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视制作企业融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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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视文化产业是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其行业特殊性面对传统融资途径,存在众多局限性,从而制约影视制作企业发展。本文从五个方面对影视制作企业融资创新方式进行探讨,影视融资创新必须配套相关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版权评估机制,完善版权交易平台,完善影视投资风险保障及履约机制。
关键词:影视企业融资;版权质押;证券化融资;职工持股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振兴文化产业的背景之下,发展影视行业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我国的影视产业虽然在过去的几年里飞速发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影视产业的“资本密集性”和“智力密集性”特点,以及其商业行为是高投入、高风险,一部剧目就需要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投入,加之影视企业多为轻资产企业,融资困难注定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影视制作企业仅仅依靠传统融资模式进行筹资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结合影视制作行业的特点,参照运用现代企业融资途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目前发展状况进行业务创新,才能缓解影视制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影视制作企业融资创新研究有助于影视产业发展,整合更多的融资机会,吸引多元化的资金与参与影视产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借鉴了市场上其他行业融资模式,引进国外一些先进的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五种影视制作行业创新融资模式进行探讨:
一、影视版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实现知识产权与资本对接,弥补传统的银行贷款以固定资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等传统增信方式的不足。版权质押已经在影视行业中得以初步运用,比如比较成功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十月围城》等电影都通这种方式获取到拍摄成本,但是能够通过版权质押取得拍摄资金的影视剧在国内还是凤毛麟角。
影视版权质押按照拍摄进度来说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拍摄完成前以影视剧的预期销售收质押;二是,影视作品完成后再以影视作品版权质押。在我国目前还没真正意义上的版权质押,版权质押一般都作为担保贷款的附属,例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同时提供质押。国外的操作模式一般是先对影视版权进行评估,根据专业的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再向专门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影视制片企业存在无法及时还款或者已质押的影视剧收入与预期销售收入存在较大差异,保险公司会来代偿其中的差额,同时承保的保险公司也会购买其他公司的类似产品,来实现风险的对冲,从而降低自身承担的相关风险。另外,还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设置独立的回款账户,已确定已质押剧目的收入回款优先用来偿还贷款。通过评估、保险、保管之间的合约来相互制衡,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了合理的保障,从而此种模式能够较为广泛的适用。此外版权质押融资还得政府监管、专门的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一方面,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且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版权交易平台等。另一方面,通过税收、银行监管等政策性手段进一步进行规范行业信贷,例如增加版权质押融资的适当宽松政策和完善影视行业信贷的税收优惠等等措施。
二、影视版权证券化融资
影视版权证券化是以电影版权的相关权益为基础资产的一种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基于该收益权而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证券。目前影视版权证券化融资的模式主要有版权信托计划、互联网融资模式(众筹模式)、版权预收模式、权益拆分模式等等。以上几种模式在我国也有一定的成功案例,例如2014年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发售“娱乐宝”,网民出资100元即可投资热门影视剧作品,此种方式是由国华人寿提供专业的保险理财产品。影视版权证券化融资的方法在美国等影视产业发达的国家的影视行业中已经很成熟,是其影视产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随着近几年国内影视版权融资模式的不断创新,我国对于网络融资也在不断进行着各种尝试。整体看来,目前我国电影投资缺乏理性,影视版权价值难以评估,风险规避渠道缺乏。
三、影视企业互助融资
互助融资是指相同行业或者相同地区的规模等差不多的企业组团融资,共同分担风险的融资模式。互助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共同成立担保公司或者基金来为团组内的成员提供担保;另外一种是团组内的企业自身资产为影视项目提供担保。第一种方式相对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小,但是获取的资金规模一般较小。第二种方式对于单个影视制片企业而言风险过大。在我国,可以由相关协会等牵头,在各大影视基地间组团,组织内企业按照各自融资规模和承担能力分享担保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在后续的资金监管中,行业协议也参与到后续的资金使用监管和投资收益的还款中。
四、本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本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融资方式,同时也是一直对员工的激励方式。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或者授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的优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相比于外部融资减少了企业信息的不对称性,能够对外传递出企业值得投资的信号;第二,作为股权性融资,职工持股使企业不用面临定期还款的压力,股权性融资相比债券性融资更灵活,对于收益的分配更有话语权;第三,职工持股可以使他们在影视作品的创作、拍摄以及制作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主人翁意识,有效提高影视产品质量,实现企业良性发展。
五、分批制片模式
分批制片的模式是指将一个完整的故事分拆成多季(期)进行拍摄。在影视融资中分批制片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第一,以季为单位,首期投入资金规模相对较小,分批放映分批回款,间接实现了融资的效果;第二,根据市场对于影视作品的反应,及时调整策略决定是否继续拍摄还是停止,避免更大的损失;三是,对于市场反应较好的影视剧,能够提供后续系列的议价能力,甚至实现预收版权或者播放权,间接实现对后续剧集的融资;最后,通过部分剧集的播出向外传递信息,能够更好的预测收益,有利于后续各种融资方式的开展。
在我国分批制片的模式应用的比较成功的案例是电影《赤壁》,中影集团因为剧情和公映时间等原因将影片分为两集,两个故事及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这种模式也能培养忠实观众,该影片最终在国内外都取得较好的口碑与经济收益。近几年,分批制片的模式在电视剧拍摄中也有尝试,例如《欢乐颂》,在《欢乐颂1》取得教好的收视后,接连进行了第二季《欢乐颂2》的拍摄,鉴于第一季的高收视率与高话题度,第二季的商务植入、电视剧预售等进行的相对顺利。此种模式在韩国电视剧的用于更为普遍,编剧可以根据观众的反应边写剧本,同时拍摄、播出剧本,播出平台也可以决定播出进度,能够实现影视剧制作企业与播出平台的双赢,有利于影视行业的发展。
影视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还需要有效的配套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程序。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于影视行业自身,需要理顺产业链利润分配机制;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影视产权交易平台、逐步完善相关履约险机制等措施来保障还款及相关风险转移。总之,在未来中国的影视产业,随着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强、相关配套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融资模式将会更加多元化,影视产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会更加密切,也会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各种制约因素,不管提升制作水平,规范投融资环境,降低投融资风险,实现影视产业的繁荣及文化产业的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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