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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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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金融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引导资源流向绿色产业、推动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以及绿色经济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本文通过有代表性各省(区)绿色金融的特色梳理,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也在借鉴各地绿色金融发展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后续广州绿色金融发展研究奠定基础。
  一、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发展路径
  199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5]24号)》,其中明确规定“各级金融部门在信贷工作中要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把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要把支持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污染的防治作为银行贷款的考虑的因素之一,以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协调发展。”2月1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配合金融部门贯彻银发[1995]24号文件的规定,颁布了《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从此国内商业银行开始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拉开序幕。
  2006年6月出台《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2007年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政策全面进入到我国环境保护与污染减排的主战场;2009年出台的《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促进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
  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正式确立。2016年3月,绿色金融列入我国“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信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8月31日,由我国国家发改委、“一行三会”、财政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把绿色金融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将绿色金融体系定义为通过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由此,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开展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的国家。2016年9月,在G20峰会上,我国作为主办方,首次将绿色金融作为国际讨论的重点议题纳入,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的同时还明确提出要不断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试点范围。
  2019年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绿色产业发展方向,为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7月,央行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为提升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绩效奠定基础。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虽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近年来国家给予绿色金融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也在逐步完善。
  二、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实践
  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做好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分工,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我国多省市将绿色金融作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并逐步推广。
  1.浙江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绿色金融机构并出台和绿色金融有关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推出的绿色循环、绿色能源、绿色科技、绿色农林、绿色乡村五大系列绿色信贷产品。对于绿色信贷的审批标准和流程逐步优化,并提出应该从涉绿企业客户的贷款准入,贷款信用等级的评定,贷款的审批到发放都进行优化,设立绿色信贷产品清单化管理机制。比如浙江湖州银行将绿色生态、节能和循环经济类产业细分为9个大类27个小类,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信贷支持政策;安吉农商银行连续打出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两山农林贷等创新特色产品;华夏银行设立专项100亿元“绿水青山产业投资基金”,投向全市的节能、污染防治等相关行业;兴业银行推出“环保卡”,支持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
  2.广东省。广东的特色则主要在于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碳金融业务模式。“广碳绿金”是由广东省首创的第一个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既致力于服务企业,协调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便于金融政策的实施;同时服务金融机构,整合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产品,如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等。2016年广东碳市场成交量与成交金额均位居全国榜首,该平台的促进作用功不可没。
  3.江西省。江西省通过走“产业+金融”发展的模式,建设省级绿色产业项目库,不断引导该省的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项目转移。该省绿色产业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达248个,充分发挥了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榜样作用,打造出集绿色金融示范街等为一体的绿色创新发展综合体,促进产业、资本、科技与人才的融合。除此之外,还推出了绿色创新保险产品试点、金融科技实验室等创新模式,齐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发展。
  4.贵州省。2018年贵州省盘活绿色信贷资金17.7亿元,主要通过绿色贷款的方式取得,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绿色企业的快速发展。 2018年贵阳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5.7亿元,为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获得了所需资金。这些资金的取得主要通过运用传统产业技术改革、绿色农业开发等8.5亿元绿色信贷资产作为抵押品,从而获得的再贷款。   5.新疆省。通过“金融服务创新模式”,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的同时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扶持力度。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开展的: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开设绿色专营部门。 另一方面,鼓励各金融机构增加绿色信贷的放贷规模,引导绿色债券的发行和开发绿色保险创新产品,积极与绿色智库及各金融机构总部沟通,达成绿色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6.海南省。大面积推广绿色信贷服务,利用开发性金融手段和金融杠杆进行调控,从资金源头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进行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银行机构拒绝向他们发放贷款。通过加大对商业消费、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旅游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资金支持,提升节能减排授信率,优化产业结构。近年来海南银行业节能减排授信占比逐年提升,全省节能减排贷款总额也不断提高。
  7.重庆市。大力推进绿色信贷,把环保产业作为服务的重点领域。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双高”行业风险,保持信贷政策与宏观政策的协调,信贷投放适应行业发展速度,各银行还通过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调整经济结构的步伐。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提高准入门槛。对国家环保部门限批的项目以及未达到国家环保部门整改要求的督办企业不再发放新的贷款,对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存在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则坚决退出。
  8.上海市。上海金融机构迎着自贸区发展的机遇,在扶持低碳产业、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方面不断创新。创新构建绿色产融网,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致力于打造“绿能源、绿土地、绿金融+互联网”的生态产业体系,进而促进产融网的结合。开展低碳产业融资机制,浦发银行每年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指引》,扶持低碳产业。力图打造低碳银行配合产业升级和低碳可持续发展,上海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开辟节能减排金融服务的新途径。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虽然各省(区)域,绿色金融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各具特色,但普遍还存在问题。首先,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綠色金融市场创新性金融产品种类较少,仅局限于绿色信贷等原生性绿色金融产品,衍生性绿色金融产品还属于空白。其次,绿色金融制度欠缺。目前,我国对于绿色金融并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关于绿色金融的规章条例,而这些规章条例大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有效地指导绿色金融业务的一进步开展。也没有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使得绿色金融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再其次,绿色金融的发展就是为了促进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绿色金融项目比其他的传统金融项目相对投资周期长、成本大、风险高,所以导致在一定程度上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这也需要我们在各地经济和生态发展的不同环境下,在不断实践摸索中去寻找适合各自特点的更具体和有效的措施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更好和更长远发展。[基金:2018年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校级课题(2018JG05)]
  (作者单位: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财经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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