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优化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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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为农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而农业“走出去”的核心是科技,加强与沿线国家农业科技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将实现农业资源的跨区域高效配置,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安徽省农业大而不强,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改变农业发展现状。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农业科技及其对外交流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找准需要重点推进的领域,以促进农业发展,针对性的提出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的优化路径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G 321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及文献综述
随着全球性的粮食安全危机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形势日益严峻,迫切需要推动形成新的农业国际合作新格局,实现农业要素、资源、市场高度融合和合理高效配置,引领国际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农业发展转型升級。[1]为了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力求打造一种国际化的新型区域合作机制,这将对中国的农业国际合作、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农业“走出去”的核心是科技,我国在农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交流和合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农业国际合作的有序、高效实施,先后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合作中心,成立了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或工作组,并与之在农业科技领域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为了加强人才培养,设立多个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合作代表处,促进农业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和国际影响力。[2]在农业科技发展方面,坚持技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截至2016年,我国在育种、植物保护、畜牧医药、农用机械等领域的农业技术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引进国外优质动植物资源、优良品种、先进和实用技术、关键仪器设备等,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共育成新品种近300种,同时也为农业科研领域培育了大量领军人物和骨干专家。经测算,国际合作使我国农业科技研发的平均时间缩短了10到15年,研发经费节约了30%到50%。[3]尽管农业国际化发展为我国带来了交通运输、资金筹集、社会化服务等发展机遇,但同样也面临着国际政治局势不稳定、农业领域竞争激烈、投资环境复杂多变等风险因素。[4]为了解决农业国际化发展的困境,我国在2016年成立农业海外研究中心,帮助海外农业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农业政策、技术研发等领域的困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除此之外,各省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利用农业优势,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鼓励农业“走出去”,强化农业科技的交流与合作,对省内和国外农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自2016年,山东省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支持科研单位在国外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农业“走出去”提供了政策及资金保障,截至2017年,山东省农科院已经先后与埃及等多个国外农业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陕西省充分利用在旱作节水技术、品种选育、生态环境修复等技术优势,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农业合作关系,建立了现代农业援外基地及多个农业国际合作平台,实施农业科技国际项目90余项,并定期就农业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及减少海外风险,江苏省在2016年成立由9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18家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共27家成员单位加盟的江苏农业科技园区战略联盟,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四川省在水稻和玉米的育种和繁育技术“走出去”外,引进了以色列等国在旱作节水农业、智慧农业等先进技术等等。通过农业的交流与合作,在农业种植、新品种培育、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农业发展中形成了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一带一路”倡议所包含的不仅是国家对外发展思想,也是科技交流融合的重要体现。从共生系统理论的角度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生于同一系统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从跨境次区域理论的角度,“一带一路”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各个国家之间的藩篱,利益联接机制得以建立和巩固,合作、交流与共同发展是内生的要求,而农业科技的交流则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一带一路”倡议对农业发展意义重大,有利于充分利用沿线各国农业优势,弥补劣势,使沿线各国在农业合作中实现经济共赢。但是要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尽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但是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水平不高,导致农地的开发利用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普遍偏低,但也有像以色列等农业合作潜力和空间巨大,农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农业科技交流是科技要素的流动和渗透,是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驱动。本研究以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的现状问题为导向,探讨在“一带一路”指导下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的路径,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2 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现状
