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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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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對青少年法治教育滞后,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化;教育方式过于单一;家庭教育滞后等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针对存在的原因,提出需要建立法治教育领导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普法教育工作职责;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实施法治教育“课程制”;建立稳定的法治课教师队伍等措施不断的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这项系统工程。
  关键词:法治教育 青少年 问题 建议
  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少,对于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及其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外界的不良诱因容易产生冲动情绪,对自己的行为不计后果,甚至误入歧途,给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建设是当务之急。
  一、当前哈尔滨市阿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化
  在学校层面: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第一场所,目前的教育模式虽然把法治教育纳入到教学体系当中,但在教学中却没有指标和硬性任务。在学校教育中,学生的学习成绩依然是家长、教师和学校本身对教育取得的效果的评判标准。
  在社会层面:法制知识教育、法制社会宣传,这些只是不连贯的工作,对法治教育宣传开展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即使是开展了法治教育,也没有真正达到教育效果,使一些群众曲解了法治教育的要领,认为法治教育的目的就是预防犯罪,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当作法治教育的主要甚至唯一的目的。实际上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等才是法治教育的根本目的。
  (二)教育方式过于单一
  1.学校教育形式单一。法治教育在大多数中小学校只是课堂说教模式,且教学方法简单,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我区的中小学都没有法律专业的方面的教师,受师资条件局限,绝大多数学校的法治课教师基本上都是由政治课教师或班主任兼任,他们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治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缺乏实践经验,仅依靠课本掌握一些简单的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2.社会宣传形式单一。政法部门在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成效不明显,虽然发了很多传单,做了很多条幅,但没有实质的教育效果。许多部门认为教育只是学校的事情,不愿加入到宣传教育活动中来。社会上,对一些有不良记录的青少年没有给予良好环境予以矫正,反而在生活中受到歧视和讽刺。
  (三)家庭教育滞后
  家长对教育认识的误区,大多数家长的传统观念中只要孩子学习成绩优异,至于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心理素质等等都无关紧要。有些家长只从物质上大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却忽略与孩子交流和精神需求,还有许多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应由学校负责,因此,家长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少之又少。再加上父母本身的法治素质不高,也不掌握相关的教育方法,无法在家庭教育中起到预期的效果,使本该成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家校教育支离破碎,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法治教育领导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统筹规划,相关的职能部门具体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发力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同体,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格局。
  党委、政府牵头,政法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制定符合阿城区发展实际的、具有操作性的法治教育规划,在教学大纲中吸纳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板块,附加一些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书目和参考书籍。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督导制度,加大力度对各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的进行指导督促,使各种顶层设计能够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二)明确各部门普法教育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界来参与法治教育,支持干警、律师等在学校参与法治教育的工作,帮助解决在法治教育过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从严要求,定期对学校法治教育进行常态化考核和验收。学校要明确职责,制定硬性的指标和任务,真正把法治教育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校要利用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契机,结合每年的“3.15”、“12.4”等普法宣传纪念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比如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治宣传园地,筹办法律知识现场竞赛、开展有奖征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旁听有关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组织参加法庭开放日以及进行参观访问等生动直观、教学方式创新、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创造更多的载体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夯实法律知识、提升法治观念,提高在校生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实施法治教育“课程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法治教育板块引进义务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课程。抓住课堂教学的核心,针对中小学不同学段的学生实际,采取分层次、创新式教学方法,并且在其他学科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做到法治教育与其他学科无缝链接,真正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师资、有教材”四落实,同时要做到课时到位、内容到位、责任到位、实效到位。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保证教育的连续性和针对性,确保法治教育的全面落实。
  (五)建立稳定的法治教师队伍。强化师资培训,推进中小学法治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要有侧重点、有方向性地对法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的基本业务素质。要继续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在政法队伍中建立干警兼职担任学校法治教师制度,挑选适合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优秀政法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青少年法治教育这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要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手段、途径和载体的创新,形成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应用和总结延伸,真正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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