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资本占用视角的票据业务基础收益的模拟测算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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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办兴
摘要:本文从作为风险低的票据资产经济资本占用的角度,对票据分业务种类和不同年份两个维度测算了票据业务和短期贷款业务的经济资本占用、经济增加值和资本回报率,并比较了两者的收益后发现,引入经济资本占用后测算得到的票据业务的经济增加值和资本回报率均由于短期贷款业务。
关键词:票据业务;经济资本;收益比较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7-0032-06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This paper calculates the economic capital occupation, economic value added and risk adjusted return of commercial bills under different patterns and years. Based on the calculation,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EC need, EVA and RAROC between bill and short loan. It is found that the EVA and RAROC of bill are higher than those of short loan.
Key Words:Commercial Bill; Economic Capital; Earning Comparison
一、宏观调控与票据业务的传统收益观
2006年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币升值预期致使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过剩,信贷业务需求和商业银行放贷冲动增强,宏观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趋势显现,央行频繁出台宏观调控措施,以此抑制信贷投放过快增长和综合治理流动性过剩。这一阶段,票据业务开始发挥调控信贷规模,平衡信贷需求的作用,商业银行有的放矢地压缩票据业务规模,腾出规模支持信贷投放。此阶段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票据承兑未见减少,而票据贴现量特别是贴现余额不升反降。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07年上半年,票据业务增速放缓。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余额月平均同比增长6%,比上年同期40%的增长速度大幅下降;贴现余额月平均同比下降5%,是自2001年以来第一次同比下降。上半年,新增贴现贷款237亿元,同比少增3184亿元,占新增贷款比重0.9%,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票据贴现余额下降,短期贷款增长较快,两者形成“跷跷板”(见表2)。
资料来源:某银行2006年年报和2007年中期报告
近期,票据业务让渡规模给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业界较为普遍地认为,与贷款业务相比,票据业务的收益较低,以票据业务的回报率给予规模和资金配置并不经济。诚然,如果仅以贴现环节计量票据业务的单一收益与贷款用同样的方式比较,似乎可以得出票据收益位居末位的结论(见表1)。但这一计量方法不尽科学。
二、票据业务综合收益的再审视
事实上,我们认为票据业务的单一收益观不甚合理,主要是因为它只是对票据贴现贷款收益的事后统计概念,其主要缺陷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未能全面、动态地考虑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尤其是没有结合经济资本占用因素更合理地考察业务的收益回报;二是未能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变革考虑商业银行经营票据业务的潜在收益。
考察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必须从我国银行界具体票据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和处理规定着眼。一般而言,票据业务主要分为承兑、贴现(转贴现)和托收三个环节。其中,按交易方式,转贴现还可细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近年来,一些行还创新出多种衍生交易方式)。各环节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分析如下:
(一)承兑环节的基础收益
1.按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时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从而获得承兑业务的手续费收益,计算公式为:
承兑手续费收益=承兑总量×承兑手续费(万分之五)
2.在承兑环节,银行可获得的另一主要的基础性收益是,申请承兑企业须缴纳一定比例的存款保证金(50%或以上),存款保证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相当于银行获得的低成本资金,在有利的市场条件下,可用于贷款或证券投资,由此可视为承兑存款保证金的机会收益,这部分收益较难直接衡量,可采用如下方式间接衡量:
