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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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份保障,也是推动国民经济水平提升的主要动力。“营改增”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改革方案,具有避免重复税收,减轻企业税负的作用。从2016年正式实施“营改增”以来,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各个企业针对原有的税收政策都形成了一套固定的风险控制体系,而“营改增”的实施让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全新的税务风险。本文就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有关防控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策略
国家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而言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在这个法制社会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若是为了谋求更多的私利而做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将会给个人和整个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有效避免重复税收给建筑企业增加税负压力,实行营改增改革,实现各个税种之间的协同管理,让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营改增”相关内容综述
(一)营改增
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我国从2012年开始就将“营改增”的试点设立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不断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直到2016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推行。大部分企业在“营改增”后都减轻了税负压力,同时缓解了重复交税的问题,但在此过程中还是有部分企业因难以适应新税制的改革,无法有效处理新背景下的税务风险,对自身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限制,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建筑施工企业,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压力在“营改增”背景下未减反增,整个纳税形势变得愈加复杂[1]。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用全新的财务管理方式来优化自身税务结构,让企业税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未来发展的意义
我国税务链条在“营改增”背景下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各个税收工作之间有了更为紧密的连接,在避免重复税收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税负压力,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建筑业传统的施工合同也逐渐演化成了提供劳务和原料采购合同,这让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拥有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受“营改增”的影响变得愈加复杂,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重视新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精准的核算税务项目,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二、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
(一)财税核算风险
实行“营改增”后的税务核算与管理比以往的要求更高,需要建筑施工企业从整体入手,对每个环节的税务进行适当的调整。财税[2016]22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提出,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新增一些二级明细科目,比如“预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在一级科目“应交税费”下,同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增设三级明细科目。全面认真的了解新规定内容是对当前财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如果内容掌握不充分就处理增值税业务,就难以正确使用科目明细,进而出现财务核算错误或遗漏的问题[2]。财务人员在筹划税务和核算增值税的过程中,必须站在一定高度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链和业务流程全过程角度,与分包、采购销售等多个业务模块建立合作协调关系,以便于及时收集有关数据完成抵扣认证,由此增加的申报抵扣、收集发票、工程报价等业务都大大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难度。
(二)综合税负上升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前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在相同的收入额下通过管控成本就能拥有更好的收益。“营改增”背景下的建筑行业要按照规模进行划分,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企业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综合税务上升的问题。如果此时依然以降低成本的方式选择分包企业或个体经营材料商,很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这样一来,原本有17%进项税可用于抵扣材料成本不再有,或者只能用3%的税率增值税专票抵扣。企业的综合税负在营改增后變得很容易受到供应商纳税人类别和开具发票类型的影响,如果采购人员在缺乏税务思维的情况下过于关注材料价格,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综合税负风险。
(三)资金筹措风险
建筑行业的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和合同金额大的特点,跨期结算工程款的情况十分常见。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后都只能收到少部分预付款,在前期开工阶段还需要垫付工程款,这时缴纳增值税将会增大企业的资金压力[3]。因此有关文件规定了只要建筑企业不再开工前收到预付款时开具发票,即不产生纳税义务,只需缴纳预缴税款,但这部分税款还是需要企业用自有资金缴纳。一般计税方法下的预缴税款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法下的预征率为3%。与此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对于没有足够现金流的企业而言,在预缴增值税环节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筹措风险。
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风险防控建议
(一)深化组织结构,创新经营模式
深刻认识“营改增”税务制度的意义是建筑施工企业有效规避各种税务风险的重要基础,围绕“营改增”时代的发展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式,让企业在实现合同、人员和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朝着企业“自营化”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要从另一个角度,将“营改增”视为一种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这一全新的税务制度来优化、整改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的规范化,以降低税务经营风险为目的让企业税务与经营业务更好的整合。
(二)加强税务参与,注重合同管理
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人员有必要严格核查合作企业的税务资质,对于拥有出具增值税专用票据能力的企业要优先选择,通过增加建筑企业税务抵扣总量的方式来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成本。与此同时,以保证合同制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目的,针对合同各项条款,建筑施工企业可聘请专业税务人员与全程参与的形式进行审核,必须确保合同的合法性[4]。企业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将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比如规范发票支付的时间、税率、名称和种类,对税务违约事件进行罚款处理等,最大化的避免因合同合理性的缺乏产生税务风险。最后,企业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最好配备专业税务人员,监督条款执行的全过程,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合同漏洞,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税务风险。
(三)建立发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行为
我国从实行新制度政策以来开始用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管理发票,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也要提高对发票管理的重视,基于企业税务管理现状制定一套系统的发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发票管理流程,对税务工作人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控制。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所有发票的开具都必须建立在真实的交易活动基础上,货物流与现金流之间必须保证一致性,对任何一次代开发票或者虚开发票的行为都要给予严格惩罚。此外,对于开具发票的资质一定要严格审核,比如发票日期是否有偏差,发票要素内容的填写规范性等。
(四)实现财税一体化,规避税务风险
与营业税相比,企业在增值税的业务处理具体工作中有更多、更复杂的要求,不仅要严格的审核专用发票,还要认真审查发票的真实性,并做好开具和保管工作,这些业务处理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计算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种种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财税管理具有高度复杂性。对于这种情况,最适宜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理方式就是实行财税一体化制度,通过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从不同的业务角度来分析与之相对应环节的税务风险,让建筑施工企业分析和预判税务风险的能力有所提升。
四、结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税务制度的实行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既是一次发展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需要企业全面系统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认识到由此带来的税务风险,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在降低税收风险的同时保证企业运营的经济效益,保障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智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影响研究[J].知识经济,2017 (3): 84-85.
[2]刘增伟.全面营改增条件下企业税负变化分析及税务风险防范——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J].财会学习,2018,No.189 (15): 170-172.
[3]蔡阳春.“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与控制[J].中国总会计师,2017 (1): 106-107.
[4]刘继安.基于“营改增”政策下的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问题探究[J].财会学习,2017 (13): 18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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