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金融机构AUM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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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明娟
近年来,国内银行对“管理资产”(Assets Under Management,以下简称AUM )概念的使用日趋增多,但在AUM的界定及其应用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介绍中西方金融机构AUM有关情况,分析国内银行使用AUM有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AUM应用、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建议。
中外金融机构AUM概念的使用情况
西方金融机构所使用的AUM指标一般是指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由金融机构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总值。使用这一指标主要是为了衡量其自身所管理资产的规模。而国内银行目前所使用的AUM主要是出于衡量(个人)客户价值(包括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进行客户细分、便于开展营销的考虑,其统计口径不仅包括本机构所管理的个人客户的金融资产,还包括个人客户所拥有的、目前不在本机构管理但将来可能转入本机构管理的金融资产(如存款和托管账户等),有的还包括客户的负债(如房贷)。
西方金融机构AUM的概念及其背景
研究发现,国外金融界对AUM并不存在“标准化”的定义。美国证监会(SEC)对AUM的定义是,“持续接受监管和投资管理服务的证券组合的总价值”。而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定义,AUM是指客户金融资产的总量,包括客户的现金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因管理投资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证券以及境内和境外资产,但不包括归于投资者自身所拥有的公司、住所或奢侈品等财富。而全球资产管理品牌第一的瑞银(UBS)并没有使用AUM概念,其对客户资金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度量方法:一个是“客户资产”(Client Assets),涵盖了所有由瑞银投资和保管的客户资产,包括纯粹的托管资产和交易账户;另一个是“投资资产”(Invested Assets),其定义就狭窄的多,特指客户出于投资目的、交由瑞银管理的资产,它包括委托和建议性质的理财组合、管理的机构资产、基金类资产和理财证券(或经纪账户)。可见,第二个概念近似于AUM。高盛对AUM的定义是:机构和个人客户投资于共同基金、另类投资基金和专户理财的资产。不包括纯粹交易性质的经纪账户、自营投资和非管理费类资产(包括客户的生息存款)。
我们将西方金融机构的AUM概括为:金融机构为客户“投资管理”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谓“投资管理”,除全权委托类形式外,也可以包括非全权委托的顾问类形式。AUM的统计口径中一般不包括机构自营资产、纯粹托管和交易性质的客户资产(账户)和客户负债。
西方金融机构的AUM是其资产管理运作规模的衡量指标,AUM越大,说明其在投资管理界的地位越强。AUM也是进一步衡量其投资业绩、获取收益的基础,很多资产管理公司按照AUM的一定比例收取资产管理费。
尽管由于信息披露的局限,目前较难找到系统性的可比AUM数据。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领先资产管理机构的AUM往往超过其总资产的规模,其增速也往往快于其资产增速。例如,2009年瑞银总资产为1.341万亿瑞郎,同比下降33%,而所管理的投资资产(Invested Asset)却增加3%,达到2.233万亿瑞郎。高盛2009年的总资产为8490亿美元,同比下降4%,而其AUM增加12%至8710亿美元。
AUM概念的引入及其规模大于总资产、且增速快于总资产的情况,是西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30年来,随着社会金融财富的逐渐积累、“金融脱媒”日益深化、综合经营不断发展、资本监管强化和创新能力大大增强,西方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实现了从传统“信用中介”向“财富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商”的转变。在此背景下,西方金融机构已经不再单单追求资产规模的扩张,而是更加重视发展其财富管理能力。其管理资产的规模快速膨胀、甚至超过了资产增速,资产管理所带来的收入也已远远大于其表内资产所带来的利息收入。“总资产”的概念已经不足以衡量其“主业”、窥其全貌。在这种情况下,AUM作为衡量其财富管理能力和规模的重要指标,应运而生并日趋受到西方金融机构的重视。
国内银行AUM的应用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营范围拓宽、经营理念更新和财富管理业务兴起,国内银行对AUM概念的使用也日益增多。例如,近期中国银行发布的2009年年报中首次提及该行管理的客户金融资产规模已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再如,工商银行2009年年报中也披露,其个人金融资产100万元以上的财富客户数量突破50万户,金融资产超过11000亿元;个人金融资产在8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突破1.3万户,管理资产2550亿元。据了解,国内大部分主要银行均已在内部引入了AUM的概念。
国内银行的AUM一般是指个人客户在银行的金融资产,其统计口径主要包括个人客户在银行的存款和通过银行购买的各种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主要包括基金、国债、保险及银行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此外,不少国内银行还将客户的负债(贷款)也纳入AUM统计口径。但各家银行AUM的统计口径并不相同,比如是否包括客户的三方存管保证金、股票账户和个人房贷等,对于房贷的具体折算比例也存在差异,这就影响了AUM的可比性。
国内商业银行AUM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金融机构虽然都应用了AUM的概念,但其实质内涵却有所差异。同时,国内银行在AUM应用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国内外金融机构AUM概念的差异
虽然国内外金融机构的AUM概念都是在财富管理业务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但二者却存在以下差异。