承兑保证金的机会收益=承兑量×50%×(资产业务平均收益率-负债平均付息率)×票据持有期×机会概率
此外,部分银行还对承兑敞口部分收取一般不大于万分之五的费用,可视为承兑敞口收益。
(二)贴现环节的基础收益
1.贴现业务的主要基础收益来源于贴现利息收入。在持有到期的情况下,贴现利息收益等于贴现利息收入减去资金成本支出,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收益=贴现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资金成本率)×票据持有期
在票据到期日前,如果银行A转卖给银行B,从而两家银行共同分配了票据贴现到期收益,对于A银行而言,其贴现利息收益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收益=贴现票面金额×贴现利率×票据到期日-贴现票面金额×转卖利率×(票据到期日-持有期)
上述两个公式为贴现业务基本收益模式,在票据交易创新模式下,贴现利息收益的计算公式略有不同,但基本内涵一致。
2.票据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由于票据贴现后的资金以存款形式留在贴现企业在贴现银行的存款账户内,在性质上属于以票据为载体的银行信用创造的派生存款。按活期存款计息,是银行低成本资金来源,在有利的市场条件下,可用于贷款或证券投资,由此可视为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这部分收益较难直接衡量,与承兑保证金的机会收益类似,可采用如下方式间接衡量:
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贴现量(余额)×(资产业务平均收益率-负债平均付息率)×票据持有期×机会概率
(三)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
托收环节中票据业务的基础性收益来源于托收效率提高应考虑的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业务实践中,贴现票据的异地托收一般可多收三天的费用。由于目前进入人行的现代支付系统一般能节约一天以上的在途时间,从资金运用的角度可以节约同业拆借的资金成本。由此可使用如下公式以同业拆借利率作为资金的时间价值衡量的托收业务的基础收益。
托收时间价值收益=托收金额×同业拆借利率×托收效率天数
具体分析承兑、贴现和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后,可以汇总计算得出综合收益观下的票据业务基础收益,其计算公式为:
票据业务基础收益=承兑环节基础收益+贴现环节基础收益+托收环节基础收益=承兑手续费收益+承兑保证金存款机会收益+贴现利息收益+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托收时间价值收益
三、票据业务基础收益的模拟测算及与短期贷款收益的比较
为综合比较票据业务与其他银行资产和贷款业务的收益,本文以模拟方式测算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并与相同金额和期限的短期贷款收益进行比较。为使测算更有说服力,笔者从不同业务种类和同一业务在不同时期各个方面进行测算,在每次测算后均与贷款业务进行比较。
首先,以2007年本行信用票据本行贴现业务基础收益的测算作为基础测算模式,详细说明测算的业务假设、基础数据来源、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在得到基础测算模式结论后,进一步测算2007年他行信用本行贴现业务和商业承兑汇票本行贴现等业务种类的基础收益,即从多业务种类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进行测算看是否能够得到一致的测算结论。
其次,考虑到基础测算模式的现实金融市场环境,由于2007年金融宏观政策频繁出台,且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致使票据贴现和贷款业务的利差扩大,可能会使测算结果不够说服力。为更准确地反映票据业务的综合收益,笔者按相同方法测算2006、2005年本行信用票据贴现的基础收益,即从不同时期同一业务种类的基础收益进行测算看是否能够得到相同的测算结论。
(一)2007年本行信用票据贴现票据基础收益测算
假设银行为客户A办理金额100万元、6个月到期的票据承兑,当天,客户A以票据方式向客户B支付货款,客户B在持有票据1个月后向该银行办理了贴现,该银行在持有5个月到期后办理托收。各项业务环节测算的基础数据如下:
为合理测算承兑保证金和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资产业务的平均收益率选用2007年工行中期报告披露的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4.25%,计息负债付息率1.71%和净利息平均收益率2.65%,机会收益的成功概率假设为50%;为简单期间,票据业务的派生存款不考虑存款准备金率及其相关收益。
测算贴现业务和贷款的利息收益时,考虑银行经营管理应讲究资产负债匹配因素,票据业务利率以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工行票据营业部的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4.6%计,资金成本以半年期存款利率2.61%计,承兑或有负债期限为30天,贴现天数按150天计;贴现派生存款以10万元存放150天计。
为合理测算托收的时间价值收益,同业拆借利率选择2007年工行中期报告披露的同业拆借和存放收益率(付息率)1.87%,托收效率天数为1天。
