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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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星
摘 要:表外业务是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关注的重点,被银行业内普遍寄予了金融创新和创造利润增长点的厚望。本文从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现状入手,从表外业务发展模式、当前适合的产品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6-0027-03
前言
由于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被金融机构或融资企业用于规避、突破某方面的监管限制,设计成为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金融产品。在金融创新的鼓励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通过不断翻新、衍生,已表现为:产品过于复杂、关联过于繁琐、透明度不高,缺乏必要监管。表外业务在西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进作用,但最终导致金融机构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是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爆发的希腊国家主权债务危机,一定程度上也与该国政府采取的将表内负债尽量转化到表外的财政策略有直接关系。表外业务转嫁风险,其风险一旦暴露,即时成为突如其来的表内不良业务,在市场系统风险集中爆发时,其后果往往演变成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局面,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打击,影响经济、就业等一系列方面。
在危机频发过后,西方国家已经开始新一轮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包括对表外业务的监管,欧洲采取发行表内双担保债券为房贷融资,以提高安全性;美国政府对诸如高盛等金融机构展开调查,决心对其产品设计的不透明、诱导之处进行追究。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通过股改、上市等一系列措施,逐渐完成市场化进程,职能向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银行转变。而在中国存贷款利差逐渐压缩的大趋势下,表外业务成为银行盈利的主要突破口,各家商业银行开始纷纷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经营模式,力图将表外业务收入提高到营业收入的50%以上。但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成熟品种匮乏、创新乏力,各家银行提高表外业务收入的思路和手段较为混乱。因此研究探讨我国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发展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一、发展表外业务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意义
(一)表外业务的概念
1. 狭义的表外业务。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 Activity,简称OBS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以外,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而形成商业银行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业务。也就是说银行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虽然没有发生实际的货币收付,也没有垫付任何资金,但却形成了银行潜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潜在的债权债务随时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的资产和负债,如信用担保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中国商业银行常用的保函、信用证、承兑均属于信用担保业务。
2. 广义的表外业务。广义的表外业务又称为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是指涵盖所有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经营活动,除了狭义的表外业务种类,还包括银行从事的无需列入资产负债表脚注中,在传统意义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3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服务性业务,主要包括:结算支付、代理、信托、租赁、银行卡、以及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发展表外业务的必要性
1. 适应利率下调。中国存贷款利差逐渐缩小已成为大趋势,仅仅依赖信贷投放将不断降低银行资金的边际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获利的空间已十分有限,必须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去开拓各种非利息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 增加资金来源。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企业可以直接以机构投资者身份与经纪商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不再完全依赖商业银行贷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快速发展,分流了一部分商业银行的资金。为了竞争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开展表外融资技术,采取诸如贷款出售、发行备用信用证等业务,来增加其资金来源。
二、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现状
(一)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历程
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1995年至2000年为存款导向阶段,发展表外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稳定和增加存款,表外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业务领域。2000年以后,逐步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以防范风险、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代理保险、投资银行等高收益表外业务逐渐兴起。
(二)中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综合对比
20世纪80年代后期,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席卷西方,各国监管当局纷纷放松管制,力图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美国、日本、法国以及一贯很保守的加拿大都纷纷效仿德国走上了混业经营的道路。随着银行内部分工的逐渐消失,出现了银行经营业务多样化的局面,在传统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开始了表外业务的不断创新。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已经位居银行业务的主流,从资产状况来看,花旗、美洲等大银行的表外业务比贷款业务多出一倍多;从收入状况来看,美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42%,瑞士为55.4%,德国为60%,有的银行(如花旗)甚至一度达到80%。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量小,业务种类比较单一,目前广泛开展的主要是传统的保证、承兑和贷款意向、承诺及授信等与利率、汇率变动无关的表外业务。
三、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覆盖面窄
银行的表外业务品种在近几年虽然有了较大程度的增加,我国目前的表外业务品种主要集中在结算、汇兑、信用卡、代理收付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上,及对盈利贡献度较小的低端信用担保业务上,远远没有达到表外业务全面发展的局面。而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票据发行便利(短期融资券)上,而且发行企业大多集中在那些自身银行负债规模很高的国企集团上。
(二)产品创新缓慢
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结算业务外,1985年才有信用卡业务,2001年才有福费廷业务。许多高附加值的信托、保险、金融租赁业务及衍生金融工具等能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表外业务创新缓慢。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权基本属于各总行,表外业务品种基本由总行统一推出,各分行基本没有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权力。而且开发的新产品基本也是拿来主义,罕有从本土市场需求中诞生的真正意义上的新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中有85%是通过“拿来”方式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吸纳引进的,真正由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的表外业务品种极少。
(三)产品定价跟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定价能力比较差,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采用市场跟进型定价,定价的随意性较大,价格的变动常常只是为了满足市场占有率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普遍缺乏科学的定价理念,同时也缺乏对定价策略的思考和研究,各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的收费经常出现价格战的情况。
四、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政策建议
(一)开发机制模块化
银行表外产品开发,应该遵循按市场机制和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求着手,将产品开发的过程分解为不同阶段的模块,由总行和各个一级分行合理的承担相应的模块开发。根据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新产品开发工作至少需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 定向阶段:包括产生创意、筛选创意两个独立的步骤。新产品创意最好来自客户的建议,也可以来自银行内部人员的建议。收集创意后,银行高层要对其进行筛选,将各方面条件都能符合的切实可行的创意留下来,作为后备新产品。由于支行和分行直接面向市场并接触客户,因此该阶段搜集创意应主要由支行和分行参与。
2. 设计阶段:首先明确新产品的利益点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必须用到这个新产品,谁是新产品的主要购买者或购买群体。然后进行产品工具设计,主要设计产品具体操作的细节。该阶段应由总行专业研究部门对产品进行定性,并结合行内风险管理的要求,制定产品操作流程。
3. 试销阶段:对有针对性需求的客户进行试营销,来确定潜在的客户是否会接受该项新产品。同时在这一阶段,对此新产品的成本、利润、资金回收进行分析、测试。该阶段首先应由试点支行或分行试销,并将结果反馈给总行,总行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是否需要改进,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和银行利益,并最终决定全面或局部推广。
4. 推广阶段:经过试销阶段的测试,若新产品的成本、利润、现金回收都符合银行的期望水平,就可以设计新产品的营销方案以及银行资金的预算设计,将产品推向市场,实施市场营销计划。
(二)定价政策透明化
表外业务产品的定价可依据收入、成本模型,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本行和本地区的特点予以确定。商业银行产品定价和收费的主要原则应该是,同时体现市场性和成本收益。在这一原则下,商业银行对产品的内部核算应该采取产品和客户双重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客观上应表现为相同的表外业务在规模、经营相近的两家商业银行收费政策相似。
(三)产品结构多元化
商业银行有追求利润的目标,但同时也有服务社会的责任。因此商业银行不应把赢利的目光局限在传统服务功能的柜面业务的价格提升上,这只能增加大众对垄断行为的反感,而降低银行的竞争力。中国商业银行应不断拓宽经营领域,广泛涉足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经纪、信托和基金等知识密集型业务领域,使盈利构成多元化,这样才能真正提高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摆脱对利差的依赖。收益和风险从来都是匹配的,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应该明确两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巩固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服务功能为主要目标的传统结算、代收等低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另一方面,合理的迈向风险较大的表外业务,诸如投资银行、衍生金融工具等,主要承担创造收入的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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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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