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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优化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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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对提升事业单位发展、实现其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河北省为例,通过梳理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现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有待优化、绩效管理监督力度有待提升、绩效管理考核模式有待完善、绩效管理沟通反馈有待规范。针对问题的优化对策为:优化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提升绩效管理监督力度、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模式、规范绩效管理反馈环节。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优化对策
  一、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问题
  (一) 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有待优化
  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绩效管理方案制定的重要参考。我省出台的绩效管理政策法规对各事业单位绩效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起到了积极的宏观引导作用,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缺乏专门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纵观现有的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来看,大都是从宏观上为事业单位制定的通用型绩效管理政策,而针对各个事业单位的特性,制定专门的政策标准、保障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合理开展的相关法规较少;第二,绩效管理政策法规的内容范围有待完善。我省现有的绩效管理政策法规中,构建了对绩效管理基本工资标准的规定、绩效考核过程中的监督、绩效评价、绩效反馈等大体框架,但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相关政策内容里,更多侧重于对绩效考核优秀者的奖励,而针对绩效考核不合格者的惩戒措施的规定较少、力度不足,未能起到更好的负激励作用。
  (二)绩效管理监督力度有待提升
  绩效管理的监督是对绩效考核前、考核过程中、考核结束后的全方位监督。目前,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的监督主要侧重于对考核前的监督和对考核过程中的监控,对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监督内容和体系有待完善。虽然多数事业单位在内部设置了监督评议的相关制度,但仍存在监督内容不具体、监督标准模糊、监督执行力较弱等问题,未能构建起完整的监督体系;另一方面,监督主体的范围有待提升。
  (三)绩效管理考核模式有待完善
  河北省多数事业单位采用“德、能、勤、绩”的考核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考核成本,提高了考核的效率,但从长远发展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考核指标设置有待完善。河北省多数事业单位采用的“德、能、勤、绩”的考核标准,针对每一个项目下设具体考察内容,多采用定性的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估,导致考核结果的主观性较强,多数单位未能将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进行量化,确定权重从而进行定量分析;其次,考核内容与手段有待丰富。
  (四)绩效管理沟通反馈有待规范
  反馈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最终环节,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梳理并及时进行沟通、查漏补缺的过程。纵观目前河北省事业单位反馈的做法,主要集中在对反馈结果的公布及奖惩层面,其绩效管理的反馈存在如下问题:第一,针对考核结果未能进行进一步的应用。目前,河北省大多数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完成后,对多采取物质层面的奖励,且结果主要应用于年底评奖评优层面,与绩效工资关联程度较弱,同时缺乏对考核不合格者的惩戒措施方案较少、惩戒力度不足;第二,沟通环节不畅、绩效反馈不足。绩效反馈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良性的反馈可加深被评估者对工作任务的全面了解,从而增强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二、河北省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优化对策
  (一)优化绩效管理政策法规
  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是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河北省相关部门要积极优化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首先,尽可能的制定专门性、针对性政策法规。针对不同事业单位的特性,制定专门性的有针对性的绩效管理考核标准措施,保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完善绩效管理政策法规的内容范围。在现有绩效管理计划的制定、监督、考核、反馈的框架体系中,丰富绩效管理的内容,着重丰富关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者的相关惩戒措施,在广泛运用正激励的同时,更好的完善负激励的内容。
  (二)提升绩效管理的监督力度
  绩效管理的监督是对计划、实施、反馈的全过程监督。河北省事業单位应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效率。首先,应当完善监督内容和体系。完善监督内容、制定合理清晰的监督标准、提升监督的执行力、加强对绩效反馈环节的监督,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其次,提升监督主体的专业技能、拓宽监督主体的范围。事业单位内部要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并定期对监督小组的成员进行技能水平的培训,提升其监督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保障其在监督中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要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使群众能够真正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更好的反映群众诉求。
  (三)完善绩效管理的考核模式
  首先,做好岗位分析、使绩效考核程序更为明确。一方面,要对绩效考核的程序加以明确,确保绩效管理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明确岗位职责,使考核具备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优化考核程序,成立专门优化小组,适时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确保考核程序的实效性。其次,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指标。在原有“德、能、勤、绩”考核标准下,依据岗位特性、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等合理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进行量化分析,增强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性;最后,引入竞争机制。
  (四)规范绩效管理的反馈环节
  规范性的反馈机制的建立不仅体现在评估结果的反馈环节,还体现在绩效管理目标、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系统改进等各个环节都要保持持续的动态沟通。一方面要拓宽考评结果的应用范围。考评结果的应用应遵循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的模式,将考评结果与员工的职业发展相联系,应用于职位晋升、轮岗交流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要加强反馈环节的沟通,提升员工在反馈环节的参与度,通过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际氛围,同时拓宽沟通渠道,完善反馈面谈、反馈申诉等程序,使反馈环节更加高效、合理、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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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杨皎玉.人事管理中绩效管理应用及相关问题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8(10):110.
  [5]韩宏维.对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的研究[J].财会学习,2018(05):129-130.
  作者简介:
  杨  平(1994-),女,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姜鹏宵(1994-),男,河北邯郸人,行政管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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