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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走新千年之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零”就是什么都没有。炒股票,你的卡上是零,你的感觉比负数强点有限,离跳楼的勇气差点不多。但把3个零串在一块儿就不同了,生生就被商家以及有商家意识的传媒热炒大涮一道,于是咱平民百姓就觉得幸福极了,世纪末世纪初旧千年新千年怎地如此凑巧都被咱享受了,被咱消费了,被咱高兴了。
  高兴完了,就会发现旧千年没干完的事儿还在那等着你,不喘气地盯着你。
   比如你高高兴兴想开间游戏厅,于是兴冲冲直奔中国最大的城市,然后被笑拒,因为这个市正在进行宏观调控,停止审批新的娱乐场所。
   官员认为此举是对广大经营者的爱护。据统计,到1998年底,该市己有各类娱乐场所10059家。由于僧多粥少,1997年全市娱乐场所亏损额高达2亿元,于是要宏观调控一下。
  但肯定有那低觉悟者不领情:开游戏厅犯了谁的忌?这会影响到国计民生?国家有哪条法律说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自作主张对一个竞争性行业使用禁入权?若广大领导干部都这样想开就开想关就关,还搞什么市场经济?据知情者透露,此调控不仅是保护正在经营的生产者,也是在保护调控者自己:娱乐场所要上交市场管理费,消费酒水等也要缴税,领导当然希望其辖内娱乐场所保持住较高的价格,多多益善。
   如此一来,也许正在经营的生产者高兴了,但对消费者就不恭了,消费者当然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另外,这又是对能够以低价竞争的新的生产者的不公。
  领导实施宏观或微观调控时,一定是想为大家谋福利的。比如对车辆管理,经常有些新动作。
  经吉林省政府批准,长春市政府决定对新落籍和在籍车辆征收机动车辆增容费,其中在籍车辆4吨以下每年每辆收600元。不喜欢这600元,可以不买车,但已买了车已上了套的怎么办?
  肯定还会有觉悟不高的人会这样想:买车之前您咋不告诉咱要交增容费?由于您事后改变了主意,造成咱个人资产流失,这损失谁赔?法律上还有不溯既往之说,50年代新《婚姻法》出来了,也不能把这之前的重婚者拘了吧?中美签了WTO协议后,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汽车行业受冲击。咱以小人之心断言,这只是自讨烦恼!什么时候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WTO算什么,我不在关税上做文章,在关税下闹玩艺儿还不容易?像长春市的增容费,像上海市的上牌费,像湖北有的“特困企业解困资金”。闹这些玩艺儿不需要大学文凭。怕只怕这世上谁也不比谁傻多少,老外也会闹洋玩艺儿。
  老外不仅能看懂汽车上的玩艺儿,还看到更多的玩艺儿。笔者近日做了一个中国千年经济的浏览,其中引用了美国两位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教授对中国经济的看法,罗纳德・哈里・科斯和保罗・A・萨缪尔森。他们都把中国经济运行最终归于法律:中国不是需要更多的经济学,而是更多的法律。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伯托・昂格尔在《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一书中指出,传统中国未能形成一个法制国家,而是一个典型的“非法治”国家,这不是因为中国没有法律,恰恰相反,中国是最早制定成文法的国家。
  昂格尔进一步分析道,中国当代法律具有这样一些特点:首先,统治者用法律创造社会秩序,同时也破坏社会自身的活力和和谐;其次,法律完全成为“公共”性质的,即由政府制定,社会的规范体系成为等级制的结构;第三,法律完全由政府垄断,其它任何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团体从来无力与之抗衡;第四,政策和法律从来就没有明确的区分,行政和司法也是如此。执行法律的机关和维持秩序实施政策的机关往往是一回事。
  昂格尔断言,因为奠定西方法治国家基石的那些因素在中国古代制度中并不存在,所以近代以后,法治作为一种“新型的规范秩序”在西方形成了,而中国却沿着另外一条道路走了下去。
  洋先生讲的是古时的事,咱尽可以不听,但有一点他说的也许和现在有点关系:当官员宣布停止审批娱乐场所和增收车辆增容费时,有谁听到反对的声音?
  咱尽可以走自己的路。不知再遇到两个或三个零串在一块儿的年代,中国的路走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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