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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的企业家行为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泰来 丁 翊

  [摘要] 本文对企业家行为进行了不完全信息的静态和动态博弈分析,并针对结果提出了规范企业家行为相关对策。
  [关键词] 企业家行为 博弈论
  
  一、文献综述
  Covin和Slevin(1991)提出企业家型厂商(entrepreneurial firms)表现出更多的创新、风险承担和主动行为,因为这些企业能够在战略远景上比其他企业更系统地达成共识。波兰尼(Karl Polanyi)提出经济行为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经济行为可以被理解成为是一种选择,而选择所依据的是社会生活方式及其结构。
  袁勇志运用了组织行为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了企业家创新行为,揭示了制约企业家创新行为顺利进行的各种主客观因素,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制约企业家创新行为顺利开展的。杨德林(2005)研究了我国科技型创业家行为与成长,总结出科技型创业家行为特征,以及科技人员向经营管理转变的过程特征。
  现有企业家行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制度安排在激发企业家行为过程中的决定意义,这些观点限制了理论研究的视角,在政策建议方面具有一定的片面性。而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很少用博弈论的方法对其进行理论推理,而且更加缺乏在博弈论研究上给出相关算例,进行一般性研究,已有的几乎都是特殊性的静态博弈。
  二、基于博弈论的企业家行为模式分析
  由于企业家和股东之间的目标差别,往往会使企业家对企业产生两种行为,一种是短期行为,迅速达到股东要求,获得正向激励;一种是长期行为,以企业利益出发,实现企业家和股东目标的统一。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家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对比自己所能获得的剩余收益,往往各种短期行为。下面本文将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和解释这种现象。
  1.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激励模型分析
  建立博弈模型如下:
  为求解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用p表示企业家选择长期行为的概率,用q表示股东激励的概率。
  给定q,企业家选择长期行为(p=1)和短期行为(p=0)的收益函数分别为:
  v(1,q)=Aq+C(1-q)=(A-C)q+C
  v(0,q)=Eq+G(1-q)=(E-G)q+G
  令v(1,q)= v(0,q),
  得到混合均衡战略为:q=(G-C)/(A+G-C-E),如果股东选择激励的概率大于(G-C)/(A+G-C-E),企业家的最优策略为“长期行为”,如果股东选择激励的概率小于(G-C)/(A+G-C-E),企业家的最优策略为“短期行为”,如果股东选择激励的概率等于(G-C)/(A+G-C-E),企业家可以随机选择长期行为或者短期行为作为其最优策略。
  同理,给定p,股东选择激励(q=1)和不激励(q=0)的收益函数分别为:
  v(p,1)=Bp+F(1-p)=(B-F)p+F
  v(p,0)=Dp+H(1-p)=(D-H)p+H
  令v(p,1)= v(p,0),
  得到混合均衡战略为p=(H-F)/(B+H-F-D),如果企业家选择长期行为的概率大于(H-F)/(B+H-F-D),股东的最优策略为“激励”,如果企业家选择长期行为的概率小于(H-F)/(B+H-F-D),企业家的最优策略为“不激励”,如果股东选择激励的概率等于(H-F)/(B+H-F-D),股东可以随机选择激励或者不激励作为其最优策略。
  因此,该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
  q=(G-C)/(A+G-C-E)
  p=(H-F)/(B+H-F-D)
  对该均衡的解释为:
  当企业家以p=(H-F)/(B+H-F-D)的概率选择长期行为时,股东以q=(G-C)/(A+G-C-E)的概率选择激励。
  反之,当股东以q=(G-C)/(A+G-C-E)的概率选择接受时;企业家以p=(H-F)/(B+H-F-D)的概率选择为长期行为。
  2.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激励模型分析
  我们可以把以上信任博弈的混合纳什均衡扩展成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假设企业家作为一个理性的参与者,在股东激励的前提下,如果在某一阶段他们选择短期行为的期望收益 Ф1要远远大于长期行为的 t 期(设企业家的任期为有限的 t 期)收益的贴现值 Ф2,则他们选择短期行为是一个占优策略,反之亦然。
  根据静态博弈的支付矩阵,具体计算为:
  Ф1=E
  Ф2=I+Ir+Ir2+Ir3+…+Irt=(I1- rt+1)/(1- r)
  其中:r 为贴现因子,0≤r≤1。
