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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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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消费者权力总是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消费者的权力总是出现各种问题,传统的方法已经解决不了这些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一些更好的对策,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權益,所以我们目前要解决消费者权力的主要问题是,建立健全良好的保护政策。本文主要针对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
  关键词:消费者权利;问题;经济法;对策
  一、 保护消费者权利所面临的问题
  (一)传统消费者问题
  在传统的一对一的交易模式中,交易双方利益平等,在双方交易完全公平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利益都会实现最大化。不过在当前社会下很难实现这种公平的交易,对手们为了得到更好的利益,会通过各种方式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损害,使其得到更大的利润,长期下来会加重消费者的购买质疑。
  (二)新型消费者问题
  在中国的贸易组织市场被彻底打开后,许多新兴产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很难得到保证,因为在传统的消费习惯中,人们只是为了满足吃穿住行的需求。对于新型的产业而言,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原因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享受,例如,旅游,上网等,这些服务对于合法者的权益来讲具有一定的难度,这些消费方式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二、消费者所面临问题的原因
  (一)经济发展的原因
  实际上所有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都与经济发展有关,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在经济迅速发展之后,所有经营者都以减少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为主,进行了各种不合理的营销手段。由于消费者对这些方式的不了解,从而失去了主动权,导致自己处于弱势地位,使自己的权力得不到保护。所以说,经济发展是消费者问题的一切根源,这也是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情况。
  (二)不健全的法律制度
  对于在消费者的法律保护上,目前还采用的是原有的法律,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新,还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在2007年我国反垄断加强之后,这些法律的约束性就更加不具有实质性,虽然有时出现了相关的规定,但消费者的权益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就比如现在的拍卖法在网上就不能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诉讼制度效率不高,当消费者权益受到屏蔽时,消费者往往都会因为司法程序的烦琐而退出诉讼,这种现象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三)执法力度不强
  在目前消费者保护的执法活动中,政府在进行分析之后都会明显的偏向经营者一方。例如,政府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纵容,使得国家多次提出的政策都没有压制住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因为这样做政府能够增加税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增加业绩,这些因素使得政府的执法力度不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护。
  (四)法学理论不完善
  我国一直对经济法的法律处出存在很多的争议,一方面认为应该处出于民法,应该以民法的原则来对消费者权力进行维护,另外一种则是认为,应该把消费法分开单独来作用,这样在消费者权力上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这两种观念长时间的对峙,会直接影响法律的完善状态,会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完善程度,对法律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阻碍作用。
  三、经济法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主要途径
  (一)完善立法体系
  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仅只是在法律条文中规定,还要将其推展成为一个大的项目框架,建立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我们应该完善我国的立法体系,适当的对人民的权益进行有效管理和制约,并制定合理的赔偿制度。要想这个制度对消费者权益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我们可以先进行实践,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完善这一制度,还可以在里面加入一些边缘法律,统称为子法,巩固消费者权益体系。政府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在这个体系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相关细节,为那些无法进行法律维权的方面增加一些法律依据,让法律不再有漏洞,并且还符合时代的发展。
  (二)选择合理的责任性质和诉讼模式
  应该出台惩罚性质的赔偿责任制,即法庭做出了比实际的损失金额多的赔偿数额。关于这个赔偿责任的起源问题,人们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通常被认为,英美法中的惩罚性质的赔偿制度,起源于1763年的英国,美国最早是在1783年确立这一制度。要在小型城市和乡村里拓展这种意识,推进法制中国的进程。也应该将纠纷解决办法的漏洞补上,因为大部分的消费纠纷都不至于进法院,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调节,但是这样很容易让弱势的一方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但又犯不着通过法院处理,这种情况就应该建立一个地方性的机构,用来调节消费过程中的纠纷。
  (三)完善消费者组织职能
  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消费者组织的本质一直模糊不清,很多消费者协会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没有实际的权力去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我们应该在消费者和工商者的合作下,专门成立相关的部门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且我们要加强消费者对权力维护的相关意识,使得消费者的问题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四、结束语
  消费者的权力作为维护消费者的消费保证,一直以来都很受人们的关注,它的主要问题是因为现在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解决出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从立法的角度去考虑,并且针对性的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完善相关的消费者法律,并加以实施,严加进行监管,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靖,我国消费者保护中的冷却期制度研究[D].湖南大学,2011.
  [2]王力理,信用消费者权利法律像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3]范水兰,经漆法被利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
  [4]张严方,消费者保护法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2.
  作者简介:
  段银易(1983.9-),男,汉族,湖南安仁人,在读法律硕士,法律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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