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实践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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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静文
摘 要:2008年10月山西省被确定为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试点以来,金融机构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为立足点,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文章总结了山西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做法与成效,分析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 金融服务 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211-02
一、山西省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情况
2008年末,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会同山西银监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山西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制、试点原则、重点内容、配套政策和实施步骤。提出了以涉农金融机构为创新主体、政府协调支持、保险等商业性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创造适应全省“三农”发展的可操作、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同时,及时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为组长、包括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和山西银监局等11家单位组成的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确定农村信用社为创新工作重点联系行,2009年在运城、长治、大同三市进行试点,2010年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11个地市全面推开。
(一)创新贷款授信办法,完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全省农村信用社不断完善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办法,创新信贷服务方式。运城农村信用联社推广了“评级授信+小额农贷”的信贷创新产品,实行“一次授信、两年有效,随用随贷、不用即还、余额控制、按年复检”的信贷管理办法。村级信用评级小组对农户进行一至六星级信用等级评级,分别对应授信额度1至5万元。农户需要贷款时可直接到柜台办理,不需提供任何担保,不需要任何人审批签字。过去,农民要获得贷款,必须要经过层层审批,信贷员考察、信贷主管审查、社主任审批,环节较多、效率较低、成本较高。“评级授信+小额农贷”产品推出后,不仅手续简便、快捷,效率较高,而且流程化、易操作,不用担保,不用审批、不用托关系、找熟人,直接到柜台就能办理,农民的贷款难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截至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53.66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78.9%,其中有33.8万个农户享受到了“评级授信+小额农贷”产品的优惠政策,获得贷款授信500303万元,实际发放贷款408312万元,占全部贷款授信的81.6%。临汾市农村信用社依托“天河银联卡”推出“农户通”、“商户通”、“白领通”三种新产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随用随借、随有随还、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根据授信人资信程度、贷款用途等确定授信额度分别为3~10万元、5~50万元,较好地满足了农户生产经营的多样化资金需求。2010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共通过“农户通”、“商户通”、“白领通”农村小额信贷产品发放信贷资金800余笔、金额5000余万元。
全省农业银行积极推行“惠农卡”,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随用随借、随用随还、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为农户提供便利的信贷业务。对惠农卡服务收费实行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免收惠农卡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二是免收惠农卡主卡和交易明细折的工本费;三是两年内暂时免收惠农卡主卡年费;四是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取款业务时,按照人民银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收费标准实施交易手续费优惠。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发行惠农卡192.7万张,当年新增131万张;完成授信6.57亿元,当年新增4.34亿元;涉及农户1.67万户,当年新增1.05万户;以惠农卡为载体发放农户小额贷款4.59亿元,当年新增2.57亿元;实现惠农卡存款2.72亿元,当年新增1.96亿元。
(二)创新贷款抵押方式,丰富农村信贷产品
为缓解农户提供有效抵押担保能力弱和农村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尝试开办以林权、仓单等为抵押创新信贷产品。临汾市尧都区农村信用联社推出了仓单质押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出质人、保管人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填发给出质人的存货仓单为质押,为借款人办理短期信贷业务。截至目前,尧都区农村信用联社已与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仓单质押合作协议。吉县农村信用联社推出了苹果交易仓单质押贷款,以苹果交易仓单为质押,农村信用社、果商、果库三方签订协议,通过对果业企业、果库、果商进行资信调查、信用评级,在一定的期限内给其核定的授信额度,随用随借、随有随还、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截至2010年末,已累计支持13个果业企业、83个果业园区、812个精品果园,直接为苹果仓储等企业创造利润1000余万元,为果农增收1600余万元。
在尝试开办农机具和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基础上,人民银行长治中支与工商部门联合在山西省首次推出了商标权质押贷款,出台了《长治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2010年6月,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分别与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知名企业现场签订了近2亿元的商标权质押贷款协议,截至2010年末,商标权质押贷款余额1.56亿元。
(三)创新担保模式,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新产品
针对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的现状,为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开发了“信贷+保险”的信贷新模式。一是运城市农村信用社的“安贷宝”和“泰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信贷模式。该业务是保险公司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农户提供的同步意外伤害保险,若借款人遭遇意外伤害时无法偿还贷款,由保险公司承担借款人债务。二是大同市广灵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小农户+小贷款+小保险”的“三小”驱动模式以及政府+企业(公司)+银行+农户(基地农户)+保险的“五轮”驱动模式。“三小”驱动模式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而设计,经评定的授信户向联社申请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用贷款时,保险公司按联社向该户发放贷款额2‰~3‰的费率收取保费,为贷款户办理赔付上限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联社与保险公司建立代办保险业务关系(合同),联社承办农户的投保和保费的收取,手续费按农户相应借款额保费的25%收取,贷款户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负责清偿贷款。“五轮”驱动模式主要针对政府财政贴息或配套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项目的相关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其基地农户的信贷业务而设计。主要是为满足财政扶持的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其基地农户的资金或担保需求。其操作流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如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向当地联社提供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企业名称、贷款需求额度、财政项目配套资金投入额度和贷款利息补贴额度等相关资料,企业提出项目贷款申请,信用联社和保险公司共同考察、论证和授信,保险公司按借款金额3‰的费率为企业办理赔付上限为5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企业推荐基地农户向信用社申请信用贷款,信用社审核后,根据农户的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末,“两种模式”累计发放贷款4675笔(户),金额达34254万元,占全年累放贷款的60.22%,信用社手续费收入5.26万元,保险公司保费收入85.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299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23.23%,实现了政府满意、农民增收、金融机构增效的“三赢”局面。
(四)创新小额信贷项目,扶持弱势群体创业
全省农村信用社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创业,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生圆大学梦;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等,扶持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以创业促就业;发放农村妇女小额联保贷款,支持农村妇女就业等,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继续推动助学贷款业务,支持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2010年8月31日,利用高校新学期开学之际,我行与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助学贷款推动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与高校合作,继续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网点优势,主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支持,不断扩大助学贷款的覆盖面。截至201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5.28亿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余额2.97亿元,累计发放助学贷款2.93亿元。
