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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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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到用款单位或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基层会计单位之间的领拨关系发生了极大变化,本文通过对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应当与国家行政事业管理体制相适应,按照经费领拨关系、职权和责任大小,将预算单位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而财务部门是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不仅仅承担着预算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工作,更承担着单位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我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我区2009年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至今已在全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及各乡镇全面实施,各单位开设了零余额账户,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每笔支出均采取授权支付或直接支付方式通过支付系统办结,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011年7月,我区按照改革要求,将会计核算職能全部移交给各预算单位,有条件的预算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条件不具备的,按照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财务科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目前,已成立了区城建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区机关事务局共10家核算中心,承担了301套财务账套的核算,但财务人员仅68人,其中持证人员仅48人。区机关事务局承担区委28户区委部门集中报账及会计核算业务。
  截止2018年底,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划分,我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297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82户(含上级直管部门5户),二级预算单位215户(其中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一级化管理单位3户),各预算单位基本都配备了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部门预决算编报及公开、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目标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单位运行情况来看,各预算单位基本都能按照改革要求执行,但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操作不规范、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二、区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单位运行情况及近年来多次财政财务检查情况来看,区级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由于实行集中核算,大部分预算单位只配备1名报账员,且配备的报账员业务素质不高,将自身定位为“跑腿员”。部分单位报账员由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其他文职人员兼任,对财务工作和财务管理业务不熟悉,更发挥不了监督管理的作用。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财务制度不断推陈出新,财务精细化程度和工作标准及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人员工作量成倍增加。加之随着上级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大部分财务人员权利空间压缩,肩负的责任更大,原有财务人员大部分不愿意再从事会计职业,导致财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需要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支出定额标准,认真测算后,按照“两上两下”要求,编制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在实际执行中,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编制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进程中存在较大纰漏,导致项目启动慢、资金不足或无法继续执行,造成项目资金追加频繁或项目结余资金较大。
  三是单位资产管理不实。部分预算单位没有按照财政要求规范资产管理,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如无法使用该申请报废的资产没有及时申报,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流失等现象;该登记级入账的资产存在于账外,没有入账或私人据为己有;道路、路灯、雕塑、文物等公共基础设施没有登记入账,该计提折旧的也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计提折旧。
  四是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要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应清理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将其作为单位基本账户,用于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管理。部分预算单位目前还没有开设零余额账户,对单位原有银行账户也没及时清理。部分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但不是基本账户,而是作为专户管理模式存在,导致现金支付无法完成。
  五是单位会计事项核算不实。随着国家八项规定政策的出台和贯彻执行,部门预算单位将招待费、加班补助等违规支出“变相处理”后入账,导致部分单位办公费用、差旅费、维修费等大幅增加,违反了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也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六是执行津贴补贴不够规范。由于国家现行的津贴补贴政策大部分是按照人员类型定额定标准的,如加班费、边远地区补贴、车补、取暖费、降温费等。按照财政部和人社部文件要求,除公安部门可享受限额加班补助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发放加班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也不执行《劳动法》关于加班补助的政策。公车补助按照我区现行政策,除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按照职位享受定额政策外,事业人员暂不执行,事业人员车改政策目前还正在制定中。边远地区补助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标准,取暖费按照人员职级执行相应标准。但由于我区各预算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造成部分预算单位因人员身份同工不同酬,部分单位在执行国家津贴补贴等政策方面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发放奖金、电话补助、值班费、加班费、误餐补助等违规行为。
  三、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对于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如下方面形成:一是历史原因造成账户管理不规范。如各镇及管委会等一些预算单位由于历史原因,银行账户开设过多,清理账户难度较大,也造成资金管理不规范;二是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单位财务业务较为简单,也不承担会计核算职能,所以在安排报账员时随意性较大,或随意更换报账员,造成业务上的“脱节”;三是个别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财务人员疲于应付各种财务报表及统计事项等,对待财务工作应付了事,对业务处理不及时,不善于学习财政财务政策,对违规支出不能严格把关,导致信息失真,财务风险增加,未能真正发挥给部门领导做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四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随着财政管理精细化程度提高,财政应用系统较多,如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工资管理、年度决算、政府采购等等,对业务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单位财务人员由于不能胜任工作需求,导致系统财务数据有误;五是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随着各项考核力度不断加大,上级部门往往在安排项目资金后即检查通报支出进度,实行支出考核和责任倒查或追究制度,如扶贫、教育、民生保障等项目,而单位在支付时需要按项目进度安排支出,导致支出安排和考核之间的矛盾无法避免,部分单位为完成考核任务在支出上采取了不合理的方式,造成财务管理上的不规范。   四、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思考
  对预算单位而言,财务工作头绪多,财务人员工作压力和风险也很大,要扎实做好财政财务工作,需要多方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履行好本职工作,真正满足财务管理的需要。
  一是单位领导重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基本保障。做好财政财务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支持。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作为财务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财务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尽可能任用工作责任心较强、熟悉财政财务政策且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同志担任报账员或财务人员。其次,应理解财务人员的压力和难处,为财务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财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再次,应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做好财务风险的防控。最后,单位主管领导还应熟悉财经纪律,把好财务收支关,规范单位收支行为。
  二是财务人员能力提升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基础。作为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财政财务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做好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实现财务知识的更新和提升,通过知识更新和应用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的学习,不断提升计算机业务操作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做好财政财务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规范收支管理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就是收支管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就要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做起,在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和收支行为上加强管理。在组织收入方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该收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收坐支。在规范支出方面,也要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开支不合理费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下达的预算指标规范使用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不得以项目挤占公用经费或以公用经费不足挤占项目资金。在项目执行中早谋划、早安排,不断加快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减少项目资金沉淀。
  四是财务数据真实是财务信息准确的重要保证。真实性原则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前提,不做假账也是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作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要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关:首先,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严防“变相”处理违规业务;其次,应确保财务报销原始发票真实有效,严禁白条抵账等不规范行为;再次,应确保对外提供的各类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最后,还应做好单位人员和资产的清查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账实相符,数据真实,这些都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的重要因素。
  五是依法办事是对财务人员风险防控的保障。依法办事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作为财务管理人员,要遵循《会计法》、《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及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不得在国家政策执行中打折扣、钻空子。只有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按程序办事,才能确保国家政策贯彻落实,也才能对单位财务人员形成有效的保护,降低财务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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