安徽省农业发展历史悠久,种植、畜牧、淡水养殖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整体上看,安徽省与我国经济发达省份及其发达国家之间仍然有较大差距,农业发展依然面临资源与环境约束、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省农业发展水平,在政策和资金上不断强化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及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变农业发展现状,安徽省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从2012年开始,安徽省“走出去”专项资金中20%要用于支持农业,同时也通过信用担保、保险、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风险防范,为安徽省农业对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截至2017年,安徽已有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7个,每年有20大类、500多个品种出口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70多家企业赴境外投资农业,就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作物种子示范基地、境外农产品加工工园区建设等展开交流与合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对外交流发展,成立安徽企业赴津巴布韦合作开发联盟,充分发挥农垦集团等农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等在资金、技术、品牌、管理与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并引导农业企业“抱团”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跨国经营和技术合作。在农业国际化合作过程中,深化农业技术发展,坚持技术“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安徽省充分利用所积累的适用各种气候条件下的种植、养殖等先进技术,致力于解决了农业欠发达国家对农业机械、养殖、设施等产品和技术的需求,涌现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据省农委介绍,安徽丰原集团凭借雄厚的粮食深加工技术实力在泰国、匈牙利、巴西投资加工项目;安徽荃银种业、安徽江淮园艺公司等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开展水稻、蔬菜、瓜果等境外育种;安徽朗坤公司在以色列建立农业物联网软件和设备研发中心,引进先进的水肥一体化滴灌设备、智能滴灌系统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在产能和科技领域的高水平投资合作,促进了企业跨越式发展。近年来,安徽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开发目标区域,以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重点从事水稻、瓜菜育繁推服一体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粮食深加工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合作范围窄、境外投资企业实力不足、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研发环节单一、研发层次低等问题。有研究表明,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整体较弱,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条件薄弱,主要表现在农业科技创新结构不合理及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产出、转化、支撑能力、内部发展不均衡等方面[5]。因此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应在充分考虑省内及对外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3 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路径选择
3.1 抓住机遇,优势互补进行科技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开发的潜力大。安徽省农业发展相比较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技术、农机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粮食、蔬菜、种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进行合作对双方农业发展均有利。例如,在农业机械化技术方面,安徽省是著名的农机大省,农机覆盖率达90%以上,小型收割机、插秧机、耕翻机等农业机械在东南亚地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在实用型农业技术方面,安徽省也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并且水利资源缺乏,这使得安徽省旱作物培育和农田水利设施上的研究比较成熟,可以选择对抗旱新品种、旱作农业技術需求较大的中东地区作为主要合作对象。另一方面,安徽省农业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差,而像以色列在果蔬、粮油、肉品、乳品等农产品的加工、保鲜、贮藏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安徽省可以与以色列就农产品的产后减损与质量安全控制领域进行合作,通过引进技术改善本地的农产品现状,同时也可以带动本土的自主研发能力。
3.2 找准劣势,改善农业科技发展现状
一是进行农业科技人才交流。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加强人才培养可以为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而安徽省是全国人口高流出率的地区之一,相较于发达省份,安徽省有经济发展能力弱、人才引进力度不足等问题,这导致安徽省在农业科技创新的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端人才不足。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全省共有37.4万人从事科技活动,其中从事农业科技活动人员仅占0.2%,仅有15.3%的人员学历是本科及以上水平。同时也面临农业科研人员老龄化严重,缺乏农业科技创新学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企业家人才的困境,再加上涉外农业专家基本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更加重了安徽省本土农业研究人员的匮乏,将严重阻碍安徽省农业科技的发展。
二是进行新品种研发。在世界农业发展的严峻形势下,谁掌握了新品种,谁将在农业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进行新品种研发的关键,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向“生产车间”转移的中间环节,面临需要多方参与、转化周期长、转化经费需求量大、不可控风险高等问题,处于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薄弱环节。旧由于受政策、经费、平台、专业化人才等的限制,安徽省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极低,造成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对农业科技的贡献率严重不足。一方面,新品种研发滞后。安徽省是种植业大省,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品种主要靠省外引进,经常引起水土不服,抗病性逆性不良等问题。同时农业种植方式和理念仍然落后,种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相脱节,农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技术和品种创新能力较弱。[7,8]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落后。农业科技推广是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联系教育、科研、生产的重要纽带。安徽省农业科技推广设施落后,人员激励不足,缺少必要的经费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也多以单一的农业生产为主,未能形成产业链式的系统服务。再加上安徽省农业生产较为分散,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人口老龄化严重,加大了推广的难度。
三是开展农业投资。农业投入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队伍培养、农业技术推广等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安徽省对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2016年科技经费投入强度达1.97%,但是其中用于农业的科技经费总数仅占0.8%,科技投入强度仅为0.02%,投入力度仍远远不及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风险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导致农业效益比其他产业低,除政府以外的其他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所需经费大多需要通过科研院所和部委立项获取,对于关注农业生产基本研究的科研经费还得需要争取项目立项才能获取,这使得很多农业科研项目面临经费短缺的问题,直接影响科研项目开展的进程和效果。由于经费不足,也会导致科研机构人员待遇低、科研设施落后、基础条件不完善等问题,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进而损害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9]双方就农业展开国际合作,就双方有利的方面进行农业投资,将能解决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激发本地投资的热情。
