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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执行价外税的财务核算及账务处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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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核算方式相应改进,这对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经济效益增加有促进作用。增值税执行价外税属于时代发展需要。本文在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增值税执行价外税的意义,最后重点分析增值税执行价外税影响财务核算及账务处理的表现。
  关键词:增值税 价外税 财务核算 财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2(b)-051-02
  现如今,财务业务不断增多,为提高账务处理效率,提高财务工作准确性,务必具体落实增值税执行价外税这一内容,以此减少涉税矛盾,取得税务处理的良好效果。价内税即税金在价格之内,属于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价外税即税金不在价格之内,属于分列税种。税收征收方式存在差异,价内税税款主要由销售方承担,税款即含税价格×税率;价外税税款主要由购买方承担,税款即不含税价格×税率。
  1 增值税执行价外税必要性
  首先,实施价外税模式不会减少财政收入,站在国际角度展开分析,发达国家主要征收的税种为所得税,发展中国家主要征收流转课税,流转课税转变由价内税转变为价外税后,税基相应减少,意味着税率提高,进而财政收入不会减少,这对国民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然后,有利于加强我国经济对外往来,随着我国经贸交流的不断增多,实施价外税模式,是顺应国际化要求的基本表现。最后,实施价外税有利于提高税收透明度,这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透明度原则”相契合,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推行价外税模式是必然趋势,这对消费结构调整,发票规范管理有促进作用[1]。
  增值税执行价外税意义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方面即提高税负公平性。增值税与企业成本、经济利润间接联系,针对产品税收实施优惠政策时,消费者能够享受最终的税收优惠,从中能够看出,税款减免并不会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简言之,企业减免税款,并无实际作用,要想增加利润,务必从经济效益人手[2]。第二方面即减少征纳矛盾。产品税金、發货票清晰标准,针对税金累积、相减,最终得到的税金结果即应交税金,税金计算方法相对简便,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意味着税收成本也会随之降低。此外,征税方法适当创新,价外税模式实施,能够在理论层面实现纳税主体与负税主体的分离,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替代消费主体承担税务缴纳任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有利于缓解纳税主体与国家间的矛盾,最终实现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促进纳税工作顺利、有序执行[3]。
  2 增值税执行价外税影响财务核算及帐务处理的表现
  增值税执行价外税,这不仅符合税制改革需要,而且还能优化财务核算方式,优化账务处理方法,与此同时,财务核算制度会逐渐健全,这对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核算基础巩固有重要意义。本文具体介绍增值税执行价外税的表现,希望能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借鉴,这对价外税模式调整奠定了良好基础。
  2.1 创新财务核算方式
  价外税即税收看做价格附加,并单独反映,它能够根据销售变化而发生转移。在此期间,应合理调整价内税成本,适当创新财务核算方式,与时俱进的优化产品销售方法。个别群体将价内税和价外税的“税”片面理解为商品价格,意味着仅针对商品课征的多类流转税有价内税和价外税之分。实际上,所得税以及财产税同样采取两种计税方式,价内税计征模式下,企业取得的收入在金额上一销售数量×单位价格(含税价格),取得收入时的会计核算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对于税金,根据配比原则在成本费用中核算,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税”等科目;价外税计征模式下,由于价格中、收入中均不含税,因此,价外税应单独核算,会计核算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税”科目。例如,M企业销售资产产品,价款1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分别为l6%和30%。其中,借:银行存款116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应交税费16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0元;贷:应交税费3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1600/(1+16%)]x16%= 1600元;消费税税款10000×30%=3000元。对比分析可知,价外税会改变财务核算方式,应交税金前后缴纳意义存在明显差异[4]。
  2.2 优化账务处理方法
  基于价外税原理,应单独陈列增值税,同时,通过单独会计科目进行记载,以便直观反映销项税金、税额、进项税金等情况,并将增值税缴纳环节融合会计核算程序,自此,待扣税金抵消。其中,“借”方核算和“贷”方核算分别反映进项税金和销项税金,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对于进项税金,根据增值税发票已有价格和税金作为处理依据;对于销项税金,参照增值税发票价格以及税金作为账务处理依据,销售额计算法方式为:所获得收入除以增值税税率与1的和;销项税金计算方式为:所获得收入减去销售额的差。针对应交税金进行结转、核算时,根据借贷双方余额大小进行结转,当贷方小于借方时,不予以结转,以便继续抵扣。从中能够看出,价外税优化账务处理方法后,能够简化账务处理程序,在短时间内获取账务处理结果,并能保证账务处理结果的准确性[5]。
  2.3 完善财务核算制度
