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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图书发行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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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图书阅读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世界,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因此推动出版行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出版行业日常工作较为复杂,涉及的运营问题较多,特别是图书发行涉税的会计处理问题。为了促进我国出版行业的长远发展,加强出版行业图书发行涉税的会计处理顯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我国出版行业图书发行实际情况,对其涉税会计处理提出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出版行业;图书发行;涉税事项;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G235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与其他行业相比,出版行业,尤其是出版社日常财务工作范围较广,大体分为费用成本、利润、办公费、税务工作、年终核算、预算决算、统计等。除了出版社日常运营所需的应税项目之外,有的出版社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以在应税问题上面临很大的挑战。出版社的图书发行应税项目较为复杂,存在不稳定因素较多,所以在图书发行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面,出版社还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1关于代销视同销售方面的会计审核
  代销是我国商业企业和大中型零售企业所采用的一种商品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在我国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主要是因为不占用自有资金,销售的风险比较小,正好顺应了商业企业的营销计划,所以代销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代销,顾名思义就是将商品的所有权交由他人进行销售,从而达到理想的销售数量,出版社的图书销售也是这个道理,在图书出版发行后,为了达到理想的营销效果,一般需要与国内外书店签订协议,这些书店就像是出版社的销售平台,为了提高出版社的经济效益,强化两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推动与书店及其分支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出版社一般都会给书店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与其他的销售物品相比,图书的营销存在销售周期长、利润低等特点,且一旦图书缺少卖点,可能还会出现滞销甚至退货的情况。努力出畅销书,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销售平台,降低退货率,是出版社和书店共同的努力方向,这时出版社和书店就是代销的关系,是利润共同体。
  1.1出版社会计处理研究
  在代销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具体的会计处理工作,比如发货、销售、结算开发票、收款、报税等,这些决定着代销工作的处理进程,所以为了保证整个代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会计处理工作的效率很有必要。但实际中出版社的会计处理工作比较复杂,想要实现这些会计处理工作的整体把握,出版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结合我国出版社的情况来看,在图书发行和销售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稳定性,一旦出现退货和滞销的情况就会对出版社造成巨大的损失。比如某出版社向某书店发出2000册图书,码洋为36000元,实洋为28000元,成本为16000元,这时会达成相关协议,如果出现退书和滞销的情况,物流、仓储、图书本身价值等全部成本都由出版社承担。出版社发行人员与书店进行结算时,若开发票和收到相应货款后再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工作,一定会出现纳税时间点与相关业务实际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点有差异的情况,所以加大出版社会计处理工作的研究力度非常有必要。
  1.2关于增值税的征收依据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收的环节比较多,需要对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等多个环节附加值进行征收。增值税主要是对销售货物和修配劳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征收,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国出版社图书发行实际情况来看,增值税是出版社发行图书过程中的重要税目,是出版社会计处理工作中的重点。根据我国相关税法,只要出现了代销行为,就可以视同为销售货物,其中代销行为主要是指出版社发行图书,书店承接并推进相关的销售工作。理论上,在图书售出的当天必须完成纳税工作;但是实际操作中,代销图书种类繁多,大型书店同一时期可能代销一家出版社图书达到上千种,往往很难把每种图书精确到销售当日进行结算,这种普遍情况也有相关的应对办法。税法规定,在代销货物满180天时,纳税义务产生,也就是说若图书的销售工作在180天以内完成,那么相关税务工作就可以及时进行;但大多数图书的销售周期都比较长,一般都会超过180天,进行增值税的分析和处理很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国家实施了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或者50%先征后退的政策;出版社可以对此善加利用,能减少很大一部分增值税税收负担,但能参与退税的出版物前提是必须有ISBN码,也就是国家正规发放的书号,所以出版社在前期图书出版工作中就要重视书号的作用,及时、正确、完整、全面的给财务部门提供书号,财务部门才能在第二年顺利进行退税工作。
  1.3企业所得税征收依据分析
  企业所得税作为税收中一种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征收依据比较明确。所有权是整个企业所得税征税过程的重点,只要所有权没有出现改变和转移,那么就可以免去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环节。在图书销售期间,图书虽然在代销书店,但是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版社。由此可见,如果代销图书在会计年度期末仍没有售出,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不会有所涉及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针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力度最大的就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出版社属于改制的单位,应该好好利用政策规定的免税这几年时间,在单位运营、财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章制度,让单位实现最大程度地获利和发展。
  2分支机构的销售核算研究
  为了保证整个机构的运行效率,设立相关的分支机构显得很有必要,这种经营管理的方式符合机构整体发展目标。分支机构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和财务管理工作上都受到公司总部的控制,分支机构既可以不是单独的法人主体,也可以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比如子公司。结合我国出版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大型出版社由于自身规模和市场比较大,都会设立很多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一方面能为出版社的图书发行和销售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能为出版行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在图书的实际发行和销售过程中,往往会将不同地点之间的图书进行转移销售,但是图书销售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不仅销售的数量无法进行准确预测,同时销售所耗时间也无法进行预知,加大了销售核算工作的难度。所以,在进行分支机构的销售核算工作时,要尽可能考虑到图书退货和更换的情况,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2.1出版社财务处理方面