作为比较的短期贷款业务,同样考虑资产负债匹配因素,选用2007年5月18日调整后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半年期法定贷款利率5.85%和半年期法定存款利率2.61%。
1.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测算
(1)承兑环节的基础收益测算
承兑手续费收益=承兑总量×承兑手续费=100×万分之五=0.05(万元)
承兑保证金的机会收益=承兑量×50%×(资产业务平均收益率-负债平均付息率)×票据持有期=100×50%×2.65%/360×30×50%=0.0521(万元),两项总计得出票据承兑环节基础收益为0.1021万元。
(2)贴现环节的基础收益测算
由于在贴现后银行可持有到期或转卖,为考察整个业务流程票据的基础收益,按持有到期方式计算票据贴现利息收益和贴现派生存款收益。
贴现利息收益=贴现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资金成本率)×票据持有期=100×(3.83‰-2.175‰)×5=0.8275(万元)
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贴现量(余额)×(资产业务平均收益率-半年期存款利率)×票据持有期=10×2.65%/360×150×50%=0.0552(万元)
票据贴现并持有到期的基础收益合计为0.8827万元。
(3)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
托收时间价值收益=托收金额×同业拆借利率×托收效率天数=(100+0.8275)×1.87%/360=0.0052(万元)
汇总承兑、贴现和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可得到该笔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为:0.1021+0.8827+0.0052=0.99万元,年化的收益率为1.98%。
2.短期贷款业务收益测算
相同金额和期限的短期贷款收益计算:
短期贷款收益=贷款本金×(短期贷款利率-短期资金成本)×贷款期限=100×(5.85%-2.61%)/360×180=1.62(万元)
即此笔短期贷款的收益为1.62万元,年化收益率为3.24%。
3.票据业务与短贷业务收益的进一步比较分析
可见,如用综合收益观考察票据业务的收益,则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就十分可观,仅基础性收益就达到短期贷款业务收益的60%以上。现代上市银行为更有效地管理风险和满足股东对资本回报的要求,采用经济增加值(EVA)和经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率(RAROC)进行业绩衡量,两项指标均要准确计量由于覆盖风险的经济资本(EC)。事实上,由于票据业务和贷款业务风险程度不同,计量得出的EC各不相同,因此,EVA和RAROC必然存在差异,可以通过业绩评价来平衡资金在不同业务上的配置。为全面考察票据业务作为低风险资产的优良特性,笔者进一步测算上述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并进行比较分析①。
EC是不同产品、机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汇总计量和资本占用,是获得EVA和RAROC的关键数据,三项指标的计算公式:
EC=信用风险占用EC+市场风险占用EC+操作风险占用EC
其中,三大类风险EC值,工行EC标准均给出了相应的计量方法。
EVA=税后利润-EC×资本成本率
RAROC=税后利润/EC
按工行EC标准,测算上文两笔业务的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EC值,并汇总得出两笔业务的EC值。
(1)票据业务和短期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EC值
按工行EC标准,两类业务信用风险EC值的计算均采用如下公式:
信用风险EC=风险资产余额×信用风险分配系数
其中,EC标准给出的本行信用票据承兑的信用风险EC分配系数为3.640%,本行信用票据贴现的信用风险EC分配系数为0,法人客户短期贷款正常类基本档信用风险EC分配系数为8.19%。
考虑到在此笔6个月到期的票据业务中,承兑环节或有负债的信用风险暴露期限为1个月,贴现持票期为5个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内部评级法(IRB)提出信用风险EC计量要合理考虑期限(M)要素,因此,为合理起见,该笔票据业务有效的EC占用计算如下:
该笔票据业务信用风险EC=100×(3.64%×1/6+0%×5/6=0.6067(万元)。
该笔贷款业务信用风险EC=100×8.19%=8.19(万元)。
(2)票据业务与短期贷款业务市场风险EC值
两笔业务的市场风险均只是利率风险,工行EC标准中利率风险计量范围包括交易账户中的债券和利率、债券衍生工具两大类,并要求分别计算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由于两笔业务均不属于交易账户,且在计量利率风险时要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的多、空头寸再行计算一家机构总体市场风险,故本文不单独测算两笔业务的市场风险EC值。但就一般而言,票据业务的交易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贷款业务,且票据具有标准化票证规范更易于进行转卖、回购交易,在发生利率不利变动时,更容易规避利率风险,故合理而言,该笔票据业务的市场风险EC值应小于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市场风险EC值。
(3)票据业务与贷款业务操作风险EC值
