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范式谈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许家文
[摘要]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继承新古典经济学分析工具的基础上,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修正的经济人假设;二、非零交易成本假设。从而确立了新制度经济学范式,即修正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
[关键词] 经济学范式 新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交易费用 经济人假定
一、经济学范式的界定
范式是哲学家库恩1968年提出的,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它有两层意思:(1)科学共同体的共同承诺集合;(2)科学共同体共有的范例。它可以简化为一种约定或是范例。因此,范式可理解为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
范式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共同的基本理论、方法;共同的信念;某种自然观。范式的基本原则可以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次表现出来。这些理论和原则对特定的科学家共同体起规范作用,协调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及其行为方式。
范式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有一套独特的基本前提假设、概念体系、理论方法,有足够的容量,被信奉它的理论家用来解释各种理论问题。(2)能持久地吸引相当一批理论家在其基础上进行研究。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经济学范式就是经济学界对如何看待研究对象的方式和视角的选择和界定,它决定了经济学家们如何看待对象、把对象看成什么等。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范式与经济学流派、经济学体系等价。它一般总是以经济效率为中心,以分工、交易和合作为内容,以供求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益矛盾分析为方法,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它是从不同的经济学理论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然而,不同的经济学理论却有不同的理论范式,这些具体的理论范式虽然没有超出和脱离经济学一般范式,但以上各个组成部分的地位、相互关系、侧重方面均不相同,因而使得不同经济学理论的理论体系也大相径庭。
二、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及其不足
从19世纪70年代起,经济学经历了一场边际革命。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边际革命的影响,马歇尔1890年出版了《经济学原理》,其中运用边际分析研究需求和供给,核心是均衡价格。由马歇尔奠定的这一流派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被称为新古典经济。新古典经济学部分地继承了斯密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两者相比,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变窄了。首先,研究对象范围变小了,新古典经济学将研究对象局限为经济领域。另外,新古典经济学家们逐渐遗忘了斯密对社会分工的洞见。
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可以概括为三个假设为前提的范式。这三个假设为:(1)完全理性假定;(2)完全信息假定;(3)最大化假定。按照这种假定,经济人“总是用敏锐的眼光,对面前的一切都深思熟虑。他不仅明白自己当时面临的选择范围,而且对未来的选择余地也了如指掌。”(刘世锦,1994)。但这种完全理性只能存在于理论抽象之中,实际生活中,完全理性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三种假设均存在着不现实性:(1)完全理性不现实――现实中总存在“有限理性”;(2)完全信息不存在――现实中往往“信息不对称”;(3)现实中很难做到利润最大化。此外,新古典经济学也存在不足:(1)忽视了制度,将企业看作是一只“黑箱”;(2)对经济学的分析停留在一定的时点上,将时间看作是不变的;(3)交易成本为零。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修正
1.对新古典经济学前提理性假设的修正
任何理论体系都建立在某些前提之上,因而对理论前提的批判,往往最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理论创新。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们曾嘲笑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认为新古典体系的理论前提不符合实际。新制度经济学最大的创新,是对新古典理论前提的批判和修正。
新古典经济学以经济人这一基本假定为前提,认为经济人的活动,为经济运行及发展提供了长久动力,也构造起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但是它没有对经济人展开具体的分析,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无处不在的隐含的前提而存在。在这一点上,科斯等人不同意新古典的看法。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他们都强调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实际的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第一,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不是抽象的经济人,而是现实中的具体的经济人;第二,经济人在理论体系中不能只是一个隐含的前提,而应该对其展开具体的分析。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中,人们开始研究面对的是“一个存在制度与正的交易费用的真实世界”,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上的抽象世界。在这个真实世界里,经济人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的,而只能是西蒙所坚持的有限理性观点,即:人们只具备有限的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正如诺斯(2002)所说的那样,“我们实际上只能拥有不完全信息,而且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
在科斯、威廉姆森看来,首先,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其二人对环境的计算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有限理性是交易费用理论所依赖的认知假设。有限理性概念中的主观理性部分导出了最小化(交易费用)动机,而对认知能力有限的认识则鼓励了对制度的研究。其次,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既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利他性突出表现为非财富最大化动机,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往往具有集体行为偏好。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这种权衡过程实质上就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的过程。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总之,由于推翻了完全理性和单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定,也就从根本上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同时,这也把经济人行为分析引入制度理论体系。
