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一则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外包方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勇 朱纪亮

  摘要:本文从十一个方面阐述了一则外包方案,包括:外包项目基本情况;外包必要性;外包服务目标及内容;外包方式及作业场所;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合同期限;项目管理方案;验收标准和方法;费用结算标准和支付方式;外包争端的解决机制以及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
  关键词:个人贷款 合同制作 外包
  目前由于部分二级行个人贷款业务人力资源紧张,合同制作外包势在必行。为保障个贷业务持续开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这则“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外包方案”
  一、外包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的采购集中权限在一级分行(省分行)实施。截止目前,省分行已经连续组织了三个年度的外包采购,部分二级使用了此项外包服务,有效的解决了业务运行瓶颈,节约了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外包的必要性
  (一)人力资源紧张
  我行个人贷款业务条线人力资源状况和部分二级分(支)行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其实施外包的必要性。经测算,对于部分人力资源紧张且业务量巨大的二级分(支)机构而言,合同制作如不进行外包,客户经理将不得不长期超负荷运转,从而极大影响到个贷业务的营销和受理。
  省分行采购完成后并不统一强制各二级机构实施外包,各二级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行的人力资源状况和业务量进行相关的分析测算,报经省分行同意后即可使用此项外包服务。
  (二)外部服务供应市场成熟
  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外包服务已经实施多年,外部服务供应市场比较成熟,成本相对稳定,价格低廉,外包作业质量、信息安全、业务风险等均有严格的约束和有效的监控,供应商服务效率和效果较好。
  三、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中外包服务目标及内容
  (一)服务目标
  委托外部机构使用个人贷款产品对应的合同文本,打印、粘贴制作或手工填列合同内容,完成个人贷款合同制作及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外包,指在我行个人贷款业务中,依据我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制作各类个人贷款合同,包括合同填写、粘贴、核对、合同及相关信贷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外包方式
  供应商采取驻场服务方式。场地、作业设备及耗材由我行提供。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外包管理目录该项目属委外运营服务控制类。
  外包业务的工作场所与我行的工作场所应明显区分。外包工作场所各种标识、名牌、工装、出入证等不得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字样及LOGO,应使用承包商的名称和标识。
  五、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中包括相关服务内容。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
  (三)企业信誉良好,有完备的内部组织架构,企业员工不少于30人。
  六、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服务合同,可续签一次。
  七、项目管理方案
  (一)省分行项目管理要求
  做好与服务供应商的对接工作,加强与服务供应商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1.负责制订外包管理的政策、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
  2.负责外包事项的归口管理,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风险状况的监督。
  3.根据使用外包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根据外包开展情况,提出有关外包活动发展和风险管控的意见和建议。
  4.在发现外包服务运行存在缺陷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5.组织实施对已完成的个人贷款业务合同制作外包服务项目的评估和监督。
  (二)使用外包服务二级分(支)機构的管理要求
  1.随时了解供应商服务人员的工作进展状况,监督其工作质量。
  2.根据我行业务操作规范向供应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由供应商项目经理对合同制作服务人员进行作业指导。
  3.根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要求供应商对合同制作服务人员进行调整安排。
  4.根据服务合同完成费用计付工作。
  5.实施供应商服务评价工作,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给予具体的效果评价。
  6.对服务供应商与其雇佣的合同制作服务人员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
  (三)供应商项目管理要求
  全面落实外包合同约定,指派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定期对外包服务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跟踪,同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配合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及内部审计、合规、监察等部门的内部检查。
  八、验收标准和方法
  因合同制作外包服务属于个人贷款业务贷中部分的一个环节,对其验收的标准主要表现在受理审核岗对合同制作内容的审定以及房产抵押办理过程中房产管理部门对抵押条款的审定上。具体采用此项服务的二级分(支)机构可以采用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合同制作质量进行检查,也可根据相关岗位提示的差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此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之一。
  验收计付费用时,可登录个贷系统对当月贷款受理、审核、发放笔数进行统计,与具体外包服务人员统计的工作量进行核对,确定当月完成的业务量数。
  九、费用结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费用结算标准
  我行按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业务办理笔数和集中采购的单笔价格向外包公司支付服务费用。2019年,预计采购单价将不高于2018年。按2018年集中采购价格A元/笔计付、2019年11家分(支)机构完成业务量与2018年持平计算,该项目2019年全年预算为B万元。   (二)支付方式
  省分行统一招标采购选定外包服务供应商,各二級分(支)机构须报请省分行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外包事项,费用由使用该外包事项的各二级分(支)机构自行承担。费用支付时间原则上按月进行。服务供应商必须向我行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6%。
  十、外包争端的解决机制
  本外包服务双方在履行外包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首先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我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十一、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
  (一)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有关要求,本项目属驻场式外包,只能允许与供应商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的人员驻场工作,要根据我行要求,对外包人员实行制度隔离、管理隔离、物理隔离。
  2.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建设银行对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使用的管理规定制订其工作要求,并督促外包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遵守执行。外包服务人员在进行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复制和转移建设银行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并对所接触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禁私自泄露。对于外包人员泄密或作案给建设银行造成经济及声誉损失的,应由服务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对外包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个人信贷档案资料错误和遗漏而引起的司法纠纷,服务供应商及其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服务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要求外包服务人员按时移交贷款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擅自存留或复制。在工作中损坏实物材料,或未经建设银行允许将实物材料携带外出或拷贝、扩散、抄录归建设银行所有的信息资料,应由服务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关的损失。
  5.外包服务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建设银行名义进行用工管理或开展外包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供应商与我行签订保密条款,严格信息使用授权,对服务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获得信息的范围进行控制,非履行合同所必需不得授权。要向其从业人员提示保密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并进行监督。
  (二)应对外包服务人员泄漏我行客户信息引发投诉或新闻事件的措施
  1.发生因以上外包服务导致我行客户信息泄漏引发投诉的,省分行外包业务管理人员应立刻与客户取得联系,了解客户信息泄漏的具体情况,并判断是否为外包人员泄漏相关信息。
  2.在确认是外包人员泄漏我行客户信息的,我行外包服务管理人员应与外包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信息,并要求外包方负责人立刻对其所属外包人员开展调查,确定泄露人员。
  3.外包管理人员应根据客户信息泄漏引发损害程度的大小,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部门负责人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因外包方泄漏我行客户信息引发的投诉或新闻事件,应根据我行与外包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的约定进行追责。
  5.外包服务突发事件符合声誉事件特征的,应按照总行相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行办公室,以便做好舆论防控,报送声誉事件报告。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012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