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重视和规范不动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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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动产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物质基础,在单位的固定资产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特别是不动产权属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部分不动产权属不明、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房屋出租不规范等问题。本文通过归纳不动产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分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内容及方法;不动产管理
一、引言
固定资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动产在固定资产中占据很大的比重。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对单位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及效益,若管理不善,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动产进行审计调查,可以掌握各单位不动产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摸清单位存量不动产的家底,反映不动产的相关情况,揭示不动产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积极盘活存量不动产、充分利用闲置不动产,努力提高不动产的使用效益。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对不动产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审计的内容
(一)不动产的家底情况
审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存量不动产的地址、面积、账面价值,以及不动产的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是否一致;是否办结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审查未办权证的原因;检查不动产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账外未登记入账的不动产,核查未入账不动产的地址、面积、购建这些不动产的资金来源(是使用预算资金、结余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还是其他资金来源),检查账外资产目前的存在状态,是自用、出租、出借还是对外投资或是空置,出租或者对外投资形成的收入如何处置。
(二)不动产的使用情况
1.不动产的出售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出售不动产是否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是否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首次挂牌价格是否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如挂牌价格低于评估价格,是否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出售所得款项作如何处理。
2.不动产的出租、出借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将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對外出租、出借,是否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对批准出租、出借的不动产,经评估后是否采取公开的方式确定,并签订统一规范的合同。行政单位出租、出借不动产所形成的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利用不动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是否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不动产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产对外出租的,是否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委托定点的产权交易机构实行公开招租,租赁价格是否合理,租赁期限是否超过1年,承租方是否存在转租、转包等行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3.不动产对外投资、担保情况
行政单位是否存在利用不动产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事业单位利用不动产对外投资的,是否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对外投资是否获得收益及收益是如何处理的;对于可能出现的资产损失,相关单位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不动产的低效闲置情况
如有不动产长时间闲置(一年及以上),要审查闲置的原因,以及产权单位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5.不动产的无偿使用情况
查明无偿使用不动产的单位性质,是本系统的单位还是系统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及无偿使用不动产的批准单位和缘由,有无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三、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审计的方法
(一)查阅法。直接查看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明细账、资产系统台账,收集的数据等相关信息,审查单位的不动产是否账实相符;检查不动产出售、出租的审批手续、公开招拍挂手续、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检查利用不动产对外投资、担保的审批手续,审查单位不动产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
(二)核对法。通过将各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票据等与已入账的收入进行核对,查看收入是否上缴财政,是否存在小金库。如审查被审计单位出售、出租合同以及收入所开票据、收入财务账三者记载金额是否一致,检查出售价款上缴财政的凭证及非税收入缴款书存根联。
(三)实地考察法。通过与被审单位人员交谈了解、实地到被审单位查看,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未提供的不动产,以确认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实地查看各单位的不动产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长时间闲置的情况,是否将不动产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
四、审计发现的不动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第一,部分房产权属不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由某集团代建,资产不在行政事业单位账面反映,从而造成有产权的无使用权,无法管理(或不愿意管理);有使用权的无产权,无法入账,形成账外资产。随着账外的房产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资产和收益存在流失的风险。
第二,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不动产总量。一是部分不动产未登记入账,也未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登记。二是部分房产已拆迁、已出售、已置换,由于手续不全,多年来仍在固定资产账上,未办理核销手续,导致固定资产长期虚数挂账。部分单位的房产实物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但资产管理系统由财务部门管理,由于部门之间配合程度不够,使得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第三,资产现状不明。审计中发现某单位有几处房产由区政府主导置换,由于历史久远及人事变化,置换回来的资产去向不明,也无置换的相关资料。由于缺乏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制度规定和程序不熟悉、不掌握,致使固定资产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第四,部分不动产空置。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资产比较宽裕,特别是在当前严格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之后,一些单位出现了部分的空闲办公用房。
第五,不动产资产无产权证。从历史成因看,不动产中有的是名人故居、文物保护单位,有的未通过规划、消防、环评等手续,导致产权证难以办理。从主观因素来看,不少单位对资产的权属意识不强,多年来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已有的资产管理不到位,有部分单位使用不动产多年始终未办理过产权证。
第六,房屋出租不规范。一是部分房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随意性较大;二是部分房产出租未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年限较长、租金较低;三是部分房产出租租金未及时收缴;四是租金收入未按照非稅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由于房租收入等属于非税收入,收入须上缴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收取、增加房屋出租收益的动力不足。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是建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单位不动产管理中存在的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等问题,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特别是现行的代建模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资金支付、资产移交、使用管理等方面不够明晰,有待建章立制予以完善。
二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运行收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闲置房产和已出租房产进行整合,可考虑由财政部门通过公开平台,以透明的竞标方式进行招租或出售,从租赁期限、租金收缴、资产评估、相关责任等方面对租赁合同等进行规范,增强资产收益能力。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将规定落到实处。开展监督检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甚至隐匿、挪用房租收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出租房屋的良好风气。
四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通过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调配使用科学管理,变统计管理为绩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和监管的有效性。
五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岗位责任制,促进相关人员自觉遵守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增值。
参考文献:
[1]余丽燕.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管理绩效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8.
[2]王莉莉.审计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 (13): 76-77.
[3]徐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中常见的缺位及对策[J].审计月刊,2014 (03): 23.
[4]茹伟.加强国有房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浅析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J].财经界(学术版),2013 (10): 46+59.
[5]李书会.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J].价值工程,2011,30 (21):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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