  出版企业的具体类型比较多,不仅包括出版集团,同时还包括杂志社和报社等多种综合性企业,出版物的生产和销售过程有出版销售周期长、时效性强、利润回收期长等特性,所以在对出版社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出版社的会计核算对象虽然比较单一,但是种类细分却非常繁杂,出版社涉税事项会计处理工作是重中之重,不仅包括出版社内部的财务处理工作,同时也包括出版社对外的财务处理工作。具体可以通过一个假设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有一城市的出版社往其他两个城市的分支机构进行图书的转移销售,由于出版社要进行自身成本的控制,再加上是通过分支机构进行图书销售,对于图书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周期很难进行准确定位,无疑就会加大出版社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由于出版社和分支机构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相关标准与出版社图书销售的实际情况之间存在差异,难免会出现分歧,一定会涉及到相关的纳税问题。所以想要促进出版社图书发行的涉税工作,就需要提高出版社的财务处理效率。
  2.2增值税产生分析
  增值税也是图书发行过程中涉及比较广泛的一种纳税类型,结合我国出版社行业图书发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增值税需要依据图书发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在图书的发行和销售过程中,如果纳税人相同,并且物品在此期间进行了一定的转移,那么就可以将其视作是销售工作,这时就需要缴纳一定数目的增值税。在我国出版社的图书发行過程中,出版社和分支机构之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代理销售关系,而是一种实际的业务往来。图书在流动过程中已经符合征收增值税的要求,所以征收增值税也是很必要的。而且只要图书发行和销售的期限超过180天,那么就必须征收相关的增值税。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的征收既要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也要结合出版社图书发行和销售的实际情况。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国家实施的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中,有一条是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分支机构为独立法人,且为纯粹的图书批发和零售企业(不含图书出版),那么该分支机构的增值税就是免征的。因此应该更多地成立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利用免征政策。
  2.3企业所得税确认
  除了增值税之外,企业所得税也是出版社图书发行税务事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不仅是在税务问题的认定上,还体现在出版社与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实际当中,无论图书的发行过程是否涉及到退货等工作,所有权还是归出版社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需计算企业所得税。并且这些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经济利益比较少,对企业的整体影响也比较小,所以就不需要进行太多的会计处理工作。然而一旦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出现了退货的情况,就必须按照出版社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也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出版社处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时,通过筹划,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将有可能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确认,以免以后免税期结束增加税务负担。
  3关于无偿赠送的视同销售研究
  随着社会中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营销手段也在不断进步和拓展。与传统的销售方式相比,无偿赠送就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这种营销手段虽然在短时间内无法给企业和机构创造利润,但是却能带领一种营销潮流,这种营销手段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出版行业中也是如此。在出版社图书发行过程中,有很多冷僻的图书无法达到理想的销售目标,给出版社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一些出版社为了拓宽销售市场,建立良好的出版社形象,一般都会开展无偿的赠书活动,这种赠书活动一方面可以提高出版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能切实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可以说一举两得。结合实际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图书都能进行图书的有偿销售,还有很多图书会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销售,主要还是拓展销售渠道,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销售工作,无偿赠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法,这种活动并没有过多的商业目的,譬如向希望工程免费赠送图书,具体的表现形式比较多,在图书无偿赠送的过程中,出版社并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收入,甚至还会对出版社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判定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工作是具体工作中的重点。
  3.1增值税的征收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相关规定,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将自己生产、加工的货物和产品进行赠送,都需要缴纳增值税,捐赠图书同理。无偿捐赠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实质性的经济利益流入,出版社也没有实质性的收入,但是这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依然符合缴纳增值税的条件,需要缴纳增值税。国家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如果没有制定严格的纳税标准,可能就会造成大量偷税、漏税的情况,对于我国税收行业的长远发展来说非常不利,由此可以看出对视同销售工作进行增值税征收的必要性。
  3.2企业所得税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确定问题也是出版社相关工作中的重点,结合实际来看,企业将产品用于捐赠或者员工福利分配都是视同销售行为,都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出版社的无偿赠书活动在相关法律规定中也有严格的要求,与图书的其他销售类型比如代销、分支机构销售不同,无偿捐赠活动在完成之后,由于图书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出版社将不用承担后续商品发生的任何风险,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出版社的捐赠行为尽量与捐赠接收方为国家定期予以公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合作,金额控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就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选对合作方和精确计算捐赠数额成为重点操作方向。
  3.3出版社会计处理工作
  出版社无偿捐赠活动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相关的会计处理工作中,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不同的企业,具体的财务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处理方法也存在很大不同,如果出版社推进无偿捐赠活动是为了拓宽图书的销售渠道,那么再开出赠书单时,借方可以记录为销售费用,贷方则为库存商品和应缴税费,如果是没有任何商业目的的公益捐赠活动,那么再赠书单开出时,借方则可以记为营业外支出。由于无偿捐赠活动并不是日常活动,所以不需要进行收入的确定,但是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4结束语
  在出版社图书发行过程中,涉税事项较多,同样对应会计处理工作的任务量也比较大,对我国的出版行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机遇。为了推动我国出版行业的长远发展,提高我国公民的综合素质,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从国家层面,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扶持力度,依法推进纳税事务,为我国出版行业的长远发展营造一个较为稳定的外部环境;二是从出版行业自身,要完善纳税工作,依法纳税,规范出版行业的发展。出版行业的发展事关我国人民的综合素质,所以必须加强出版社图书发行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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