2.推广“红玫瑰行动计划”,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以兴业银行为龙头,积极推广“红玫瑰行动计划”,支持女企业家创业,带动妇女就业,在3~5年内实现支持全省妇女创业信贷投放达到20亿元,支持妇女中小企业达到100户,新增2万个就业岗位的目标。截至2010年末,金融机构支持妇女创业信贷累计投放3.15亿元。长治市襄垣县农村信用社针对各层次创业妇女的资金需求,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参加信用户评定,申请信用贷款;针对专业化生产及信用程度较高的农村,开发了合作社专项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经商办企业的妇女,开发了“信用商户”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2010年累计发放支持妇女创业贷款1.35亿元。
3.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就业和“村官”创业提供多种贷款模式。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额度,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截至12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向246名大学生村官发放创业贷款1267.3万元。
(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缓解贫困地区金融缺失问题
针对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全省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将便利的金融服务送到农村。山西省临汾市农村信用社率先在全国农村金融领域提出并创建“村周银行”――信合便利店。定期为农户提供信贷咨询、办理贷款、清贷结息、开办农户通、办理天河卡、代理代办等“一揽子”服务。截至2010年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创建了17个封闭式、322个开放式、4个三社联动式“村周银行”信合便利店,普惠面辐射247个乡镇,803个行政村,19.3万农户。创建了47个公开透明、快捷便利的办贷机构――“办贷大厅”,为客户提供“存、取、贷、结算”一站式、限时办理的信贷服务,辖内已授信的农户、商户、城户持“两证一章”,即身份证、贷款证和名章即可到办贷大厅办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消费贷款、创业贷款和信息咨询等业务。全省农业银行积极实施“农村小额支付村村通”工程,以惠农卡为载体,通过以转账电话为主的电子化交易渠道,实现“卡到户、机到村、钱到账”,增加新农合、新农保、涉农财政补贴等代理业务,最终实现农村小额支付“村村通”和惠农卡对农户的全覆盖。截至2010年末,“村村通”工程覆盖151个乡镇2833个行政村,安装转账电话4303万部,发放惠农卡99万张,通过“村村通”工程办理新农保卡25.8万张,归集资金8065万元。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1.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到位,制约金融创新积极性。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民相对而言是弱势群体,收入不高,抗风险能力差,又缺乏抵押和担保。涉农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发放的大部分都是信用贷款,一旦出现市场风险,很难有第二还款来源。目前除了贷户自愿办理的商业性保险“安贷宝”有一点补偿作用外,各级财政部门都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基金,使涉农金融机构在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时有很多顾忌,减缓了创新的步伐。
2.农村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欠佳,影响金融创新效果。一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虽然金融机构开展了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但部分产品担保条件较高。同时,由于缺乏专门为农村服务的担保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户在贷款时,很难在当地找到合适的担保,影响了金融创新效果。二是信用意识欠佳,涉农信贷风险依然存在。目前涉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环境依然欠佳,一方面是由于农民缺乏信贷意识,对贷款的商业性质认识不够,认为是政策性扶持,存在不要白不要的投机心理。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个人客户征信系统还不完善,无法进行联合制裁,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够,等待观望、有钱不还、恶意逃债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3.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创新产品推广比较困难。目前,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相配套需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影响了金融产品的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制约支农效果。一是营业网点少。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基层营业网点进行整合,对一些业务小、存款较少的营业网点实施了撤并,金融机构在农村营业网点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基础设施薄弱。自动取款机、POS机的覆盖面较低,使金融工具使用受限。目前,我省尚没有统一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影响金融产品应用推广。
三、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建议
1.健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坚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不放松,认真研究财税政策、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保险业发展的协调配套措施,指导辖区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指导金融机构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贷产品,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下力气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作为创新工作的主要推动者,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灵活运用政策,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加强对辖内农村信用社风险定价能力的技术培训,引导农村信用社灵活运用浮动贷款利率政策,增强发放“三农”贷款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力度,扩大农村地区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范围,有效发挥支撑作用。
2.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探索财税部门利用财税杠杆,进一步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引导信贷资源向县域、“三农”业务重点领域倾斜,确保“三农”贷款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林权质押贷款、仓储抵押贷款、供应链贷款等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信贷产品。推广农村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等服务模式,强化对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扶持。
3.大力开发民生工程金融产品。积极开发促进民生改善、薄弱环节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信贷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金融服务,支持全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学校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科技站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体制,把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纳入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
4.加快推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保险”的模式,拓宽种植、养殖农业保险覆盖面,尝试通过保费补贴政策、补贴资金预拨、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形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农民、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巨灾风险准备金’四个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建设有效保障山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保险机制。
5.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的推广应用,规范和促进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和手机支付等现代支付工具的发展。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依托小额支付系统进一步推广银行本票和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依托支票影像系统促进支票的跨地区使用,积极推广个人支票业务。加强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促进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发展和使用。省农村信用联社要下大力气推动综合业务系统全省联网,实现全省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一点接入,力争支付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乡镇机构的覆盖率达100%。加快ATM机、POS机在农村地区的布放,积极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太原030001)
(责编: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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