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机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分析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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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政部于2017年4月陆续颁布了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最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的颁布给我国农合机构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文章从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颁布的背景入手,通过对比新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分类、减值方式及套期会计认定三方面的主要变化,重点分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农合机构产生的影响,并对此提出相关策略,建议其应从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优化财务体系等方面进行积极应对,确保其从2021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促进其健康稳健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策略;农合机构
一、前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金融市场的关注,推动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调整与修订。201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简称IFRS9)文件。有关人士积极引用“IFRS9”的指引和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于2017年4月我国财政部再次发布了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文件、23号文件、24号文件、27号文件”,分别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提出了对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境外上市并且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的要求,要求这些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他上市企业则在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非上市企业则在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因此,农合机构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最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农合机构由于自身组织结构及会计处理能力等因素的制约,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还存在较多的困难,影响较大,因此农合机构应积极分析并调整自身组织结构,遵循新准则逻辑框架,优化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架构管理,提高农合机构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化
解读新金融工具准则,重点要把握“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减值”、“套期会计”这三方面内容,全面构建体系,以解决原准则被质疑过于复杂、脱离风险管理实际等突出问题。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
原准则下,企业按照持有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分别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与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时企业主观性较强;新金融工具准则视域下,企业要基于合同现金流量与业务模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分别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农合机构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重分类也进行了调整,当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时,除了直接指定分类的金融资产之外,其他金融资产之间均可以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减值方式的变化
原准则下,企业采用已发生损失法计提损失准备,该方法存在滞后性,前瞻性不足;新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考虑包括货币时间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等因素,预计金融资产的潜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进行计量,包含前瞻性信息,同时对不同金融工具預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折现率、概率加权属性、计量中采集和使用的信息、估计期间和担保物影响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采用三阶段计提损失准备:在第一阶段,企业根据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没有显著增加,则要按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在第二阶段,在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出现了显著增加,但是没有发生信用减值的情况,则按照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并按账面余额与实际利率进行计算利息收入;在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套期会计认定的变化
原准则对套期会计的使用进行限定,很多套期业务无法反映在财务报表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目的是简化现有的套期会计规则,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如何管理信用风险以及套期活动能多大程度规避风险,减少一些因满足套期有效性测试所带来的操作层面的难度,提高企业运用套期策略的灵活性,进而对冲更多类型的风险。
三、农合机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缓慢、客户受教育水平较低、金融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加上农合机构自身产权单一、改革进程滞后,资产质量较差,员工业务素质受限等内部因素影响,农合机构业务发展相对较落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面临诸多困难、对农合机构各方面的影响较大。
1.金融资产分类变化的影响
原准则的金融资产分类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首先区分有无市场价值,有市场价值的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没有市场价值且以持有资产至到期为目的的则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剩下的归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则以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标准,首先确认是否能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剩余的都归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从分类标准看,会有更多的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一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而且该类金融资产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列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待实际收到后则需要将其列入“投资收益”科目而不是“利息收入”科目,会造成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当年和上年的相关数据没有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利润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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