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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雨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几乎所有高校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扩建。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给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凸显出来。
  关键词:高校基建 财务管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102-01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要发展,基本建设要先行。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几乎所有高校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扩建,每年的投资额少则数千万元,多则数亿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给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一、有些经费不适合在基建账套中核算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基本建设投资,但现在按照上级批复的要求,国家给高校投入的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也在基建账套中核算。这两类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不同,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来管理和核算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不适合在基建账套中核算管理。例如,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中的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等内容在基建账套中没有合适的会计科目来核算,项目完成后常常无法像基建项目一样形成交付资产;建设内容中有时没有建安工程,只有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人才队伍建设等软的建设内容,但有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招投标费、借款利息等待摊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无法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摊。
  二、贷款建设的项目无法及时转固
  高校为了提高办学层次,基建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但高校自身的资金不足,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工程竣工后,要按照竣工决算,将已经完成并交付的各项资产,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应在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用基建拨款全数冲转。基建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等。
  如果项目是用银行贷款完成的,在银行贷款尚未偿还前,意味着高校没有能力安排自筹基建拨款。没有基建拨款,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就无法进行冲转,那么已完成的各项资产就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不能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实际已投入使用却迟迟不能入账,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工作难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教育事业拨款、科研拨款和基建拨款都在一个零余额账户中收支,款项支付需填写授权支付令,但会计核算却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在不同的账套中进行。尤其是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实施后,基建经费分别并入“高等教育”和“高技术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造成不仅是一个零余额账户中的经费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就连同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的经费都要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给财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工作难度。例如:收到用款额度时,需按用款额度占当年预算的比例计算出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和基建经费各自的用款额度,然后再分别入账,而不能一目了然分清哪部分额度为基建拨款,增加了工作量;在银行对账、指标核对、用款额度核对时,不能在一个账套里进行核对,需要在两个账套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进行核对,然后再将核对结果汇总,增大了对账难度;基建拨款在不同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核算,而会计核算科目是一样的,在年底编制部门决算报表时,不能按基建经费会计科目直接填列,需要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到部门决算报表中,给工作带来了不便;办理每一笔授权支付业务时,都要明确该笔业务的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确认是上年结余还是当年预算后,才能填写支付令,大大地增加了工作量。
  四、待摊投资分摊原则不明确,分摊程序繁杂
  1.分摊原则不明确。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借款利息、其他待摊投资等。待摊投资分摊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核算的是否准确,但现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明确待摊投资具体应如何分摊,财务人员只能根据辅导材料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分摊。分摊时有的高校根据概算批复数进行分摊,此方法简单但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不够真实准确;有的高校根据实际完成数进行分摊,此方法比较复杂但相对真实准确。
  2.分摊程序繁杂。随着高校基建规模的扩大、基建项目的增多,待摊投资的核算越来越复杂。根据开支内容的不同,分摊的方法也不同,有的是直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有的是在一个项目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中分摊后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有的是先在同时建设的多个项目中进行分摊,然后在一个项目内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中分摊。这其中最复杂的就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分摊。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高校大多是多个项目同时开工建设,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性开支有一些无法区分到底是哪个项目的支出,核算时只能是把可以确认项目的支出直接计入该项目的待摊投资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把无法确认项目的管理性开支先归集到一个单独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下,然后按月在各个项目中进行分摊,计入各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竣工决算时,再将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待摊投资进行分摊,分摊程序十分繁杂。
  五、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
  按现行的要求,高校在年度终了需要上报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基本建设项目反映的是本年度用非偿还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反映高校使用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反映的是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反映高校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两套决算报表中都没有反映资金来源全部是银行贷款的基建项目,两套决算报表都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校基本建设的真正情况。
  在高校规模快速扩大的新形势下,高校基建财务管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研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进一步提高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使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与国家改革和学校发展相适应,把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陈紫莹.高校贷款建设会计核算的改革思路.财经界(学术),2010(10)
  2.于建静.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初探.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9)
  3.汤贺凤,郭碧雯.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会计之友,2011(6)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财务处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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