扶持政策最终不能解决问题,因此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建设与“营改增”相适应的制度才能进一步解决根本性问题。3,完善会计的核算方法。不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的纳税实务都是建立在健全合理的会计制度之上的。在税收制度转变的时期,只有更进一步的完善会计的处理方法,才能保证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纳税实务的有效进行。4,尽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最终决定环节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在采购服务或固定资产时,不论是对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应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
  结束语
  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在全国开始试行,对各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应当根据试行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非常有必要。从之前的试点请款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交通运输业产生的影响大不相同,有的行业得到了减税的实惠,有的行业却增加了税收负担,违背了当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初衷。相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并据此调整相关的政策,这样才能够真正的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能力,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进一步发展。(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军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J].交通财会,2012,(09):49-51.
  [2] 李克亮.试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2,(33):17-19.
  [3] 金家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效益影响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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