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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集中核算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卫红

  [摘要] 近些年来,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一项过渡措施,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集中核算在防范部门乱支乱用、逃避监管等违规行为,规范部门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项改革举措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不能得到解决,将影响该项改革的成效和继续深入进行。
  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弊端。
  [关键词] 集中核算弊端解决对策
  
  一、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弊端
  1.会计责任主体不清,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相互推诿,增加了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难题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以后,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出现了“中间人”――核算中心,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责任问题出现真空。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被核算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账户及会计人员,不再承担会计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形成单位与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资料提供、具体询问、责任认定难度加大。
  2.报账手续繁琐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控制权、监督权高度集中,报账手续繁琐,以致单位报账员天天跑中心,常常出现核算中心柜台和指定银行拥挤不堪的局面,单位报账员为一笔经济业务排队等侯几小时的事情常有发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3.财务日常监管与单位业务相脱节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基础工作得到明显的改善,不规范的凭证、票据被拒绝报销,手续不齐、内容不完整的凭证也均被退回补办。但在会计监督方面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独立于核算单位,不了解核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核算单位发生的业务事项的“知情度”较以前降低了。所以,对核算单位支出的真实性审核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单纯从会计监督角度看,集中核算是会计有心监督却无力做到,因为他容易出现“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两难”境地。集中核算后是会计有独立的监督条件却不知道业务的真实性而难以很好地实施监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无疑也会影响到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4.单位和核算中心在衔接、配合上存在不足
  如有的核算单位在报销时票据填写过于笼统、发票要素不规范,核算中心无法核算明细,造成双方在会计信息的传递、沟通上不完全顺畅;有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时不及时办手续,提供给会计中心做账务处理;有的单位发现核算中存在遗漏、错误或其他问题,而不及时与会计中心沟通反馈;有些核算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者截留收入等。
  5.集中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预算外资金、罚没款和专项资金的核算上。对各单位收取的预算外收入、罚没款没有设置相应明细的应缴科目核算,只有在资金实际缴存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凭上缴资金凭证,在财政专户资金中集中反映各种上述情况。由于单位没有账,大多数单位也没有建立各类资金台账,以随时掌握各种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的动态,造成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的收、缴、存情况无账可查的现状。另外,对一个单位的各项专项资金只在一个账户里反映,没有进行明细核算,看不出各类专项资金的各自拨入、拨出和结余情况,不利于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监督拨付、使用情况。
  6.核算单位报账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的会计岗位不设了,每个核算单位只设报账员一名。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通过核算单位报账员来进行。经调查,在集中核算的核算单位中,将近有一半的人员无会计上岗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如有些报账员填制和整理的报销单据不规范,影响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有些报账员随意更改列支渠道,影响了核算中心的工作质量;有的报账员错误地传递了核算单位领导或核算中心的信息,导致核算单位和核算中心之间发生工作上的误解;有的报账员甚至利用其核算单位内控制度的缺陷而重复报销费用。
  7.往来款项不能及时清理
  由于核算中心人员对各核算单位情况了解较少,加之核算单位报帐人员更换频繁,工作无连续性,造成往来款项挂了一年又一年,年复日久变成了呆账死账,最终予以核销,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改进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趋利避害,不断完善。财政部门不能对集中核算的单位减弱日常监督,应该继续履行好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强对会计核算中心的业务指导,及时纠正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会计核算改革中出现的弊端,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核算体制。
  1.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会计监督职能
  核算中心人员首先要对各核算单位报来的发票进行认真审核,注重其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各核算单位的费用列支行为进行统一审核、统一核算、强化监督。但是,集中核算不是万能的,集中核算后,由于会计置身于核算单位之外,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知情度”不高,导致会计监督的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要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让核算单位尤其是核算单位负责人从思想上重视,自觉遵守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其次,要彻底转变财务部门的工作作风,强化财务的监督职能,早编、细编部门预算。主动加强与核算单位及核算中心之间的联系,掌握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状况,并充分利用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信息资源,对核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
  2.尽快提高核算单位报帐员的综合素质。作为财务部门和核算中心,目前要做的工作应该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核算单位报账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他们符合要求。第一,财务部门要制定报账员的基本条件,然后根据规定调整优化报账员的队伍结构,对一些确实有困难无法达到条件的核算单位,可以采取务实的做法,给一个宽限期,使之逐步达到。第二,财务部门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核算单位报账员的培训。培训可分为经常性培训和专题培训,经常性培训要形成制度,包括职业道德的培训和专业业务知识的培训。专题培训则是针对近期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规范和要求。第三,相应提高报账员的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核算单位报账员除了要负责核算单位日常经费收支的报销任务外,还要承担起管理会计的职能,相应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也是应该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的责、权、利相统一。第四,开展优秀报账员评选活动等,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3.提高核算单位理财的积极性。要提高核算单位理财的积极性,促使核算单位努力做好增收节支。首先应该要强调会计集中核算不改变原来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会计集中核算只是对核算单位会计核算形式的改革,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责任没有因此而改变或削弱。相反,在一定程度上看,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内部的管理上。其次,进行核算单位会计理论的创新,在核算单位引进管理会计理念,将目前的会计队伍按其作用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其中,财务会计履行对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的核算和监督职能,这项职能可由会计核算中心来承担;管理会计履行和核算单位的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收支执行情况的分析职能。两者职责分清,各司其职,既可以有效避免因集中核算带来的责任不清,相互推诿,也可以激发核算单位理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再次,切实加大对核算单位资产经营责任的审计力度,压缩不必要的支出,杜绝损失和浪费,堵塞支出管理的漏洞。
  4.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从会计集中核算的过渡性措施转移以财政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上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可以减少财政资金拨付和支出的环节,提高其使用效率;便于财政部门监督其他部门使用资金,防止部门滞留、转移、挪用或套取资金;同时,也避开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体制本身带来的责任不清、沟通不顺、管理脱节等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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