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研究与路径设计:基于滨州纺织产业集群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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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伟
摘要:在产业经济尤其是县域块状经济集群化发展的趋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正规金融支持的不足与非正规金融的不稳定性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制约。本文以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及其融资状况为背景,初步勾勒了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制度演进的路线。
关键词:产业集群;中小企业融资
Abstract:Under the trend of centralization of the industrial economy especially in the area of county , the issue about the small business hard to get the funding service still exist .Meanwhile ,the insufficiency of regular financial support and the unstable factor of irregular financial have became the bottle-neck of funding for small business .This essay bases on thesituation of the textile industry in Binzhou city and its funding environment ,simply analyzes the paths about how to improve the funding system for the small business .
Key Words:industrial group,small business funding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3-0033-04
一、引言
从世界范围看,当前各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呈现出明显的集群化趋势。集群区域内除少数大型核心企业外,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核心产品形成分工网络,彼此间的关联度随产业的发展而逐渐加强。同时,融资难问题也是困扰中小企业成长的世界性难题,而且与传统中小企业相比,集群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不同的特征。
国外关于企业集群的研究已经持续了近百年的时间,经过韦伯(1909)直至克鲁格曼(1995)等人的产业区理论,以及斯科特(1992)、波特(1990)等人的新产业空间组织理论的不断演进,企业集群理论日臻完善,但以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为对象的专题研究还不多见,更少有比较系统的实证分析。近几年来,国内有学者注意并着手进行了相关问题的研究。魏守华等(2002)从地理接近性和产业专业化的角度分析了中小企业集群在间接融资方面的优势并提出了建议;任志安等(2004)系统分析了企业集群的信用优势、形成机理以及企业集群信用优势的可持续性问题;费淑静等(2004)提出了关系型借贷的政策主张;王晓杰(2005)认为通过在企业集群内建立互助担保联盟,可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优势;赵祥(2005)探讨了基于社区非正式制度的融资安排对企业集群发展的影响;张荣刚等(2006)认为社会资本网络通过非正规融资推动了中小企业集群资金短缺问题的部分解决。
研究表明,在当前我国金融抑制严重的条件下,集群内中小企业表现出如此强劲的生命力,背后必有金融的巨大推动力,集群内中小企业具有融资优势已得到大量学者的证实。目前大部分学者认为集群中小企业融资优势主要集中在非正规金融方面,认为集群范围内以亲缘、乡缘、地缘为信用基础,促进了集群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在国家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条件下,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有效的替代,有力地推动了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另有观点认为,这种基于非正式社交网络的非正规金融,对集群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撑作用是有限的。在产业集群发展初期,分工不明显,集群内中小企业主要为同质企业,相互间结网效应小。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分工的不断细化,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网络效应逐渐显现,相互之间的关系由以亲缘、地缘为主向以产业分工合作为基础演变,小范围、低频次的交易扩展为大范围、密集的交易。市场的深化与非正式社交网络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相互抵触,使得非正规金融难以满足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尽管非正规金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的不足,但产业集群的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突破非正式融资制度安排的局限,扩大外部正式金融供给。
综合现有文献资料,其观点无论是从外生性的角度还是内生性角度,均没有从中小企业“根植于”集群又能发挥其融资优势的角度看问题,尤其是对于具有融资优势的中小企业集群为什么仍然存在融资困难、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具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等问题,还存在着研究的不足。借鉴有关研究经验并进行理论上的归纳分析,解决集群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需要以产品创新扩大正式金融的外部供给,也需要突破现有集群企业民间金融框架,根植于产业集群推进非正式金融制度创新,通过时间梯度上的不同安排实现集群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演进。
二、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及其融资状况考察
滨州市现有纺织企业462家,约占山东省同类企业总数的1/4,其中大型企业7家,中型企业34家,小型企业421家,初步形成了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发展,集纺纱、织布、染整、针(复)织、巾被(服装、装饰材料)为一体的产业链。棉纺织总生产能力1100余万锭,占全国总量的1/10;棉纱出口量、棉机织物出口量分别超过全国出口量的1/6和1/10。棉纺织行业从业人员近40万人,约占滨州市第二产业就业总人数的七成,是滨州市第一大支柱产业。从效益上看,滨州市纺织行业已经连续多年实现盈利,并保持10%以上的增速,即使在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形成严重冲击的大背景下,该市纺织行业仍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2009年上半年实现利润仍然占到了全市的30.43%。