四是共建实力强大的科技型农业跨国企业。目前,我国农业对外合作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尽管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但是整体来讲我国农业对外合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许多跨国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国际化农业科技人才匮乏、经营管理理念陈旧,一些企业仍然停留在单纯的土地买卖上,农业对外投资也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附加值不高的领域进行合作,再加上不了解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不熟悉国际通行规则,不注重融入当地的社会文化环境,许多企业走出去步履维艰。[10]通过农业科技企业与沿线国家在设施、人才、研发、管理等一系列的交流和沟通,双方就感兴趣的农业领域进行合作,并将双方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形成专门的农业科技研发队伍,能够增强农业科技跨国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激发企业“走出去”的热情。
4 安徽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具体实现路径
安徽省农业国际化发展要注重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与发展,同时也要注重改善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为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1 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
一是通过引进人才带动本土人才培养。根据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需求,从招聘、收入、岗位需求等出发制定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并培养一批实力型农业领军企业人才和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省服务,尤其要重点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并承担科技项目,选派优秀科技人员到国外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和培训。加强农业科研人员的交流互访,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联合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培训班。二是在人才培养机制上,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重视对农业相关学科硕士、博士培养,吸引一批海外农业科技优秀人才,改变重科研成果数量不重质量的职称评级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为农业科研人员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从而为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2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通过协调农业科技供给者、中介机构、需求者等微观主体的行为目标和利益来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系统的整体性和层次性。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以市场为载体,推动创新型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并在企业自身生产或市场中直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使企业逐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逐步形成以政府支持引导为基础、农业研究机构和农业大学为技术开发、大型企业为生产开发主体、农业科技园和示范基地为主体的“四位一体”的农业科技转化模式。[11]二是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改善农技推广部门的工作条件,在资金、政策、人才上更新农业科技理念和经营方式,通过培训或者选派出国的方式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三是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将科研成果能否转化及其转化成功与否与科研人员的职称评级相挂钩,建立严格的科研前端机制,使科研成果能否转化作为项目、课题等立项的依据,避免科学研究的重复和低质量,对于有重大市场价值的科研成果给予资金和职称上的鼓励。
4.3 增强金融支持
农业对外交流发展面临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风险,同时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有些很难为“走出去”的农业企业提供融资、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支持,为保障我国企业与沿线国家在农业科技领域合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政府应积极申请和利用国家在农业领域和对外经贸合作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同时加强财政对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领域的项目扶持力度。建立符合安徽省情况的对外农业合作保险制度,鼓励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并在现有基础上再给予政府支持。二是创新投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以自主创业、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入农业科技合作领域,推动民间资本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开展农业科技合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4.4 共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资源、农业科技、农业经济、农业政策等信息数据库不健全,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同时境内、境外政府对“走出去”企业的限制及相关政策不完备,使农业科技走出去缺少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相关服务支持,因此需要建立多元化、综合性的农业科技合作平台。安徽省应在设备、资金、人才等方面向农业企业倾斜,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劲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在充分考虑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发展和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以农业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充分整合国际和国内农业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重点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联盟建设等,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科技综合解决方案形成、产业全链条发展、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并根据合作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大数据库,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科技成果的共创共享。[12]
4.5 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合作
開放包容是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前提条件,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应避免封闭式创造,注重农业科技资源的优势互和农业科技创新的互利共赢。[13]目前,安徽省各研究主体之间缺少整体协同性,存在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指导、共享共用平台、实力强劲的科技创新团队、协同创新有效机制等问题,深化农业科技合作深度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14]一是在省内协同创新上,最大限度的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在协同创新中的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积极构建政、产、研协同系统,打破科研封闭、分散、低效的格局,促进创新要素的有效融合和全面共享。在对全省农业科技全面调研、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规划,并给予财政、政策上的支持,加快组建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方式上要在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合作的目标任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积极协调科研院所、高校、涉农企业等研究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注重与省内省外各县、市的区域协同创新发展,鼓励各主体之间在优势互补、开放共享基础上进行有效合作与竞争。二是在国际间的协同创新上,加强与沿线国家在农业领域的科技研发合作,实现科技资源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此外,安徽省在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再创造,以激发农业科技创新的后发优势。
