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边境贸易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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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宗永平 钱爱萍
[摘要] 通过回顾伊犁州边境贸易发展现状,指出伊犁州边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化解伊犁州边贸发展问题应对措施对于伊犁州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 伊犁州 边境贸易 现状 问题 对策
我国与中亚、俄罗斯等边境国家经济贸易历史源远流长。在长期的交往中,我国与西部周边国家之间互通有无,建立了长久的经济贸易关系,促进了双方经济发展,双方国家受益、人民受益。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位于祖国西北边陲,现管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0个直属县市,首府设在伊宁市,是全国惟一的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总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人口408.33万,有哈、汉、维、蒙、锡伯等47个民族,自治州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四、七、八、九、十师和新疆矿冶局、天西林业局等一批中央和自治区直属企业。作为我国的西部桥头堡,经过多年发展,伊犁州边境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伊犁州边境贸易发展现状
1.外贸队伍发展迅速。伊犁州边境贸易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而对俄罗斯、乌孜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市场拓展明显弱于全国对中亚市场贸易发展的增长形势。目前我国在中亚国家的经商人员有8万多人,其中哈萨克斯坦有6万多人,主要从事贸易活动。在州直有业绩外贸企业中,进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的企业有3家,超5000万美元的有6家,超1000万美元的有10家,他们已成为州直外贸快速发展、创规模、创效益的排头兵。仅2007年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就有110多家;州直从2003年至2007年7月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7.9亿多美元,占全州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4.2%。外贸经济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对州直乃至全州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2.贸易方式多元化。在外贸经济发展中,由于这几年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双管齐下”,使边境小额贸易和一般贸易出口大幅度增长,贸易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等贸易方式,其中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约占进出口总额的80%。许多外贸企业充分利用边民互市灵活、简便等优势,通过互市出口。哈国许多边民入境采购商品后,通过边民互市报关出口,手续简便、费用较低、方便灵活,边民互市现已成为州外贸企业与哈国边民开展贸易的最佳方式。而商品出口贸易国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外,又开辟了马来西亚、德国等东南亚和欧美市场。
3.出口商品结构优化,贸易额增加。2003年以前,主要出口轻工和轻纺产品,2003年以后,机电产品和基建机械产品出口势头强劲。主要出口商品的43大类中有18类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以上,其中箱包鞋帽、服装、纺织品出口在5000万美元以上。目前,伊犁州直已有22个商品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注册了商标,“斐娅”番茄酱、“恒德”方便面、“源源”油漆、“alio”塑料袋等享有盛誉。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商品发展到畜产品、石油及制品、纺织原料、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11类100多个品种,进口额达到5383万美元,其中从哈国进口5331万美元,同比增长12%,占99%;从吉尔吉斯进口49.9万美元,同比下降31%,占0.9%。
4.贸工一体化速度加快。伊犁州的许多外贸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从事边贸和互市贸易,实现一定的资本积累后,通过贸易打市场、产品强基础,实行了贸易的转型过渡,如卡森皮革、索斐娅番茄酱、广源塑胶、源源化工、阿旺都方便面、安琪酵母、伊品酪蛋白等外向型生产出口企业,实现生产、出口、分拨、销售一条龙,向国际物流综合化发展。“十五”期间,伊犁州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9.64亿美元,年均增长100.3%。其中,进口额累计达4.51亿美元,年均增长182%;出口额累计达15.12亿美元,年均增长87.43%。外经贸已成为州直经济实力壮大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自治州将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以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口岸为支撑点,建立向西出口加工基地、中转集散地和物流大通道,充分发挥霍尔果斯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作用。
二、伊犁州边境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伊犁州边境贸易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塔城、阿勒泰地区外贸进出口额占全州的60%,其贸易额大幅下降直接对全州外贸额产生了影响。下降的原因一是缺乏强势外贸经营队伍,主要支柱企业投资其他生产项目或“走出去”开发境外投资项目后,相对减少了对贸易的投入;二是贸易市场经营秩序不规范,造成客户流失。
2.2007年4月份以后哈方对货物运输重量限制和征收关税做了相应的调整,分类别每车征收关税在13000至14000美元,口岸通关环境好转,通关速度加快,但对发往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过境货物仍实行严格限制重量措施。
3.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货物出口选择手续简便、费用低的边民互市和国际班车,特别是国际班车载货出口现象较普遍。企业一般将货值低、不能退税的百货、果蔬类商品通过班车运输出境,这也是贸易额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4.蔬菜出口遇到通关问题。主要原因是:保鲜技术落后,运输损耗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偏高,品质达不到出口标准;哈方实行的以量定关税政策,限制了货值较低的果菜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通关时间过长,加大了果菜的损耗。
5.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资金仍有8亿元的缺口。
6.伊犁都拉塔口岸2006年正式开放后并没有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目前只能双边开放,不能多边开放,得不到国家应有的口岸基础建设资金支持,影响了口岸的发展。
