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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企业视角的财务管理目标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喜革

  摘要: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定论。本文认为,主要是目前的主流观点都不能完全概括现实中的企业情况且集中于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层次,这在理论上为不同声音的出现留下了探讨空间。而企业利益最大化则是任何企业的财务工作者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意识和观念,也是任何企业财务工作者都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同时企业的繁荣与昌盛也符合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愿望。
  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 利益相关者 企业利益 利己主义 利他主义
  
  一、引言
  
  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理论界的争论已久,但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学者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国外研究情况,通过归纳、总结、引进等曾先后提出过多种观点,其中影响较大的当属“股东财富最大化”以及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观点。此外,“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的影响也十分广泛,但是这两种观点在一定条件下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说法是等价的(付元略,2005)。因此,目前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的焦点大多集中在“股东财富最大化”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之间。不同观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从不同角度对支持的理由和反对的原因进行了详尽阐述和广泛交流。但迄今仍未形成一致的观点。笔者以为,这种目标上的争论、碰撞,从财务管理理论发展的角度看无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争执了若干年且讨论和研究都有了相当的深度之后仍无结果的情况下,应该换个视角和方式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和审视。
  
  二、财务管理目标观点综述
  
  (一)“股东财富最大化” 理论基础主要是物质资本强权理论和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该理论认为,资本的专用性、非流动性、稀缺性和信号显示功能等,决定了企业的“控制权”或所有权天然地归资本所有者所有,“资本雇佣劳动”是最合理的企业制度,因此企业财务自然也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基本取向,关注股东利益。但近年来,该模式和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许多人认为,股东利益导向的观念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不负责任的,也不符合商业道德原则,因为它忽略了利益相关人的重要性,这些利益相关人包括企业员工、客户、公司所在社区、环境、甚至包括股东自己的长远利益。批评者认为:单纯追求股东价值过于狭窄;公司不仅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也是将不同利害相关者群体寓于其中的组织;公司并非简单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在企业的财富创造活动中做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向企业提供专用性资源的并不限于股东,供应商、贷款人、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往往都做出了特殊投资,都面临和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按照“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风险控制权”的逻辑,那些向企业提供了专用性投资并承担着企业经营风险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分享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经营环境的变化使得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受到企业经营的影响,承担剩余风险的不仅是股东,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的企业。因此,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就不能只考虑股东的利益,而应当涵盖所有向企业提供专用性投资的利益相关者。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理论基础主要有共同所有权理论、托管责任理论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该理论反对”出资者至上主义”的观点,主张企业所有权应由出资者、债权人、员工、消费者等众多利益相关者分享。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股东作为投资者除了投入其物质资本以外,对企业的发展并不会做出其他的贡献,真正让企业得到发展的是企业的经营者、雇员、债权人等利益相关各方。这一模式和观念的影响随着美国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敌意收购”运动及其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以及80年代末美国28个州的公司法改革,规定公司经理应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负责而在学术界、商界和社会公众中迅速扩大。许多一直主张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也都纷纷改变其立场,转向利益相关者观点,对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观点提出了严竣挑战。尽管如此,该观点仍然受到了来自传统财务目标观点支持者多方面的质疑,主要有:利益相关者理论关于有效率的所有权结构的解释比较符合企业所有权结构的演变,但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可操作性无法得到保证。第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观点虽然从表面上看有利于协调出资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调动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但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企业的根本价值在于为社会创造财富,而盈利是企业得以创造财富和不断扩张的前提。赚取利润是企业最重要的目标,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只有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才能得以保证。第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反对出资者单方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制度安排,强调企业所有权应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但在利益相关者身份确定与利益相关度的测量方面,将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第三,追求多元目标有可能使企业丧失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导致企业财务关系的模糊与管理上的混乱。质疑者认为“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不具有作为目标函数的特征,如适应性、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可控性等。对此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的赞同者是十分清楚的,因此其在研究和分析的相当一部分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但笔者以为,有些就“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所作的解释和分析是比较勉强的,一些学者在进行解释时常常还会陷入相反的思维中,如一些学者将“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解释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观念包括多重意义:第一,公司利益在内涵上可以理解为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所享有的利益,在外延上包括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第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也可以用“公共利益”一词来表达,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公司的目标都旨在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第四,对利益关系的平衡需要遵守公平和正义原则,因此,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定位内含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体现财务效率性目标与财务公平性目标的有机统一”;在解释利益相关者――竞争者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学者是这样阐述的:“其实,强调竞争者这一角色,主要是为了说明,企业的经理在实施经营或是财务活动的过程中,不仅应考虑友好的因素,也要考虑存在敌意的因素(freeman,1983)。一旦公司经理的行为影响到了竞争者的利益,竞争者便会做出相应决策来应对,这些决策所产生的后果,常常会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企业。从这个意义来说,企业的经理在做出一项决策时,对于这种由此及彼以及反馈回来的影响应予以充分考虑。”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可以被认为是“公共利益”最大化,但“公共利益”最大化并不等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而后一种解释则恰恰说明给与他人一定的利益目的是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为了他人利益最大化。
  
