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度理论的产业集群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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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欣 徐二明
摘要:制度理论是当前产业集群创新研究的又一新兴视角。研究在回顾产业集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产业集群创新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理论观点,探讨和分析了产业集群创新过程,对促进产业集群创新行为发生的作用机理进行探索。
关键词:制度理论;产业集群;创新
一、引言
技术的快速变化、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了环境的动荡特性,这对企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挑战(Hamel&Prahalad,1994)。环境动荡的结果使得企业管理者对未来的预测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企业战略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在增大。在这种全新的竞争环境下,企业必须通过创新才能谋求生存与发展。
随着“创新”理念的普遍深入,原来单个企业的创新行为开始走向产业集群式创新系统活动。产业集群是指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它们同处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Porter,1998)。它是介于市场和科层组织间的一种中间组织形式,好莱坞的电影业、美国硅谷和印度班加罗尔的IT业以及我国中关村的电子业、江浙的纺织业与珠三角的电器业等都是典型的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一种世界性的经济现象,在每一个快速发展的经济体当中,集群的发展都异常耀眼,集群的创新能力同区域和国家的创新能力直接相关。创新性产业集群是指以创新为特点的企业按照一定的产业经济联系集中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形成一个以不断创新为盈利模式推动内生经济增长的企业群落。在这样的产业集群中,到底是哪种作用机制促使企业不断创新,已经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领域。
创新是企业、产业与区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产业集群作为一种独特的创新活动的载体,其创新行为和过程与单个企业相比,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对于产业集群创新行为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制度理论视角来审视产业集群创新机制,对促进产业集群创新行为发生的作用机理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文献综述
1、产业集群与创新
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英国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在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产业区理论。此后,与产业区相关的研究主要有韦伯的集聚理论、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克鲁格曼的经济地理学理论和波特的集群理论等等。1990年,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对产业集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提出了著名的钻石理论。至此,产业集群开始成为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研究的重要对象。在产业集群后续的研究中,创新逐渐成为一个研究焦点。
目前广为接受的创新定义是由Schumpeter(1934)提出的,即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主要有五种形式j开发一种新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引进一种新材料、开辟一个新市场、建立一种新的企业组织方式。产业集群创新有别于以Schumpeter创新理论为基础的传统创新范式。由于受地缘因素的影响,集群内的企业间地理空间位置接近、信息交流频繁,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相似,使得集群内企业的技术合作和交流更为方便。这样,集群内企业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形成了有效的创新网络,从而使企业自身产生了一种内生的创新力,推动着集群式创新的不断前进。
先前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企业集群的创新行为进行了诠释,一些学者从创新系统和创新环境的角度研究产业集群对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例如,Lundvall(1992)认为技术创新是一种交互过程,也是一种社会过程,创新的成功演化需要一种网络环境,集群更适合这种环境。同样,一些学者指出,产业集群有利于促进集群内部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创新成果的扩散。例如,Baptista&Swann(1998)的实证研究发现,处于集群内部的企业比外部孤立的企业更具有创新性。也就是说,产业集群创新具有不同于单个企业创新活动的巨大优势。首先,由于直接面对客户及相关企业,集群内企业拥有识别更多创新机会的“窗口”;其次,集群内企业可以更为便利地吸纳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参与创新过程,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快速创新所需要的资源;第三,企业更容易和集群中的其他组织进行协调,集群本身有利于降低创新的成本和风险;最后,集群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和模仿学习能够推动企业不断创新(Potter,1988)。此外,Poner(1998)还将集群对创新的支持作用概括为:内部竞争压力和同行间的持续比较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创新激励。正是合作和竞争两个方面因素的结合,促使集群可以长期居于创新中心的位置。
如前所述,典型的产业集群有美国的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和中国的中关村等,它们都是集群产生创新聚集发展的成功模式。在这些类型的产业集群中,创新活动是一种普遍现象,并且创新生成机制系统是以一种集群网络的形式存在的。创新作为这些产业集群的核心特征,是集群内企业共同信奉和遵守的核心价值观,是生存标准与规范,创新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习惯与制度。这里所说的“制度”是指,为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和有意义的认知、规范和管理的结构与行为(scott,2001)。制度由三种要素组成,包括规则层面(regulatory)、规范层面(Notraative)和认知层面(Cognitive)。在具有创新性特征的产业集群中,当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企业互动时,他们逐渐形成了“创业”精神,共同推动持续创新行为在集群内的扩散,并确立互动模式,而且这一互动模式会逐步定型化,程序化、模式化,这便形成了创新的制度化。而且,创新行为的制度安排一旦出现,就会出现一种自我强化的现象,使环境成为适合创新生存的生态场,实现自我增强的良性循环。因此,借助产业集群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集群内企业之间也就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促进创新行为的制度环境。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对于产业集群式创新活动发展的推动非常关键。这样的制度环境会进一步塑造集群内企业的创新行为模式。
2、制度理论
早期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Selznick认为企业一方面被技术、规模等物质资源力量所塑造;另一方面又被规范、文化和信念等社会和文化系统所塑造,企业是嵌入在制度环境中的组织(Selzniek,1949)。随后,在Meyer&Rowen(1977)、DiMaggio&Powell(1983)、Scott(1987,2001)等学者的大力推动下,制度理论的研究与组织研究密切结合,逐步形成了现代制度理论,并日益成为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最为活跃的学术领域之一。
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探寻的是社会选择是如何形成、斡旋并通过制度环境传导的(Andrew J.
