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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汇期权会计实务在新准则下的运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牛竹林 牛腾飞

  外汇期权及其对会计的意义
  
  外汇期权是金融期权的一种,也称为货币期权或外币期权,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购买外汇期权者可以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波动的趋势,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当的方式来处理已签订的外汇期权合同,不必承担必须买人或卖出外汇的义务。由于外汇期权比外汇远期更为灵活,能够满足企业的多种需求,因此它已被越来越多的银行和公司用于外汇风险管理。
  由于外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性和必要性,自外汇期权产生以来,对其会计处理的研究也一直持续不断地发展,针对这些衍生品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的修订和改进中。我国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扩大,各类涉外经济主体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日益明显,迫切需要外汇市场提供有效的外汇衍生产品来规避外汇风险。外汇期权作为一种规避外汇风险的有效工具在我国逐步得到应用和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不成熟,相应的会计处理更是没有统一的口径。投资者和企业都迫切需要较为合理的外汇期权会计处理方法,以真实有效地反映和评价对它们的运用效果。我国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明确了“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的使用,比较系统地规定了包括期权在内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原则和方法,但对于外汇期权这种特定的金融工具如何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却几乎没有提及,我国学者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少。
  
  外汇期权会计实务问题分析
  
  期权的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在价值,即现在执行期权所能获得的收益,表现为期权合约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与合约约定的价格(执行价格)之差;二是时间价值,即由于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期权可能比现在执行期权具有更高价值而给予卖方的补偿,一般表现为期权费与内在价值的差额。《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六条中指出:“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由于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影响因素不同,且可以单独核算,分别核算又有利于形成动态的套期策略,所以,根据期权的不同作用,对于期权的确认和计量,其核心问题就是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确认与计量。在合约持有期间期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应分别计算其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变动数额,并按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数额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
  对外汇期权的应用主要有套期保值业务和投机业务两种,套期保值又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种。由于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因此这里我们只探讨前两种套期和投机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公允价值套期
  例1 ABC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向美国一家公司销售商品,双方约定以美元结算货款,共计USDl00000,付款期限为60天,当日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6.83。为了规避美元贬值的风险,ABC公司在外汇市场上购入一份1月份到期的USDl00000的看跌期权合约,合约的履约价格是1:6.83,支付期权费1000元人民币。该公司在2009年1月27日取得货款后执行了期权合约(交割方式:轧差交割)。
  在此例中,ABC公司即为外汇期权的买方,而且由于该公司是对已确定能在60天后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套期保值,故该公司对该项期权的会计处理应属于公允价值套期,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处理如下:
  1,初始确认
  (1)按实现的收入确认一笔应收账款,外汇期权就是对这笔应收账款进行公允价值套期:
  借:应收账款(USDl00000)
  68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3 000
  (2)由于期权合同有一个初始投资额――实际支付的期权费,所以在签约日2008年11月28日已经形成了一笔现实的交易,需要按交纳的期权费确认一项衍生工具:
  借:衍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
  ――外汇期权(时间价值)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3)将外汇期权的内在价值确认为套期工具,时间价值因属于无效套期部分,仍然在衍生工具中核算,同时将这笔应收账款确认被套期项目:
  ①借:套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
  O
  贷:衍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
  0
  ②借:被套期项目――应收账款
  (USDl00000)683 000
  贷:应收账款
  (USD100 000) 683 000
  2,后续计量
  (1)在资产负债表日即2008年12月31日,根据当天的即期汇率调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差额USDl00000×(6.82-6.83)=-1000(元),计人汇兑损益:
  借:汇兑损益
  1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应收账款
  1 000
  (2)汇率的变化以及时间的推进导致外汇期权的公允价值增加了RMB600,其中内在价值增加RMB1000,时间价值减少RMB400,应分别调整外汇期权的账面余额;同时,为了区分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不同变动损益且由于时间价值是随着期权到期日的临近不断减少实质上形成企业为获得内在价值而付出的一种损失,我们把时间价值变动的部分直接计人“投资收益”,内在价值变动的部分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套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
  1 000
  投资收益400