  如果 Ф1>Ф2,企业家在某个阶段选择短期行为是一个占优均衡;反之,如果 Ф1<Ф2,企业家在某个阶段选择长期行为不失为一个占优均衡。
  3.博弈模型综合分析
  对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激励博弈的混合纳什均衡和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与股东的激励收益、不激励收益,以及企业家在这两种情况下采取长期和短期行为的收益有关。
  由q=(G-C)/(A+G-C-E)=G/(A+G-C-E)-C/(A+G-C-E),可知,企业家选择长期或者短期行为,主要是由企业家在选择长期或者短期行为所获得自身收益来决定的,若股东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管,加大企业家短期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同时,增加对企业家长期行为的激励力度,企业家是会选择长期行为的。
  由p=(H-F)/(B+H-F-D)=H/(B+H-F-D)-F/(B+H-F-D),可知,股东选择激励与不激励,主要是由股东在选择激励或者不激励条件下所获得自身收益决定,若企业家采取更多的长期行为,使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从而使股东采取更多的激励行为。
  三、规范企业家行为对策
  根据以上的博弈分析,本文发现通过加强对企业家的激励与约束,是规范企业家行为的主要方式。
  1.建立以产权为目标的激励机制
  通过股权多元化和分散化,在绝大多数企业中建立规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经理人员身上实现权、责、利的统一。给予企业家一定的剩余索取权,通过产权的赋予使经理人员承担一定的风险,在经理人员身上实现权、责、利的统一,使他们既是企业的企业家,又是企业部分产权的所有者,从而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
  2.把报酬激励(利益激励)作为企业家激励机制的核心部分
  应把企业家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对待,逐步提高他们的收入,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出现企业家的贡献与其收入的不对称现象。将企业家的收入划分为固定部分和不固定的部分,前者是基本工资,所占的比重不应该太大,主要保障企业家的基本生产所需,解决激励理论中的参与约束问题。后者是风险收入,取决于企业家经营的好坏,应该在企业家总收入中占较大的比重,以激发企业家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的剩余。
  3.建立有效的精神激励机制
  精神激励方式要多样化,从声誉、荣誉、目标等方面对企业家进行激励。这其中包括:(1)声誉、荣誉激励机制。对于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而言,这不仅是对企业家工作的肯定,而且可以因之得到更好预期收入的以后工作。(2)目标激励机制。随着企业家职业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会逐渐认识到自己所担当的历史使命和对社会的价值,认识到自己的成就和价值可以从管理企业的事业中得到满足和体现。
  4.建立有效约束机制
  主要包括:(1)健全的制度约束。健全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并认真按规章制度办事。(2)市场体系产生的约束。企业家要受三重市场竞争的约束,即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的约束。前两种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决定着企业的效益,也是对企业家经营管理企业能力的检验;后一种市场决定他们晋升和被取代的压力。 (3)严格的监督体系。通过组织手段和制度手段对组织、机构、部门和团体的监督工作给予保证和支持,形成多渠道的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Covin,J.G.& Slevin,D.A conceptual model of entrepreneurship as firm behavior[J].Entrepreneurship:Theory and Practice,1991,Vol.16,No.1:7~25
  [2]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3]袁勇志:创新行为与创新障碍:企业家创新论[M].上海三联书店,2003
  [4]杨德林:中国科技型创业家行为与成长[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5]郑江淮:企业家行为的制度分析[M].人民出版社,2004.2
   [6]黄泰岩郑江淮:企业家行为的制度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1998(2):56~60
  [7]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北京: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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