Hoffman,1999),它的研究重点是存在于组织边界之外的社会过程领域中的力量(DiMaggio&Powdl,1991;Scott,1995)。制度理论更为关注组织中的谋求合法化的过程和将组织接受的组织结构和程序制度化的趋势,更多地探究企业间的同质性而非多样化(Oliver,1992)。Abrahamson&Fombrum(1994)强调在相同环境下所产生的宏观文化给组织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它极易产生一种群体思维定式,致使组织采取相似的战略决策。Peng(2003)指出经济制度、政府的经济发展政策,特别是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对企业组织和战略选择产生影响,这些制度因素设置了一系列的限制条件或激励方式对企业行为产生间接影响,促使企业偏向选择某种战略,如产业集群中的企业集体采取创新导向战略。
制度的影响会在所有层次上发生作用,许多研究者对组织场(organizational field)层次给予更多的关注。
组织场概念的产生基于制度理论。组织场最早由DiMaggio&Powell提出,他们认为组织场是由一些公认一种制度化生活领域的组织所构成,这些组织包括关键供应商、原料和产品客户、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生产同样的产品和服务的组织(DiMaggio&Powell,1983)。这一概念描述了组织和组织所嵌入的广泛社会之间的关系。组织场既代表了共同的目标,同时也意味着它是一个战略和冲突的竞技场。除了作为中心焦点的组织外,组织场还包括影响或被企业活动和结果影响的各种利益相关者(如,环保主义者、工人、当地居民、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少数民族、政府官员和其他所有对组织感兴趣的群体)。因此,组织场的定义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系列具有相同职能的不同组织,即组织场内的参与者从事相关联的业务,拥有相似的竞争者,可以相互学习。
组织场的概念超越了先前的一些支持被动构建的概念,例如环境。场的概念从另一个视角阐明了组织的环境不是资源和计划的简单组合,相反,它们是自组织(self-organized)的。组织场的存在使得处于场内的组织行为和结构形态逐渐趋于相似,有利于组织创新行为的扩散。
近年来,国外一些学者在制度理论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这带给本文许多有益启示。然而,运用“组织场”视角的制度理论来解释产业集群的创新制度化现象,目前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鉴以往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对该领域有所推进和些许贡献。
三、基于制度理论视角下的集群创新机制模型分析
制度理论视角下的创新研究关注环境是如何影响组织行为,特别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主导组织的战略选择行为。它主要从制度环境的强制性、规范性以及模仿性角度研究组织的趋同性问题,并试图回答为什么不同企业间会呈现出相似的创新行为这个问题。
Scott(2001)指出,组织场表现为共享的认知、规范的框架或者是一个公共的调整系统,即一个场包括三个体系:认知体系、规范体系和调整体系。处于场内的组织之间的互动比同场外组织的互动更加频繁和重要。按照这种认识,可以将产业集群内的创新互动视为一个组织场,创新场将从事同一或相似创新活动的所有主体都纳入在创新集群内。因此,产业集群的创新场构成一种结构,集群式创新就是一种结构化的行动。对于中国情境下的产业集群来说,由于面临技术与管理创新的不足,就更应关注集群内企业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对于创新制度化形成的作用。
本文认为,组织场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产业集群内的企业的创新机制问题。根据组织场理论的解释,在组织场生命周期的最初阶段,场内组织在形式和行为方式上具有极大的多样性。在多个创新性企业共同存在的组织场内,在组织场形成初期,有的企业擅长创新,而有的企业的创新能力则稍显不足。然而,一旦这个组织场逐步完善地建立起来以后,这些企业的创新行为会被同质化。不擅长创新的企业感受到来自于擅长创新的企业的竞争压力以及客户、供应商对创新的要求,乃至政府部门对创新的提倡和鼓励,这些因素形成一股强制性力量,推动企业走向不断创新。
按照制度理论的逻辑,制度性趋同(institufionalisomorphism)可以准确地描述这种同质化的过程。制度性趋同是一种强制的过程(DiMaggio&Powell.1983),它使得创新型企业集群中的个体与同样环境条件中的其他个体变得相似。从组织场层面上来看,个体组织的特点被不断修正和转变,从而增加了与环境特点的兼容性。即,一旦许多组织组成了“场”,理性的参与者便会使他们的组织越来越相似。
DiMaggio&Powell(1983)提出制度性趋同发生的三个机制,这三个机制可以很好地解释产业集群创新机制的形成:
(1)强制性趋同(Coercive Isomorphism)。它源于组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压力,这些压力来自于本组织依赖的其他组织,也来源于组织运行于其中的社会对组织的期望。一个组织对其他组织的依赖程度愈高,组织结构与行为规则的趋同性愈高。
在产业集群内,众多企业由于产业的相关性产生相互依赖,地理上的距离集聚也会产生巨大的竞争压力,这为群内企业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机制。
(2)学习、模仿性趋同(mimetic isomorphism)。当环境中创新企业的技术未被其他企业完全理解、环境中存在不确定性的时候,企业就会按照其他创新性企业的样子模仿。一个组织技术或目标越不确定,越可能模仿被认为较成功的组织。
前人的研究也指出,创新不是孤立事件,并且不是在时间上均匀地发生;相反,它们趋于集中或成簇地发生。这是因为在成功的先动企业进行创新之后,首先是场内一部分企业,接着是大多嗅觉灵敏的企业会步其后尘,纷纷模仿和学习那些成功的企业,最终形成创新的风气(schumpeter,1934)。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集群内小企业的技术演变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是通过对大企业的跟随和模仿来实现的。
(3)规范性趋同过程(normative isomorphism)。规范性的趋同过程主要源自于专业化,这里的专业化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正规教育和大学专家创造的合法化的认知;二是跨越组织专业网络的成长与细致化,并且创新模式围绕这个专业网络快速传播。
在许多创新性企业集群中都存在着一个现象,即创新显著依赖于基础科学知识的发源地,如大学、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因为各学科的前沿理论是技术、管理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产业集群内,由于这些专业化科研机构的存在有利于科学知识的传播,从而令场内的企业具有更多的创新灵感和能力。并且,集群内各类优势人才的集聚和不断跳槽,也会促进创新思维的扩散。
在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企业集群中,制度性趋同很好地解释了企业选择创新战略的机理。在企业集群中,最佳的生存方式就是不断创新,无力创新的企业会被驱逐出场。
四、结论与总结
集群式创新是集群中企业创新行为的一种重要特征。大量集聚的创新企业需要一种促进彼此接触、相互影响与合作的制度环境。制度理论及组织场概念的提出为我们认识和理解集群创新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创新组织场的存在为产业集群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其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组织场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强化作用。组织场包含的要素有关键的上下游交易伙伴、竞争对手、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支持的政府、特殊利益集团和公众等,这些利益相关方通过强制的、规范的或是认知的方式对处于创新性产业集群这个组织场内的企业产生影响,使场内企业间对创新产生共识。企业认识到要企业生存发展就必须创新,而这种共识能够进而影响到场内的其他要素为企业提供多种支持,鼓励企业的创新行为。
其次,组织场对企业创新速度的助推作用。组织场内的企业相互之间更加了解、信任,这也促进了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使得场内交易伙伴、金融支持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反馈环缩短,并使大量的创新经验和成果保留在场内,有利于加速企业的下一轮创新活动。若有一家企业将一项创新应用于生产或经营,则相关企业便会考虑该创新对本企业所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便会引发新的创新。
第三,组织场使企业创新的风险降低。由于组织场的存在,场内成员企业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和知识共享,“知识溢出”效应显著,场内成员可以通过“干中学”提高创新能力。另外,企业还可以从贸易伙伴、政府及各类服务提供者那里得到很多有利于创新的帮助和支持,场内结成的繁复而坚实的创新网络关系降低了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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