根据纺织工业协会2009年公布的信息,全国四成纺织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滨州市也不例外。截至2009年9月末,滨州市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对纺织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79亿元,较年初增长5.6%,约占同期全市贷款总量的20%,与纺织行业贡献全市增加值近36%的比例相比较,信贷资金对纺织行业的支持虽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远未达到金融对社会资源的平均配置水平,而且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全市贷款的平均增速(28.9%)。另外,滨州市纺织行业也存在较为突出的信贷集中问题,金融对纺织行业的覆盖率仍然不足。截至2009年9月末,魏桥纺织股份公司等7家大型骨干纺织企业的贷款余额达155亿元,占滨州市全部纺织行业贷款总量的86.6%。根据笔者对2009年2季度滨州市百户企业融资结构抽样调查,纺织行业自有资金和民间借贷比例大多超过60%,远远高于全市工业制造企业的平均水平;据测算,全市接近1/3的纺织企业基本没有银行贷款,尤其是小型企业和开业不足一年的企业中有90%得不到银行贷款。
根据对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除行业性因素外,我们发现大型企业在银行信贷之外还有资本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支持,大型企业外源性融资需求基本可以得到满足。而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问题,相较非集群中小企业并没有太大的改观。从产业集群的视角考虑,产业集群形成以后,会对集群内企业、银行在融资借贷方面产生便利性和促进性,也可称之为产业集群对金融需求的引致效应。考察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我们发现产业集群对其中的单个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引致效应尚未充分发挥,这也是我国目前区域性产业集群普遍存在的一个融资功能缺陷。
三、集群中小企业融资优势与难点分析
集群式发展是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山东省2008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已发展到269处,其中过100亿元的有47个,而政府选定的全省首批20个产业集群则成为下一步全省金融业支持的重点。集群中小企业的融资优势主要体现于两点:
(一)博弈的可重复性
集群很强的“地域依附性”使银行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非常容易地收集和掌握中小企业的各种信息,集群很强的“信息透明度”产生的“声誉机制”也有效减少了企业违约的“道德风险”;此外,集群还可以把企业个体的风险部分地转化为整个企业集群的风险,而整个中小企业集群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作为行业的系统风险,本身有很强的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可预测性、可把握性和可规避性。因此,根植于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之间、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是重复博弈,由于有效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性、避免了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从而可以减少企业信贷成本、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以及稳定增加银行收益,实现企业和银行的双赢,容易形成长期稳定的信誉维系机制。
(二)产业集群下中小企业融资延伸合作
很多经营规范、效益显著的中小企业因其自身财务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因素,难以达到银行授信要求。通过融入产业集群,这些中小企业可以集腋成裘,名正言顺地搭上银行贷款的“顺风车”;对银行而言,通过产业集群,可以批量发展客户群,省时省力地发掘新的信贷市场机会。由于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众多,在集群企业融资中,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不再单纯依赖自身实力,以棉纺织企业为例,不同的纺织企业或不同的生产流通阶段可以利用棉、纱、布等不同的存货或产成品作为质物,“产-供-销”任一环节的流动资金需求,都可以按照“资金流+物流”的形式,实现产业链与资金流的合理匹配,实现银行、贷款企业以及保险、仓储监管公司等多方共赢。
那么,在具有融资优势的条件下,集群内中小企业为何仍然出现融资难的情况呢?除见诸于大量实证研究结论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共有的抵押担保难等因素外,考察集群中小企业发展的特有要素,我们发现影响集群中小企业发展的地域、人文、网络关系以及其他环境并无大的变化,其关键和主要的变化只有一个,即规模。因此,影响集群中小企业融资的因素根本上只是企业规模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企业规模的量变弱化了原有的信息对称等合作优势。集群内中小企业随集群母体共同经历着产业集群的成长周期:在产业集群形成初期,众多围绕核心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其拥有的资产、管理状况在相互间几乎是透明的,较易因地域与人际关系形成信息对称的合作关系;随着中小企业的成长,其产品种类和资产规模在不同企业间的差异增大,企业间、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透明度随之减弱,这是影响信用担保和资金融通的本质因素。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企业规模变异不仅导致了正规金融供给水平的降低,也导致了企业间或企业与社区间非正规金融供求关系趋向脆弱化,一旦遭遇外部环境的冲击,企业间及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资金链条便发生脱节现象。
四、集群中小企业融资路径探讨与产品设计
集群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影响因素可归结为现有正规金融投入的不足(表象)与集群规模扩张中的过渡融资制度缺位(本质)问题,因而解决集群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仅需要在现期创新正规金融的产品以有效疏通投入渠道,而且也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的量变做出适合集群企业的金融制度安排,而这种金融制度安排,则须依据企业的根植性特点进行内生性的融资制度设计。
