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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京英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占有较大份额,如果管理不得当会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浪费,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本文在提出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寻找原因,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试图加以解决,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合理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推进法治财政的建设。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同定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现象,主要表现在:
  1、重购轻管,固定资产闲置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由于重购轻管思想作祟,造成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盲目。行政事业单位往往不是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出发,也很少对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只是“两手向上,伸手要钱”,不怕摊子大,不怕东西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盲目配置。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对有严格的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的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比如对经费的开支权限、开支标准,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小车油料维修,集体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较多而且较为具体和明确)。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缺少实物登记账;资产领用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资产管理责任的不明确。
  3、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同定资产采购时项目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因历史原因违规购建固定资产,而不入同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存在同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出售、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以至于有部分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单位领导却一无所知,或即使知道也不愿意加以处理,形成长期挂账。再者有部分领导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过于轻率,有部分可以追回的资产或是碍于情面,或是怕麻烦不予追回,大笔一挥加以报损,造成资产的严重流失。单位机动车辆或其他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或报废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表现在:不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或虽已报废,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有账无物,在财产清查时形成财产损失。
  5、固定资产利用率低
  由于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度不健全,使得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大量闲置,而另一些单位又重复购置固定资产,这样就一方面造成了同定资产利用率低下,另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二、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是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周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外部因素。与企业相比,我国事业单位的核算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更新也不够及时,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约束机制。同时,现行的会计制度还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均不计提折旧,在报表上不反映同定资产的净值,使得资产负债表反映不出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的程度越来越大,形成资产总量的虚增。
  2、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在宏观管理层面上,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而有些单位则是国资部门。财政部门与国资部门的管理权限不清、职能交叉。
  3、管理层对周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重视不够。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物品、钱财均是单位的资产,其本质是一致的,只是存在形式上的差异。但是由于固定资产在购买时一次性摊销成本,使用过程中不再计提折旧,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种假象。即货币资产比实物资产更加重要,导致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够重视。
  4、内部制度不够完善进一步导致了管理的弱化。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大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和盘存等相关制度。多数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都是由财会机构兼管,管得很不到位,财务人员不太了解固定资产的属性,这限制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管理效果的提高。
  5、人员因素。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都是由财会机构兼管,由于专业的限制,管得很不到位,财务人员不太了解固定资产的属性,这限制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管理效果的提高。另外有部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部分物品是否应记入固定资产难以区分。如部分单位大规模购入图书,进行图书室建设。对所购图书就没有记人固定资产核算。
  
  三、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办法
  
  1、将固定资产购建纳入财政统一预算
  根据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总体目标,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上级拨人或单位自筹的固定资产购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制定公平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各单位工作性质与业务量大小进行综合平衡,采用公共预算方式配置资产。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经人大审议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
  2、加大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
  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收归政府所有,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财政在资产清查和产权移交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大型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于单位“非转经”的固定资产,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一接收、统一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营,经营收益归政府所有。全额上缴财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根据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逐步采取拍卖经营权或产权的方式对“非转经”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收益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真正实现政府退出市场,还利于民。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固定资产预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发展需要及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届定资产预算,预算批准后,一般不予突破,对“紧急需求”固定资产的报批应在耐度上有所规定,并从严掌握。第二、授权批准制度。船确审批人对固定资产购置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和责任。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购。第三、组织责任制度。对购置、验收、接收、环节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明确其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并相互稽核、职权分离。第四、账簿记录制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要完整保存固定资产的请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招投标记录,购置发票以及验收报告、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各项会计记录,严防调换、遗失和损坏,并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五、同定资产盘点、处置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消盘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单位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调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并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第六、固定资产维护制度。通过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是否正常,并对实物的盘亏和人为损坏进行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4、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
  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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