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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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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互助、长期的性质,能够解决我国大部分居民的住房资金问题。在我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后,许多中低收入的家庭也可以购房或换房,进而极大的改善了我国居民的生活条件。但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难以避免,本文主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完善对策
  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缴纳一部分,属于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住房公积金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个部分,其具有长期性,在公积金建立之后,职工需要按照规定定期缴纳,如果职工离职、退休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可以按照相关条例规定中断缴纳,可见住房公积金具有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虽然住房公积金解决了我国许多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如覆盖率低、公积金机构定位不明、公积金使用率不高、法律制度有待健全等等,其对公积金制度效用的发挥有很大影响,需要尽快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对住房公积金的基本认识
  根据我国对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可知该制度主要有三项功能:第一,可以引导公民科学合理的规划自己的支出,使其能够定向积累购房资金。该制度要求上岗职工在加入工作后就每月分出一部分收入进行定向储蓄,在一定时间后,通常是5-6年之后,公民可以用之前存储的资金来购房,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作房子的首付款;第二,可以为居民购房、装修等提供资助资金。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管理机构低息优惠贷款的资格,在5-6年之后,可以使用之前积蓄的资金或公积金的余款,外加公积金贷款,基本上可以购买一套条件比较优质的住房;第三,住房公积金还附带各种政府优惠。首先,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过程中,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其次,缴存公积金后可以获得存款利率的扶持,也能降低所需缴纳税金;此外,如果职工需要抵款,也可以获取相应机构的利率优惠。所以,虽然住房公积金需要职工暂时交出一部分工资收入,但对职工当前的生活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同时也能为日后购房提供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
  (一)缴存
  根据2018年年报可知,截止到年末,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总金额为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的月为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剩余金额为46.11亿元,国债剩余金额为19.71亿元;缴存月为2023.28亿元,其扣除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保障性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以及国债余额。数据显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一共有291.59万个,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共有14436.41万人,其中有46.07万个新开户的单位和1990.38万新开户的职工。
  (二)提取
  2018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数为5195.58万人,占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人数的35.99%;提出的进而为14740.51亿元,比2017年增长了15.80%;提取率为70.01%。目前来看,提取公积金的原因主要由两个方面:一方面与住房需求有关,也就是住房消费;另一方面与职工当前状态有关,也就是非住房消费。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购买、装修、翻建自住住房;第二,偿还房贷本息;第三,房屋租赁;第四,其他住房消费;第五,离休或退休;第六,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第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第八,其他非住房消费。从数据来看,住房类提取的金额较大,占总提取金额的79.50%。
  (三)贷款
  数据显示,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累计发放了3334.82万笔,发放金额达到了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9845.78亿元,已经增长了10.56%;个人住房贷款率呈下降趋势,为86.04%。从数据中看,30-40岁的之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占比重较高,双缴存职工的贷款比率较高。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地区发展不均衡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当地的经济条件、住房需求、消费趋向等因素有很大关系,所以该制度在我国各个区域的发展情况存在差异。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就可以看出,北京、上海等经济条件较好、发展较快的一线城市存在资金供不应求的问题,通常需要采用各类弥补手段,如银行贴息贷款等。但一些地区资金沉淀,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发挥互助作用[1]。不仅如此,由于采取属地化封闭管理的措施,各地区间的资金无法相互调用,进而造成一些地区可以贷款却没有钱,而有些地区有钱却无人贷款。
  (二)范围公平性存在问题
  根据相关条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等企业单位的职工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为的是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的功能,以此降低职工的购房压力,从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然而,近几年我国工资在不断调整,许多职工的工資水平有所提升,公积金缴存基数已经超越城镇居民的平均工资,受益颇深。但也有一些非公有制单位为了控制成本为减少社保支出或降低劳动成本,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之后,许多职工都与原来的单位脱离了劳动关系,造成下岗职工、私营企业等低收入群体无法缴存公积金,进而失去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机会。
  (三)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大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是从住房公积金中抽取而出的,这些资金被归集起来,既要用于贷款,还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需求。通常,由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来实现资金的归集,流入金额较小且比较零散。但是不管是公积金提取还是住房贷款,都是额度较大且比较集中的资金支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资金归集率都不超过60%,且相关的管理机构并没有建设其他融资渠道,造成资金来源较少、资金短缺[2]。尤其在房改和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住房公积金面临着巨大的提取压力,一旦提取和贷款的需求加大,归集资金则无法满足需求,进而政策性贷款的支持作用无法发挥。
  四、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的完善
  (一)实行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
  针对地区不平衡的问题,可以发展区域一体化的模式。主要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同业拆借,另一种是全国统一运作。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打破循环封闭的运营模式,进而实现全国统一。具体来说,就是依据银行同行拆借、异地取款等运作方式,使不同省市区域间的公积金可以相互调用拆借[3]。国家也可以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共享和调控管理,从而有效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也能增加贷款政策的灵活性,进而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二)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可以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根据营业就收入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个体工商户、出租车司机等自谋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下岗人员提供相应的政策渠道,进而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此外,需要强化管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将其纳入社保体系之中,进而更好的服务中低收入群体。
  (三)实行房贷抵押贷款证券化
  根据区域资金的使用现状,可以推行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措施,以此扩大资金来源,从而缓解资金短缺的问题。该方法可以对住房贷款进行结构充足,使没有流动性却具有未来现金流量的住房抵押贷款变为资本市场中可以流通使用的证券。也就是说,将金融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转变为抵押贷款证券,在资本市场中将这些证券出售给投资者,进而获取更多流动资金,同时也可以将风险分散给更多投资者,进而降低风险损失。目前,可以组建专门的业务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法律规范来发放证券、筹集资金。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积金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范围覆盖不公平、资金量不足等问题。我国需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公积金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赵生园.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务与金融,2017 (05):66-68.
  [2]艾燕.探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今日财富,2019 (1):111-111.
  [3]姜莉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 (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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