(一)基于集群企业特点的即期产品设计
1. 基于产业集群专业管理平台和承贷载体的打包贷款。根据产业集群生产相对趋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我们可以结合物流仓储运作,设计相应的银行贷款支持模式,由于这种模式是以集合诸多中小企业的物流或仓储公司为贷款对象,我们统称之为打包贷款。这种模式的关键,首先是选择或创造一家基础设施建设过硬、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银行高度认可和信任的物流或仓储公司,作为银行贷款管理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其次,由专职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作为物流或仓储公司客户,由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根据市场要求建立信用担保或反担保机制,必要时吸收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或地方政府当局为企业提供增信措施。第三,物流或仓储公司根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吸收相应规模的存货作为质物,在银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以自身名义申请贷款。最后,银行按照不超过物流或仓储公司在本行开立的风险补偿金一定倍数的原则,同时根据自身对物流或仓储公司及其企业客户动态监测的结果,向物流或仓储公司发放打包贷款,物流或仓储公司成为承贷载体后,根据企业寄存质物和资金需求自主分配银行贷款。如根据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特点,设立一家具有原棉和纺织品仓储资质的C公司,C公司在D银行缴存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10家纺织企业在C公司寄存5000万元原棉作为质物,则D银行可以按照不高于5倍风险补偿金的标准,通过C公司向10家纺织企业发放最多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随着质物价值的变动,D银行可以随时调整对C公司的实际授信,以保证信贷资金与质物价值的动态平衡。
2. 基于产业链生产流程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以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为例,在基础原料(原棉)供应商→棉纺织企业→印染企业→纺织服装企业的产业经济循环链条中,上游企业拿到供货合同或订单、仓单后,可以办理订单和仓单融资,销货后形成的应收账款可以办理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或转化为商业承兑汇票;货物流转中可以办理动产质押融资、仓单融资以及保险公司信用下的保单融资等。抓住“供应链”这一核心,做实贸易背景,跟踪企业的物资流、现金流,既提高了业务效率,又降低了信贷风险。
以仓单融资为例,产业集群内E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存货作为质物寄存在合格物流或仓储公司,E公司根据第三方监管人开具的仓单或提单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银行根据质物所对应的质押授信余额和其他相关因素,安排授信额度。这是比较典型的货权质押(即以生产未来现金流的存货等质物进行质押融资的先票后货模式)。需要指出的是,E公司既可以是单一企业,也可以是某一产业链上的同质或上下游多个企业,这也是在产业集群内推广此类融资模式的优势所在。因为集群企业可以提供同类或同质存货用于周转,这样某家企业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质物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第三方的,甚至是物流或仓储公司提供的,从而避免了单个企业的存货和融资错配问题,可以有效解决一个产业集群内众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不同数量、不同期限的短期融资需求。除了现货质押外,由于产业集群具有上下游企业联动的特点,也可以采取现货质押,即企业存货质押在前,银行授信在后的先货后票(款)模式。
3. 基于金融市场和产业集群规模优势的集合债券融资模式。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机制建设的日益完善和准入条件的与时俱进,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如创业板的推出等。从实际操作来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限制,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仍然存在诸多障碍性因素,因此考虑对中小企业分类、集合,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通过适当的市场增信,实现规模化融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生产同质化特征,尤其适合运用集合债券方式融资。目前,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可操作性成功经受了实践检验。从发行市场考虑,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参与主体日趋丰富,市场流动性日益充足,只要条件许可,可以为中小企业集群提供规模的、便捷的、低成本的直接融资。以滨州市纺织产业集群为例,可以选定具备资格的F银行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商,从四百多家中小型纺织企业中根据其资信情况、管理能力以及效益情况和发展前景等要素,按照统一标准遴选30-50家或50-100家中小企业集合,采用“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近中期集群企业融资制度安排
除创新现有正规金融投入渠道、发挥当前非正式民间金融功能外,集群企业固有特点及其规模扩张必然要求存在区别于以往的内生金融制度安排。笔者认为,这个“中间性体制组织”应该是一个内生于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需求的,既能解决“市场失灵”,又能解决“内部失灵”;既能充分发挥“内部功能”,又能及时摄取“外部资源”。它不是古典或新古典意义的市场组织或者企业组织,而是新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网络组织。其具体的路径是创新性地建立一个内源性的准金融组织,这个金融组织可以是群内财务公司或群内信合组织等准金融机构的形式。建立群内中间性准金融组织,可以有效化解集群企业一些特有的金融梗阻,充分发挥集群中小企业的融资优势,实现集群内外产业与资金合作体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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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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