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思考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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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保障手段,为帮助中低收入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文章就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状况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探讨,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提取 住房保障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逐渐成熟,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促进住房消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截至2018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44亿人,累计缴存总额 14.6万亿元,缴存余额 5.8万亿元,结余资金 8023亿元;公积金缴存职工累计提取 8.8万亿元;向 4869万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6万亿元,个贷率为 86%,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03%,资产质量总体优良,风险可控。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状况
(一)制约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问题
2002年国务院修改《条例》以来,我国住房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缴存机制、贷款机制、资产配置、管理体制、运营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还有一些不适应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的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制度覆盖范围有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缴存意愿较高,覆盖面较广,而多数民营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不愿为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017年底,城镇民营企业缴存职工 3934万人,仅占其就业人数的 29.5%。大量急需在城镇解决住房问题的新市民,并未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覆盖人群和住房需求群体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错配问题。
2、贷款机制亟待健全。住房公积金主要通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购房。买房职工成为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职工,只能长期低息缴存、承受利息损失。此外,由于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和缴存金额、缴存时间并不挂钩,缴存义务和贷款权利不相协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亟待改进。
3、重购轻租矛盾凸显。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房,但对租房支持力度不够,不符合中央关于“租购并举”的要求。一些大城市租赁住房需求增加,租金上涨幅度较大,缴存职工靠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足以支付市场租金。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和资产配置,加大对租赁住房供给的支持。
4、管理体制高度分散。资金分散在 34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 149个分中心。各地政策规定不一,管理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异地转移使用很不便捷。各地资金不能相互调剂,影响了整体使用效率。各中心自建信息系统,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居高不下。
5、制度运行成本偏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金融业务只能委托商业银行办理,要向银行支付高额手续费,加大了机构运营成本。由于缺少低成本融资渠道,部分公积金中心流动性不足时,只能高成本借入资金,财务成本大幅增加。
6、资金安全存在隐患。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运营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一些有大量资金结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商业银行“围猎对象”,廉政风险隐患突出。
(二)推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的对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2017年,中央再次强调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制度改革的方向。
1、积极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及时按照中央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全面配合改革工作的开展,加大力度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2、全面规范业务管理。应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等 3项国家标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统一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流程。各地公积金中心对照各项业务标准要求,对现行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进行清理,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标准化。
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应与时俱进,以“互联网+”为向导,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主要载体,拓展服务渠道,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服务高效、职工满意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平台。
4、着力提高监管水平。建立电子稽查工作制度,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代替手工审计,提高审计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控制人为审计稽核的风险。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在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专向用于住房消费,职工有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是通过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来具体体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住房公积金四大核心业务之一。从资金量上看,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不断提高,已占到归集资金的70%,成为住房公积金最主要的使用渠道。公积金提取业务因其自身业务量大,业务涉及面广的特点,涉及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如何合理制定提取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还不完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增长过快。据统计,2014年至 2018年,全國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从 7581亿元增长到 14400亿元,增幅高于缴存额 27个百分点。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既影响住房公积金资金积累,也加剧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流动性紧张,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2、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差异过大。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用途外,地方各有各的提取政策规定,彼此之间缺乏一致性。有的地区违反条例和政策规定,将提取用途扩展到基本住房消费以外。有的地区提取政策频繁变化,前后政策差异较大,存在衔接难甚至是“政策打架”现象。
3、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时有发生。一些不符合提取政策的缴存职工,在非法中介误导、利诱下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利用地区政策差异提取、多人买卖同一套住房提取、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提取、利用异地购房提取等违规提取手段花样翻新,在有些地区甚至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既影响了制度的互助性、保障性和公平性,损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权益,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秩序。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措施
1、国家应制定颁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解决各地提取政策和管理模式不统一,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审批要件、支付方式不一致等问题,以实现提取业务标准化管理,达到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职工权益、防控资金风险的目标。
2、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要以“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为出发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应尽可能的增加职工权益,否则职工没有参加这项制度的积极性,即使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也会想尽办法把钱提出来。只有职工对政策满意了,缴存扩面工作才能得到推动。凡是职工用于基本住房消费的提取需求,都应该充分满足。
3、坚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义务,提取和贷款是职工享有的权利。对于符合政策的提取需求,要保障职工依法享受相应的提取权利。但要统筹考虑提取和贷款政策,实行存贷挂钩机制,综合考虑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等因素,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的长期稳定性。
4、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要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确保公积金归集余额持续增加。要充分考虑提取政策和归集余额的关联性,对提取政策作出合理规定。对公积金提取类型要进行分析,研究不同提取的结构分布,进而明确哪些提取需求应该满足,哪些提取需求绝不允许,哪些提取需求要严格限定。对非基本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严格限制。
5、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在政策合理的前提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最大限度地簡化审批流程、减少书面证明、缩短办理时限。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技术,推行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提高提取业务办理的离柜率,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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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邓睿思(1981.12—),女,汉族,籍贯:辽宁沈阳人,单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称: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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