7.据企业反映口岸国检部门对非法检商品要求检验,海关对非法检商品要求企业提供检验报告,增加了企业的出口成本。
8.旅购企业出口普遍下滑,除国家政策调整受影响以外,地方奖励政策发生变化,如伊犁的个别企业在喀什落户,这是南增北减的原因之一。
9.货运代理、边境贸易、旅购企业经营秩序不够规范,采取压低代理费甚至让利退税等不正当竞争办法争夺中亚客商。
10.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少,无资产抵押,融资贷款难。
11.企业反映,中哈贸易政策不对等,哈方“灰色清关”现象依然严重,口岸经常出现通关不畅等问题。
三、化解伊犁州边境贸易发展问题的对策
对此,伊犁州政府以及外贸部门积极采取新的应对举措,化解伊犁州边境贸易发展问题,以确保完成进出口增长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如下:
1.除重点企业外,将州直八县二市和28家生产型企业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经营中存在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或反馈,为各县和企业发展助力。对已注册的130多家中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外贸企业和有意发展外贸业务的内贸企业加以引导,给予政策和信息方面的支持,努力培育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外经贸队伍。
2.组办好“哈洽会”、“乌洽会”,为各县和企业搭建开拓国际市场的平台。多为企业办实事,提高企业开拓市场、出口地产品的积极性,提高外经贸拉动地方经济的含金量。
3.创新制度,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新疆区情和伊犁州州情的各项优惠政策。对边境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涉及的招商引资、口岸管理、人员往来、边境旅游、进出口商品质量、贸易秩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强化各口岸管理委员会的协调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增加政策透明度,为开展对对外经贸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4.加强服务,完善协调机制。建议国家充分发挥驻哈国使领馆的作用,把收集哈方市场信息(包括哈方制度、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动态等)作为专项工作,利用我国政府的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建立开拓哈市场的公共信息库,在政府有关网站上加以公布,及时更换有关信息。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外经贸人才,积极完善“大通关”协调机制,切实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
5.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信用保险力度,降低开拓哈萨克斯坦市场的风险。国家应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增加出口信用保险的资本金,加强其承受能力,并且将开拓俄、哈市场作为当前支持的重点。建议在新疆伊犁设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新疆伊犁营业部),适当提高对哈出口保费的补贴比例,有效规避开拓哈萨克斯坦市场的风险;加强双边协调,为结算、汇兑等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6.坚持以质取胜战略不动摇。发展的着力点从规模和速度转移到效益和质量上来。扩大一般竞争性大宗产品的出口、稳定资源性产品出口、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我国有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比重,限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层次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外资项目;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以市场换技术,以市场换资源,充分发挥进口对提高经济内在素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7.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强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加大出口企业技改力度,加快利用高新和先进适用技术带动、改造、提升纺织、冶金、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的步伐,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升级,把发展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扩大对周边国家的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参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大循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贸易结构调整,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8.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出口自主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大力发展自主出口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鼓励企业做好相关产品的国际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原产地认证等,获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提高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9.大力开拓服务贸易领域。对拥有地缘优势、人文优势的新疆伊犁州而言,与周边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具有比较优势。
10.通过整合做大做强外贸企业。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走强强联合之路,造就一批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外贸企业,促使他们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把握市场的主动权。
11.加强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加强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出境商业性货物检验检疫监管,依照边贸管理规章组织出口货物,不购买,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继续依照先报检后报关,边贸出口货物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验放的管理规定,查验放行边贸出口货物。各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共同把好边贸出口商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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