  三、财务管理目标探讨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性 在财务管理目标理论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曾先后出现过多种观点,其中在“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获得普遍认识之前,各种观点的演变路径主要是沿着由简单――复杂,由短期――长期的方向变化,此外还大多强

调在数量上的可衡量性。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出现以后,除了考虑的因素更多、更复杂之外,最令人感到棘手的是其在数量上的衡量难以操作,这也是很多学者为何对其在思想上赞同,而在应用上却不赞成的原因之一。
  笔者以为,财务管理目标多年来之所以没有达成统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讨论的层次不在企业层次,而在企业的“主人”层次,即是股东权益最大化,经营者效益最大化,还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同时这些观点还都渗透着“利已主义”思想,即便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也是要求他人具有“利他主义”思想而其他人则符合“经纪人”假设,否则提出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根据,即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企业效益往往要比不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企业的效益要好的多的说法就不能成立。因此这些观点所指的企业在范围上就暗含着排除了非盈利性企业。这种范围上的局限性和目标围绕着具体的利益冲突方转的思路本身就决定了其在理论上很难寻找到达成共识的突破。更重要的是每一种观点的提出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事实依据(事实上,现实中不同企业也确实存在不同的理财目标),这就为形成共识设置了障碍。因此,笔者以为,目前亟待解决的是要提出能够普遍适用于各种企业的、符合各种要求的、各利益方都能够接受的财务管理目标,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发挥目标的正确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结束争论的局面。
  
  为说明这一问题,首先有必要理清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性及各层次目标之间的关系(图1)。从图中可以看出,过去讨论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第二层次的右半边。作为具体的企业,不同性质的企业或不同的企业确实可能存在理财目标上的差异,如果试图以某些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作为所有企业的理财模式,显然会以偏概全。因此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不可能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应作为适用于各种企业的理财目标。这里笔者采用“利益”而非“价值”,是一种不能用简单计算就能衡量的观念和价值取向。利益的含义更加广泛,可以指价值形态,也可以指实物形态,可以相对于个人或本企业,也可以相对于别人或社会。采用这一概念主要是考虑到“非盈利性企业”,对于非盈利性企业而言,没有盈利或利润,但不等于说企业没有利益。
  首先,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在设立以后,在社会上就有了其独立人格,同时也有了其独立利益,是各利益相关者结合的纽带和谋取利益的平台。没有了企业,一切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将无从谈起。因此,企业利益最大化,应是任何企业的财务工作者都该具备的基本意识和观念,也是任何企业财务工作者都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同时这里也暗含着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抽象为企业的利益。这就解决了目标多元化所带来的混乱和不可操作性以及过去的单元目标所带来的片面性问题。其次,笔者认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服从于企业的使命和目标。对于以救助和公益事业等为主的非盈利性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向应该是以最少的支出去完成更多的企业使命,完成的使命越多,企业实现的利益就越大。而对于盈利性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向应该是在企业向社会提供社会所需产品的过程中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第三,关于“企业利益最大化”与第二层次目标的关系问题。第二层次的目标解决的是企业的利益最终由谁分享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第一层次“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笔者认为,第二层次的目标应由各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其理财模式,不可强求统一。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契约合同等安排最适合于企业发展的利益关系,为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具体的理财目标,这些目标同时也是衡量各利益相关者对所获利益是否满意的基本标准。笔者认为这种思路比较符合实际,如果一种理论缺乏现实基础或经不起实践检验,那就不具备作为科学的真实性或真理性。
  