  制度是保证执行标准的重要内容,必须在执行增值税价外税财务核算与管理的过程中,发挥制度管理的优势条件。由此,以制度的形式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内容进行约束,进而实现对外部监督与人员自控的补充。在设计制度内容的过程中,需尊重企业的客观发展状态,并在对各个项目进行管理的同时,清晰管理细则。以财务的凭证管理为例,作为描述财务信息的重要内容,增值税改革的过程中,对整体票据的内容都进行了改良,必须使其更加准确、清晰的描述企业价外税的执行状况,从而实现管理制度的升级管理。   例如,管理制度中,企业可以针对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制定落实到人的岗位责任绩效制度,通过对增值税升级中各项内容的细化管理,使财务人员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有效的发挥出账务核算的责任心与工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的遵守岗位规范内容,并在自我素养的培养与塑造中展现出优势的创造力与执行力,能够在保证基本工作内容执行的同时,对新的业务内容进行学习与落实,以此发挥制度管理的优势条件,提高增值税价外税的核算与账务处理水平。
  2.4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各个行业领域范围内,展现处理优势的应用水平,通过对相应财务程序的应用与功能拓展,可以更好的辅助企业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完成具体的税务管理项目,并实现核算与账务处理的高效化升级。尤其是在增值税的执行价外税收管理中,由于其内容上的不确定性条件,使财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水平明显增加,在进行管理工作中,经常由于业务水平的不熟练或是执行内容的不确定,而造成工作中的失误,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效率水平,使价外税的核算出现问题。
  因此,必须在进行信息化安全建设的过程中,加强财务系统的完善水平,应用电子化的税务管理办法,对整体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从而有效的提高企业财务工作的效率水平,并将先进的电子财务系统作为技术依托,降低财务信息处理中的人工性失误内容,进而提高整体数据信息的合理性,实现电子系统在财务信息中的系统化发展。在信息技术手段的指导作用下,提高增值税执行管理办法中的科学性与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强化税务处理的精确化水平,为实现财务管理技术与时代性技术内容的同步发展创造基础的技术条件。
  2.5 鞏固财务核算基础
  财务基础核算工作,是保证增值税执行价外税执行管理办法的基础条件,只有通过财务基础工作的管理升级,才能实现账务处理工作的高水平执行与技术内容的提升。在巩固基础财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应不断提高整体工作中的思想内容建设,并在方法创新与内部控制的同时,着重对执行内容的规范化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在我国,对增值税的价外税财务核算工作与相关的账务处理措施,有明确的技术内容规定,因此,必须在深刻学习岗位专业知识的同时,从基础工作内容人手,让岗位工作人员能更加有效的适应新型的价外税收财务核算内容,从而提高整体账务处理工作的规范性。
  例如,在某公司的执行案例中项目部门购入了批量的钢材,并收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金额为351万元;完成专业分包计价的内容为135万元,并取得增值税发票;在机械租赁费用的内容上,总计花费64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在对此类内容进行分类化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财务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组织结构,对执行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实现工作岗位的最优化调动。在进行税务管理的工作中,明确区分不同项目内容中的差异化管理办法,从而有效地提高增值税和执行税外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在详细的分类中,对税务问题进行更加清晰的描述,使精准化的工作内容,成为指导财务管理与企业发展的关键条件。
  另外,在优化核算与账务处理工作时,必须凸显出预算环节在整体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通过企业各个部门与财务工作人员的权利配合,在内部形成整体化的管理网络,在维持“分级编制”管理办法的同时,使稳定的财务基础工作成为增值税外加税执行的良好基础条件。
  3 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实务中,涉税处理难度较大,实施推行价外税模式,针对税法以及税务体制合理调整,能够提高会计处理效率,保证财务核算准确性,同时,税法精神能够贯彻、落实。本文在了解价内税不足,掌握增值税执行价外税原因的基础上,分析价外税模式推行的现实意义,最后探究价外税实施在财务核算、账务处理方面的表现。通过创新财务核算方式、优化账务处理方法、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巩固财务核算基础等方面总结价外税的实施意义以及影响。因此,相关研究人员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动态关注市场变化情况,与时俱进的调整税法,以及税收模式,这对国家税收稳定增加、纳税工作顺利推进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l]王明茹.不宜盲目将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J].中国财政,2012(4).
  [2]余波.从增值税含义浅析营改增政策的规律共识[J].经贸实践,2016(10).
  [3]蒋大山.“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筹划的一个伪命题[J].财会月刊,2016(31).
  [4]谷建华,王桂威.关税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J].注册税务师,2015(6).
  [5]陈碧琴,李涛,高君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理论效应与深化路径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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