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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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玉馨
[摘 要]与原先的会计准则相比,因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进行了诸多方面的限制,使企业的盈余管理受到了影响。本文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限制和保留的空间,从会计政策的角度上,总结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和完善。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变化 盈余管理 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公允价值的使用方面
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主要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等。
2.存货方面
在新会计准则下,规定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时,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明确所有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标准必须一致。规定只要是可以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中的费用,如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都可以作为存货采购成本的标准。
3.无形资产方面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的研发项目支出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对于还处在研究阶段的项目开发支出,应将其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中;对于还处在开发阶段的项目开发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并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确定上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可以确定使用寿命的,在期限内,应按摊销的金额进行合理地摊销;对于不能确定使用寿命的,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要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发现只要能够证明它是可以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便要对此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估计,通过该无形资产能够在其使用寿命内反映企业与其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对其进行合理地摊销;如果对其使用寿命仍不能确定的,不但不能进行摊销,每年还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另外,如果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无形资产应采取直线法摊销。
4.资产减值方面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一旦确定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的,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不得将损失转回。
另外新会计准则,对难以估计可回收金额的单项资产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在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时,企业应该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并判断该资产属于哪一个资产组,其依据是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5.债务重组方面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应当将对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润,并且要计入在当期损益中。
6.借款费用方面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部分借款费用也可以进行资本化,此借款费用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所占用的借款资金。
7.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使衍生金融工具显化了隐形风险;对于贷款采用了实际利率法,使商业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更精细、更客观;另外多方面引入公允价值,要求银行的资金中心建立严格的“盯市”制度,以便使银行阻碍客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方面的预见力更强。
二、新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1.使存货计价方法调节的行为得到限制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将最高的价格材料入账,使得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减少了当期的利润。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乘之机,很多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利润调节。
准则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上的变化,使得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的手段不能再被使用,部分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大大缩小了企业盈余管理空间,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使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调节盈余受到限制
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回曾经是很多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之一,许多企业利用这种手段来操控利润。新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损失明确规定企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减少了企业利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回在各会计期间之间调节利润的可能,这样就使资产减值的调节功能大大降低,从而抑制了企业滥用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现象。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使企业无法通过转回减值准备快速增加利润,所以企业在计提时会更加慎重,从而有效抑制了企业在资产减值上的盈余管理行为。
3.使利用企业合并调节盈余的行为受到限制
关于企业合并,旧会计准则规定主要是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会使企业在业绩不佳的年份,通过收购业绩优良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减持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份额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出现企业滥用盈余管理的行为。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双方自愿交易,由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因此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商誉的金额。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谨慎地使用了公允价值,规范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避免了利润操纵,提高了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4.使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偶的要求得到完善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关联方交易披露准则中扩大了关联方的外延。按照新关联方的范围,更多的企业被划入到企业的关联方范围中,企业必须披露更多的关联方交易信息。在披露内容等方面,新准则明确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等,使得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更能反映实质内容,这些会计报表列报要求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较好地判断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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