EC标准采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本指标法计算操作风险EC值,其计算公式为:
操作风险EC=前三年加权平均营业净收入×15%×内控评价系数×总量调节系数
事实上,操作风险主要反映了机构合规经营程度,并可按每笔业务净利息收入分摊操作风险EC。因此,在具体测算单笔业务的操作风险时,可用每笔业务的全部净收益作为基本指标,并不考虑内控评价系数,总量调节系数按EC标准统一设为0.64。
该笔票据业务操作风险=0.8275×15%×0.64=0.0794(万元)
该笔短期贷款操作风险=1.62×15%×0.64=0.156(万元)。
汇总两笔业务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EC值,可得到:
该笔票据业务EC占用=0.6067+0.0794=0.6861(万元)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EC占用=8.19+0.156=8.346(万元)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得到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其中,所得税率为33%;工行EC标准中的资本成本统一设定为10%。
该笔票据业务的EVA=0.99×(1-33%)-0.6861×10%=0.595(万元)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EVA=1.62×(1-33%)-8.346×10%=0.25(万元)
该笔票据业务的RAROC=0.99×(1-33%)/0.6861=96.67%
该笔贷款业务的RAROC=1.62×(1-33%)/8.346=13.01%
(二)2007年他行信用银行承兑票据贴现的基础收益测算
假设A银行为客户A办理金额100万元、6个月到期的票据承兑,当天,客户A以票据方式向客户B支付货款,客户B在持有票据1个月后向B银行办理了贴现,该银行在持有5个月到期后办理托收。由于承兑行与贴现行为两家银行,则贴现银行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测算如下(各项基础数据同上例)。
在本例中,贴现银行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贴现环节的基础收益+托收环节基础收益=0.8827+0.0052=0.8879(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13%。
在测算此笔贴现业务的EC值时,EC标准中他行信用票据贴现的信用风险EC分配系数为1.82%,则该笔贴现业务的信用风险EC值=100×(3.64%×1/6+1.82%×5/6)=2.123(万元),该笔贴现业务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EC值同上例,即该笔贴现业务的EC值为2.128(万元)。
得到该笔业务的EC值后,可计算得到该笔业务的EVA和RAROC。
EVA=0.8879×(1-33%)-2.123×10%=0.383(万元)
RAROC=0.8879×(1-33%)/2.128=27.95%。
(三)2007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基础收益测算
假设客户A是具有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高信用等级企业。在交易中,客户A以票据方式向客户B支付货款,客户B在当天向B银行办理了贴现,该银行在持有6个月到期后办理托收。由于商业承兑汇票不涉及银行承兑环节,则贴现银行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测算应为贴现和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合计,其中,各项基础数据同上例,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为5.2%①。
在本例中,贴现银行的贴现环节的基础收益=100×(5.2%-2.61%)/12×6+10×2.65%/12×6=1.4275(万元),托收环节的基础收益为0.0052万元。
即该笔商票贴现的基础收益=1.4275+0.0052=1.433(万元),年化收益率为2.866%。
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明显大于银行承兑汇票,故EC标准中,商票贴现的信用风险EC分配系数为5.46%。
此笔商票贴现行的EC值=100×5.46%+1.295×15%×0.64=5.58万元,进一步,可得到:
此笔商票贴现的EVA值=1.433×67%-5.58×10%=0.402万元
此笔商票贴现的RAROC=1.433×0.67/5.58=17.21%。
(四)2006年本行信用票据贴现与短期贷款基础收益的测算
测算2006年本行信用票据贴现的基础收益时,两笔业务的金额、期限和办理流程与上例一致。测算的基本假设如前,但业务办理时间为2006年8月19日至年末②,在此期间,票据营业部银票直贴利率为3.45%,法定半年期存贷款利率分别为2.25%和5.58%。为合理测算承兑保证金和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以及托收效率的时间价值收益,资产业务的平均收益率选用2006年工行年度报告披露的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3.99%,计息负债付息率1.70%和净利息平均收益率2.39%,同业拆借利率选用2006年工行年度报告披露的同业拆借和存放收益率(付息率)2.02%。两笔业务的基础受益测算如下。
1.两笔业务基础收益
承兑手续费收益为0.05万元。
承兑保证金的机会收益=100×50%×2.39%×/360×30×50%=0.05(万元)