4.6 优化农业科技合作路径
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要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资源,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是改变“走出去”模式。培育一批科技实力强的农业企业作为领头人,积极鼓励省内企业“抱团”走出去,抱团出海使企业“走出去”综合成本降低、竞争力增强,能够集成享受中国和东道国的相关优惠政策,发挥企业集聚效应。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杂的政治环境、农业政策等,也能有效减少农业科技合作风险。二是注重与省外企业的合作科技创新发展。安徽省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化合作不仅面临其他国家的竞争,也面临省外企业的同质竞争,在农业科技创新上向先进省份学习,与农业科技实力强的企业进行合作和交流,对先进技术进行“引进、消化、再吸收”,增强自身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奠定扎实的科技基础。
5 政策建议
5.1 强化人才支持
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安徽省进行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的基础,能有效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的效率和合作的深度发展。一是在农业人才引进上,应与其他学科相区别。从农业本身来讲,农业领域的高学历人才稀少,因此在农业科技人才引进时应淡化学历,重视其农业实践能力和成果。同时也要制定在收入、住房等优惠措施加强农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度。二是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与科研院所、高校、涉农企业的农业科技研发和人才合作,建立科研院所、高校、涉农企业与农业服务组织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这不仅能够激发农业科技服务人员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也能通过交流及时发现新技术研发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三是规范农业服务人员的标准化操作,加强对农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尤其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和社会组织承担培训任务。此外,培训应将各类农业服务主体纳入范畴,以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能,提升农业科技研发效率。 5.2 制定农业科技对外交流战略规划
“一带一路”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为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制定明确的规划。“一带一路”的长期性决定了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应着眼于长远战略。规划应遵循“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开放包容、优势互补等原则,在充分考虑安徽省未来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农业科技对外发展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和方向,力求通过农业科技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一是在对安徽省和沿线国家农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发展的目标、路径、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合作方式等进行明确指导和设计,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农业科技对外发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并形成纲领性的文件。二是在规划的指导下,政府部门应在财税、信贷、保险、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投资等领域提供支持,尤其鼓励安徽省特色农业科技和科技园区农业项目的申请,因地制宜促进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15]
5.3 改善科技投资环境,创新金融方式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吸引投资的关键,改善安徽省农业科技投资环境对于农业发展及其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充分考虑“一带一路”农业科研平台建设需求,在规划中对重点项目予以安排,对企业综合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发展农业科技,生产国内紧缩农产品的予以税收减免,对到安徽省投资的外国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二是建立商业化的农业科技合作机制吸引投资。由项目经理人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合作的全过程,通过利益驱动带动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增加,并在农业科技项目中增加农业科技走出去相关的项目支持,完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重大科研成果的奖励措施。
5.4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及政策法规建设
转变政府农业科技管理职能,推进农业科技项目、经费、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等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通过简化机构设置,进行农业科研机构在研发、推广等的分类改革,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针对在农业科技活动中出现的各研究主体分散封闭、科研项目交叉重复等现象,加强统筹协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利用政策法规约束,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16]
5.5 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为保障“走出去”主体农业科技合作的安全高效需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上。针对“一带一路”国家存在的政治风险、舆论风险、经济风险、社会文化差异风险、生态环保风险等,需要政府建立一支完善的队伍对涉外企业和人员进行安全保护。并成立专门的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政府办公室处理农业科技合作事项,提高农业科技走出去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在农业科技政策研究上。加强对农作物新品种、农业机械制造、农产品商标等技术输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进行研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利申请与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总结,使其形成文件供涉外机构和个人进行学习。探讨农业科技合作优先领域、关键内容和配套制度与规则构建,制定农业科技合作规划,有重點的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三是在农业科技援外体系建设上。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区域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交流,并针对适用技术培训当地人员。在职业农民教育上,开展无偿农民职业教育及远程教育、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农业技术推广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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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编号:1706a02020001)。
通讯作者:江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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