应用目的不同。西方金融机构应用AUM主要是为了衡量自身投资管理规模和能力。国内银行则是为了衡量客户价值(包括潜在价值)、细分客户层次和便于开展营销。
包涵内容不同。西方金融机构AUM仅指客户的资产,而且特指银行提供投资和咨询服务的客户资产。而国内银行AUM包涵的内容则宽泛的多,既包括客户的资产,又包括客户的部分负债;既有银行目前正在管理的客户资产,也包括目前没有纳入银行投资咨询范围、但将来可能转化为银行所管理范围的资产。
应用范围不同。西方金融机构AUM的应用范围涵盖了个人、公司和机构等各类客户,一般包括集团旗下各金融机构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总和。国内商业银行的AUM目前仅用于个人客户方面,而且大都没有对银行和旗下各子公司的AUM作总体统计。
总之,从概念上看,可以把西方金融机构所采用的AUM看作“狭义”AUM,把国内商业银行所采用的AUM定义为“广义”AUM。
国内银行AUM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与长期以来仅重视存款、资产的情况相比,国内银行引入AUM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是,目前国内银行在AUM应用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缺乏对金融集团范围和机构客户AUM的统计,难以全面衡量机构财富管理的总体规模和综合能力。西方金融机构的AUM是个人和公司机构等客户AUM的总和,也是整个集团各业务条线AUM的总和。与西方金融机构相比,国内银行在目前的AUM统计中,仅仅是考虑了个人客户,尚缺少对机构客户和整个金融集团AUM的考量,不利于全面衡量本机构财富管理的总体规模和综合能力,也不利于全面统计客户金融资产的价值。
未对各类客户资产做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容易导致重规模、轻收益的倾向。国内银行目前的AUM统计口径相当宽泛,而且未根据各项客户资产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分层。例如,在分析和考核上,没有区分理财类资产(银行提供投资和咨询服务的资产)、存款类资产(客户储蓄和三方存管保证金等)、纯交易类资产以及客户负债(贷款),可能会导致银行片面追求规模(销售业绩),而不关注自身财富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客户收益)的倾向。
缺乏对AUM变动的全面分析,不利于准确判断机构的财富管理能力。AUM的增长是衡量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AUM增长越多,说明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越强。但是AUM的变化存在诸多因素,包括资产市值的变化、客户投入资金的增长和汇率变化等。仅看AUM的增长数据,而未深入分析其变化原因,会对金融机构投资管理业务能力的评价产生偏差。在诸多因素中,尤为重要的是客户净增加资金(NNA,net new asset),所谓净增加资金(NNA),是指新客户和老客户新投入的资金减去老客户撤出和赎回资金的净值。NNA的计算采用直接法,即以客户交易时投入或者撤出的资金来衡量。NNA不包括客户资产的利息和股息,也不含市场和货币波动、管理费、交易佣金和贷款利息以及由于机构兼并活动产生的客户资金变动。它最直接反映了客户投资意愿和银行财富管理能力。而国内银行大都未对AUM增量进行具体分析,这不利于金融机构准确衡量财富管理能力。
完善AUM应用的意义和建议
进一步厘清AUM概念、完善AUM应用对中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明确界定广义AUM,有利于完整、准确地衡量客户的实际价值和潜在价值、完善对客户的细分,为精准营销和分类营销提供决策依据,使客户的潜在价值变为实际价值,从客户资产转变为管理资产。第二,全面运用广义AUM ,有利于摆脱过度追求存款规模或者资产规模的“速度情节”和“规模冲动”,推动中资银行财富管理特色的强化,实现从“信用中介”到“财富管理服务综合提供者”的转变。第三,明确、统一应用狭义AUM,有利于准确衡量整个集团财富管理的规模和能力。第四,引入“客户财富收益率”、“客户净增资金”等概念,有利于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推动中资银行经营从销售导向转变为客户导向。具体建议如下:
明确区分衡量客户价值的广义AUM和衡量财富管理规模的狭义AUM。所谓广义AUM,包括所有反映客户价值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与中资银行目前采用的AUM定义和统计口径相同)。所谓狭义AUM,仅指中资银行直接管理的客户资产。建议中资银行明确区分衡量客户价值的广义AUM和衡量财富管理规模的狭义AUM,以完善对客户价值和财富管理能力的衡量指标。
统一构建用于衡量公司机构客户和金融集团的AUM。目前中资银行普遍缺少对公司机构客户和整个集团AUM的统计,建议一是参考个金业务AUM的设计,将目前公司业务的所有产品和业务归总分类,按照存款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企业理财和外汇理财等)、投资银行业务、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和客户负债(贷款)等分成五大类,明确客户价值和客户利润贡献来源,形成针对公司机构客户的广义AUM。二是明确公司机构客户狭义AUM的定义和统计口径,以衡量银行为公司机构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能力。三是对金融控股集团内的银行和各子公司的广义、狭义AUM进行统一界定和应用,以全面衡量整个集团、所有客户的价值和财富管理能力。
以AUM为基础,研究设计“客户财富收益率”指标。所谓“客户财富收益率”,即以上述狭义AUM的收益率为基础,参照相应的投资组合基准收益率,衡量中资银行对客户利润的贡献度,为准确衡量中资银行投资管理能力,建议根据客户风险偏好和投资类型,确定“投资组合标杆”(benchmark)和相应的收益率参考范围,定期(如一年)将“客户财富收益率”与“标杆收益率”作比较。需要说明的是,客户财富收益率并非越高越好,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客户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或者客户的投资组合已偏离原定的投资策略。目前中资银行使用管理会计方法所计量的个金业务收益率和私人银行客户价值分析等指标,基本上都是站在银行角度,反映个金业务盈利能力以及客户对中资银行的利润贡献度,尚缺少站在客户的角度、衡量银行对客户资产价值贡献的指标。因此建议设计“客户财富收益率”指标,以避免出现经营管理者一味看重“客户对自己的利润贡献度”过度追求短期销售业绩、影响银行长期财富管理品牌的问题。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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