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证券业反洗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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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梅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反洗钱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反观证券业,其反洗钱的监管和资金交易监测工作目前仍游离于央行反洗钱监管之外,成为央行反洗钱监管的空白点。
1.可疑交易判断标准执行难度较大。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于2007年3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4条大额交易上报标准和证券期货业13条可疑交易上报标准,这是证券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基本依据。由于证券市场交易量存在周期性波动,其可疑交易标准在市场低迷期、交易量少时具有普遍性。当证券业进入鼎盛周期内,市场交易量逐步放大,社会资金大量涌入,可疑交易判断标准执行难度较大。第一,可疑交易量骤增,统计和上报工作繁重,证券结算机构无力承担。第二,信息量大,质量降低,甄别困难。目前,证券业可疑交易仍然依靠人工方式识别、统计和上报,其上报的质量与信息量及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成正相关性。第三,判断标准在市场繁荣期丧失参考价值,市场中可疑交易普遍存在,洗钱活动的特征被隐蔽。所以,进一步提高“牛市”可疑交易判别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是证券业反洗钱工作的关键。
2.职责错位使证券账户的监管存在真空。在反洗钱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账户管理是关键所在。新颁布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规定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监督客户证券账户,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由证券公司上报可疑交易。这就定位了证券公司上报可疑交易,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监督账户的格局。然而这种分工具有一定的弊病,第一,有可能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责任真空。第二,证券账户由于可能存在多层的代理关系,对结算公司管理账户带来一定的困难。典型的账户代理关系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办理账户,开户代理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办理证券账户,有的还存在信托关系,代理关系层次越多,账户管理越困难。第三,各方利益体受利润驱动故意隐瞒交易真相,偏离监管目标,不履行反洗钱义务。
3.证券业反洗钱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乏力。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央行监管人才缺乏。目前,基层央行反洗钱人员证券业务理论和操作知识贫乏,对证券业务大都一知半解,对如何开展证券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感到力不从心。二是部分证券机构经济效益意识浓厚,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反洗钱意识和警惕性不高。三是证券机构反洗钱手段落后,基础数据库和自动遴选上报系统亟待开发建设。
4.金融工具是反洗钱监管的最大漏洞。金融衍生工具产品的不断涌现,其操作手段和交易流程的日益复杂性,无疑为洗钱者开辟了更多的途径,同时给反洗钱监管带来了更多的难题。其一是以新的融资融券产品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洗钱者与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相勾结,以隐瞒真实交易等手段实施洗钱行为找到了新的捷径。其二,投资工具的匿名交易为洗钱者在金融市场中实施洗钱行为大开绿灯。其三,不记名投资工具的转让、信托投资工具第三方受益人的设定、金融工具的背书转让使证券市场反洗钱监管无险可守。
5.业内人士对证券市场“黑钱”投鼠忌器。在证券市场开展反洗钱工作必然造成部分资金的出逃,对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和震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发育不成熟,尤其是近年来证券市场运行波动较大,业内人士对“黑钱”入市态度暧昧,保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证券业参与反洗钱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根本原因。
证券交易的特殊性,要求证券业反洗钱操作必须具有针对性、独特性。
1.建立和完善证券机构反洗钱内控规章。要将证券业像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纳入反洗钱资金监测报告范围和体系,首要问题是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奖惩制度等,并要不断加强对证券机构内控制度考核。执行严格的惩戒条款,使利益体的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以此引导证券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使其自觉地修正经营管理目标。
2.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反洗钱工作的根本保障,目前开展证券业反洗钱的关键在于人才培养。这要从两方面着手,一要培养证券业反洗钱人才,二要培养央行证券业反洗钱监管人才。央行和证券机构可采取各自独立办班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员工业务交流、组织人员互相进行业务操作实地考察和观摩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反洗钱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快证券业反洗钱系统开发进程。人民银行要与证券业监管机构联合实施两个系统的开发工程:一是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可以参照银行业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并结合证券交易特点另行开发,也可以对目前的证券交易所实时交易检测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使之成为集账户管理、交易监测、信息收集和自动上报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技术平台。二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该系统是落实账户实名制的关键,是证券市场防止“黑钱”流入的“防火墙”。目前,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已上线运行,它是人民银行转接系统以接口方式与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相连接,而全国各银行机构以接口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所形成的信息网络,能迅速接收并转发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发出的核查请求,同时接收并转发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核查结果。证券机构可以此为平台,以接口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
4.开展国际合作,把牢国际黑钱入口和国内黑钱出口。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境)特性,并由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目前,我国已批准加入了禁毒、反恐、反腐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国际公约,证券市场应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反洗钱经验,积极引进消化先进技术,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共同开展打击反洗钱活动。
(责任编辑:张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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