  (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衡量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难以达成共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一些学者非常强调目标的可衡量性,认为凡是不能在量上加以衡量的就不具有作为目标的特征。受到这种困惑的观点典型的有“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实际上笔者认为,所谓“最大化”只是考虑问题的方式而已。因此,那些所谓公认的可以在量上进行衡量的目标,如“股东权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经济附加值最大化”等,实际上都是考虑问题的思路或取向,所不同的仅是这些与“最大化”思路相联系的目标可以直接用数量来表示而已,而这些数量结果是否“最大化”其实还需另外鉴定,涉及道德经营于非道德经营的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财务管理目标的定性认识与衡量这个目标实现程度的数量指标是完全可以分离的,不仅如此,还可以采用一簇指标来间接或综合的反应目标实现的程度如:企业规模的增长速度、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变化、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股东权益的变动、经济附加值的大小、相关利益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对收益的满意程度等。这正如德鲁克在其《管理的实践》一书中对企业目标所下的定义一样,“不可能寻找到一个单一的目标作为企业目标,对企业的生存与兴旺(第一层次)有着直接和举足轻重影响的领域,都需要有目标(第二层次)。且这些目标应该做到:能用简洁易懂的语言说明所有企业现象;在实践中接受检验;能预测行为;能加以评估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实际上就是第一层次意义上的目标,其需要关键领域的目标实现情况来检验和衡量。企业利益最大化亦是如此,需要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等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检验和衡量。“最大化”强调的是思维方式和取值方向,是渗透于财务管理决策方法之中的意识,是进行财务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
  
  (三)“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的理论贡献 无论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还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都采用的是规范方法,从理论上演绎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后者显然包含了前者,对企业来说更具普遍意义。但“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观点却暗含了这样一种假设:即“利他主义”,这种观点的实质首先是要求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在处理利益冲突事件时,要遵守“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协调和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尽量使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即达到共赢得目的,不能将股东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这种假设在以私有制为基本特征的社会里实际上是一种很高的要求,缺乏现实基础。“经理人利益最大化”观点的提出就是对这一问题很好的证明。与此相类似的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利用优势地位侵害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包括:弄虚作假欺骗中小投资者,在市场中融资圈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高额的在职消费,挥霍公司资金;控股母公司通过直接借款或拖欠账款等方式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为控股母公司贷款担保,承担不正当的风险;控股母公司以高价向上市公司转让劣质资产或以劣质资产来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控股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任职或兼职,以获取高额的报酬等。,“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的支持者是十分清楚这一现实情况,因此有学者在阐述这一观点时认为,“应将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的目标函数,并将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作为约束条件。如果要为约束条件中各个解释变量赋予权重的话,则应是影响力作用程度的大小。企业作为开放的系统,必然与各利益主体有着多方面的物质交换,在这种物质交换的过程当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对于企业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力,而企业对于利益主体的影响,最终也会反过来影响企业本身,即企业最终的经营状况将是这两类影响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这一原因,我们将这两类影响力作为财务目标函数的约束条件,并将影响力的作用程度作为企业资源配置的基本参照因素”(陈玮,2006)。很显然,对企业影响力大的利益主体要求满足的条件必然高,其结果很可能是“股东利益最大化主导下的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或“经营者利益最大化主导下的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或其它的模式,仍不能摆脱利己主义思想。但就该模式来看,它已经从理论上将财务管理的目标从特例推到了一般,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将随着约束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股东权益最大化只不过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函数中的一个特例而已,同时这也说明不同的企业随着利益主体对企业影响力的不同在理论上有可能存在理财模式上的差异,这也比较符合实际。笔者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模式从个体到一般的演变是财务管理目标理论上的一大进步。
  
  (编辑 刘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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