  贷:衍生工具
  ――外汇期权(时间价值)4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3终止确认
  2009年1月27日,外汇期权到期,由于执行合约对ABC公司有利,所以ABC公司会选择行权,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以公允价值调整外汇期权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当期损益:
  借:套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1 000
  投资收益
  600
  贷:衍生工具
  ――外汇期权(时间价值)6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2)收到货款,冲销被套期项目:
  借:银行存款
  (USDl00000) 681 000
  汇兑损益
  1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应收账款
  (USDl00000) 682 000
  (3)执行合约,结转套期工具和衍生工具,同时将原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
  ①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套期工具
  ――外汇期权(内在价值)
  2 000
  衍生工具
  ――外汇期权(时间价值)0
  ②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000
  贷:投资收益
  2 000
  (二)现金流量套期
  例2 以例1为基础,即购买外汇期权合约的价格以及各期的即期汇率均与例1相同,若ABC公司在2008年11月28日只与美国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未发货,到2009年1月27日公司才按合同发货并收款。
  在此例中,ABC公司买入看跌期权只是对确定承诺以及由此承诺形成的交易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套期,准则规定“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在此为前例区分我们把它作为现金流量套期与其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其他处理则与公允价值套期基本相同,相同的分录在下面将不再赘述:
  1,初始确认
  由于买入期权时收入没有形成,故不用确认应收账款,也没有被套期项目,其他分录同公允价值套期。
  2,后续计量
  没有在公允价值套期中这一部分的(1)的分录,只需将其(2)分录中内在价值变动的部分由原先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改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终止确认
  (1)以公允价值调整外汇期权的账面余额,分录也只需将在公允价值套期中原先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部分改为计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收到货款并确认一笔收入:
  借:银行存款
  (USDl00 000)
  68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1 000
  (3)执行台约,结转套期工具和衍生工具的分录同公允价值套期,同时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转入“投资收益”。
  (三)利用外汇期权进行投机
  例3 仍然以例1为基础,若ABC公司并没有与美国公司发生购销业务,只是预测美元的汇率将下跌,因此买入美元汇率的看跌期权,以获取汇差收益。
  在此例中ABC公司买人看跌期权只是利用外汇期权进行投机,不涉及套期项目,不属于套期会计核算的内容,所以在核算时不用把外汇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核算,只需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初始确认
  买入外汇期权,交纳期权费1000元,确认一项衍生工具:
  借:衍生工具――外汇期权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2后续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即2008年12月31日,以当日期权的公允价值调整“外汇期权”的账面余额,共计1600-1000=600(元),计入当期损益:
  借:衍生工具――外汇期权
  6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
  3,终止确认
  由于期权到期日的汇率有利于期权买方,ABC公司选择行权,有义务交付RMB681 000元(6.81×100 000),并得到RMB683 000(6.83×100 000),实际收到净额为RMB2000元。差额2000元转销外汇期权并确认当期损益:
  ①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衍生工具――外汇期权
  1 600
  投资收益400
  ②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外汇期权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分析
  对这三种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后,我们可以看到,在套期保值中,由于汇率变动,该公司的货款遭受到2000元的汇兑损失,但由于公司买人了看跌期权,期权的内在价值增加的2000元正好抵偿了货款损失,而期权的时间价值减少了1000元,使得公司实际承担了1000元的净损失,利用外汇期权套期使该公司减少损失1000元。而投机业务则使该公司获得了400+600=1000(元)的净收益。
  
  小结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分析可以看到,不管是公允价值套期还是现金流量套期,最后的结果都使该公司减少了由于汇率变动而带来的损失1000元。不过由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外汇期权的内在价值变动只计人所有者权益,只在套期工具到期时把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两种套期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该公司两年的利润总额都不相同。另外,投机业务由于不需要将外汇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核算,在会计处理上比套期业务简单很多,但每年对利润的影响却与公允价值套期一致。之所以在套期业务中要把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核算是为了给企业提供更多关于套期有效性的信息,以及时调整套期策略。事实上,在企业实务中,根据不同的保值和投资策略,可以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有些处理也可进行适当简化。
  本文探讨了欧式期权(即买方只在到期日才能行权的期权)的会计处理,如果是美式期权(即买方在签订日与到期日之间的任何一天均能行权的期权),那么每一天都需根据当日的期权价格以及期权投资者的投资策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此外,对于外汇期权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也有待后续研究。正是期权灵活方便的特点使得对其的会计处理也更加复杂和灵活多变,如何对其进行合理及时的会计处理以有效反映企业真实业绩和风险管理效果值得我们不断去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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