经济人的有限理性行为假设引发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第二个假定,经济人的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威廉姆森提出来的。他认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用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会耍弄狡黠的伎俩”(1987)。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1)由于现实世界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经济人就会根据个人目的筛选对己有利的信息,扭曲对己不利的信息,如撒谎等;(2)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一旦经济人发现有机可乘,就会不遵守或违背契约。如果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他可以洞察一切可能发生的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但修正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获得所有必要的信息,即使获得了这些信息也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机会上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机会主义这个概念其实是对经济人假设的第二个原则自利原则的拓展。它把“用诡计寻求自利”这种情况包括进去了。经济人人性假设机会主义的说法在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当中,是处处可见的。诺斯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中,利用修正了的人性假设,讨论了旨在减少相应交易成本或者降低生产成本的替代性契约安排的产生。
2.对新古典经济学中零交易成本假设的修正
在新占典经济学的理论里,由于是完全信息假设,经济人获取信息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所以,非零交易成本的假设是不存在的。诺斯对零交易成本的现象曾讥讽:“从经济史学家的观点来看,这种新古典公式似乎可以解释一切有趣的问题,其中包括:世界是和谐的,制度不存在,所有变化都可以通过市场的完全运行来实现。简言之,信息费用、不确定性、交易费用都不存在”。
交易成本是科斯在《企业的性质》里提出来的。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假设交易费用不存在是不符合现实的。在他看来,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发生交易活动需要成本。这就是交易费用的最初含义。这个概念修正了新占典经济学范式的零交易成本的假设,使经济学的假设更贴近现实了。这也是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修正之一。
交易费用的概念一提出来,立即在新制度经济学各个理论分支,包括制度变迁理论中得到了广泛运用。然而,对交易成本概念的界定,不同经济学家有不同的看法。诺斯认为交易成本“取决于对复杂的价值尺度进行测度的成本、代理人绩效的估算成本以及执行合同的成本”(2002)。事实上,在制度变迁理论中,非零交易成本假定具有核心的地位。诺斯认为,制度通过约束和惩罚给经济中交往的人们以明确的预期,从而降低了由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引起的不确定性的程度,而不确定性程度的降低则表明获取信息成本的减少,也即交易成本的降低。这样通过引入交易成本,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就为解释制度功能找到了理由。
四、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修正的意义及局限性
新制度经济学范式确立了制度在主流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从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新制度经济学范式也提出了三个基本假设:(1)有限理性假定;(2)机会主义假定;(3)交易成本非零假定。在该假定的基础上,新制度学派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其中,最突出的是提出和确立了新的基本理论命题,即全方位地论证了制度是经济中的内生变量,探讨了制度变迁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和运行效率的影响,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尽管人们对科斯定理的理解及其表述多种多样,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命题的看法上却完全一致,即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功能就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能够提供激励机制,制度还能减少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等。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甚至认为,制度所执行的功能具有经济价值,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经济价值。总之,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变量,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而人类社会之所以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稀缺。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解决的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稀缺及其配置问题,那么新制度经济学就是要解决制度稀缺及其创新等问题。
但是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同样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理论局限性。例如从其理论逻辑看,在“经济人”基本假定方面和“制度节省交易费用”基本命题方面都存在悖论。在经济人基本假定上,新制度学派的确比新古典学派更接近现实,但他们说的具有有限理性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的经济人,仍然不是现实中的真正的人,与现实仍有很大的距离。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舍弃了很多人的社会性行为特征,仍然从人的一般性来分析抽象的个体。简言之,新制度学派一方面希望突破新占典的局限,从人的实际来研究人,一方面又受新古典的局限,不可能正视人的社会性;一方面改良了经济人的非现实性特征,一方面又拘泥于超现实的经济人假定,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一大悖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命题也存在悖论:一方面,制度确实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制度又是一个成本高昂的经济变量,难以预料的制度成本甚至很可能抵消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因此,对于制度降低交易费用,不可绝对化理解。对制度的成本或代价,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左金隆: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方法论探析[J].经济经纬,2005年第6期
[2]龚唯平: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J].学术研究,2003年第1期
[3]道格拉斯・C・诺斯: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5期
[4]陆家骝:经济学与经济学范式转换[J].哲学研究,1999年第3期
[5]科斯:社会成本问题[A],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C].上海,三联书店,199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877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