贴现利息收益=100×(3.45%-2.25%)/12×5=0.5(万元)
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10×2.39%/12×5×50%=0.05(万元)
托收时间价值收益=100+0.5×2.02%/360=0.0056(万元)
合计可得该笔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0.05+0.05+0.5+0.05+0.0056=0.66(万元),年化收益率1.32%。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基础收益=100×(5.58%-2.25%)/12×6=1.665(万元),年化收益率3.32%。
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比较。
在测算两笔业务的EC值时,仍采用上例同一标准。
该笔票据业务的EC值=0.6067+0.5×15%×0.64=0.65(万元)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EC值=8.19+1.665×15%×0.64=8.35万元。
在此基础上,计算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
该笔票据业务的EVA=0.66×67%-0.65×10%=0.3772(万元)
该笔票据业务的RAROC=0.66×67%/0.65=68.03%
该笔短贷业务的EVA=1.665×0.67-8.35×10%=0.281(万元)
该笔短贷业务的RAROC=1.665×0.67/8.35=13.36%
(五)2005年本行信用票据贴现和短期贷款基础收益的测算
为作对比说明,两笔业务的金额、期限和办理流程与上例一致,测算的基本假设如前。2005年,央行未调整法定存贷款利率,业务发生期间如上例,选择在当年5月18日至6月30日之间,在此期间,票据营业部银票直贴利率为3.283%,法定半年期存贷款利率分别为2.07%和5.22%。为合理测算承兑保证金和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以及托收效率的时间价值收益,资产业务的平均收益率选用2006年工行年度报告披露的2005年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4.03%,计息负债付息率1.50%和净利息平均收益率2.55%,同业拆借利率选用2006年工行年度报告披露的2005年同业拆借和存放收益率(付息率)1.92%。则两笔业务的基础受益测算如下:
1.两笔业务基础收益
承兑手续费收益为0.05万元。
承兑保证金的机会收益=100×50%×2.55%×/360×30×50%=0.053(万元)
贴现利息收益=100×(3.283%-2.07%)/12×5=0.51(万元)
贴现派生存款的机会收益=10×2.55%/12×5×50%=0.053(万元)
托收时间价值收益=(100+0.51)×1.92%/360=0.0054(万元)
合计可得该笔票据业务的基础收益=0.05+0.053+0.51+0.053+0.0054=0.6744(万元),年化收益率1.35%。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基础收益=100×(5.22%-2.07%)/12×6=1.575(万元),年化收益率3.15%。
2.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比较
在测算两笔业务的EC值时,仍采用上例同一标准。
该笔票据业务的EC值=0.6067+0.51×15%×0.64=0.656(万元)
该笔短期贷款业务的EC值=8.19+1.575×15%×0.64=8.34万元。
在此基础上,计算两笔业务的EVA和RAROC。
该笔票据业务的EVA=0.66×67%-0.65×10%=0.3772(万元)
该笔票据业务的RAROC=0.66×67%/0.656=74.09%
该笔短贷业务的EVA=1.575×0.67-8.34×10%=0.221(万元)
该笔短贷业务的RAROC=1.575×0.67/8.34=12.65%。
完成上述分产品类型和不同年份票据业务和短期贷款收益测算后,可以总结得到表2、表3。
表2 2007年分类型票据业务与短期贷款收益比较表
在贷款客户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开展票据业务仍有利可图。尤其是票据业务的EC占用仅为短期短期贷款业务的10%左右,可以为银行节约大量具有回报要求的资本,从而寻求其他收益的投资渠道,这也是票据业务综合收益高的主要原因,也是在单一收益观下被忽视的重要方面。由于EC占用低,票据业务的RAROC指标远优于短期贷款,对银行满足股东较高的资本回报要求十分适合。考虑经济资本占用因素的综合收益观能够合理反映票据业务同时具有的短期资金融通收益较高和低风险的优良资产的特性,如果能够灵活运用票据交易便捷的特点增加资金周转效率,则票据业务的综合收益更为可观。
综合而言,经营票据业务,使得作为资金融通供给方的银行可获得可观回报,而融资需求方的企业客户获得了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票据融资服务。即使考虑到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只是提供了某个环节的票据业务服务,即仅参与分配了全环节票据基础收益的一部分,其票据业务综合收益也不像原先设想的那么低,如果在基础收益基础上再考虑票据业务的潜在收益,则票据业务是非常吸引银行业的“蛋糕”,这为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原因。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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