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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认股权证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郁玉环

  【摘要】 文章分析了我国发行的各种不同认股权证对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与股本影响,对不同认股权证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 认股权证;股本权证;认购权证;稀释每股收益
  
  一、新会计准则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每股收益”的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新会计准则都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按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计算。而“稀释的每股收益”是企业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假设其在当期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后,考虑其对分子净利润的影响与对分母增加普通股股本的影响后的调整计算结果。稀释性潜在的普通股是包括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因为这些证券品种存在使总股本变化的可能性。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实质是一种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在或将来影响每股收益计算的普通股。衡量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是以转换后是否会减少每股利润作为衡量依据的。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充分考虑了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以反映公司在未来股本结构下的资本盈利水平。
  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假设行权时通常会使普通股股数增加,但是不影响净利润,因此具有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新会计准则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一般不调整分子净利润,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认股权证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例如武钢股份(600005)在2007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了面值 75亿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派发了7.5亿份“武钢CWB1”认股权证(存续期为2007年4月17日至2009年4月16日)。2008年年报公布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6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650元/股,其计算过程如下: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 188 571 982.93元
  期初普通股股数=期末普通股股数
  =加权平均数
  = 7 838 000 000股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数=5 188 571 982.93/7 838 000 000=0.662元/股
  可转债认股权证总数=727 500 000份
  2008年武钢股份全年平均市价=11.92元/股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727 500 000-9.58/11.92×727 500 000
  =142 814 597.32份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股数=5 188 571 982.93/(7 838 000 000+142 814 597.32
  ×360/360)=0.650元/股
  2008年“武钢CWB1”对应正股“武钢股份”(600005)全年平均市价11.92元,“武钢CWB1”的行权价为9.58元,假设行权,则该权证处于实值状态,权证持有人会选择全部行权,否则每份会损失2.34元(11.92-9.58)以及权证价格,由于“武钢CWB1”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给付方式的股本权证,是一种融资性质的权证,如果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武钢股份将增加普通股股数7.275亿股,同时将能再融资近70亿元。如果“武钢股份”(600005)在行权期市价低于9.58元,则权证持有人不会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为0,该认股权证融资失败。从这两个结果看,假设全部行权,表面看公司普通股股份增加数为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假设不行权,则不会增加股份,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一致。我国现有的认股权证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认股权证假设行权后会对净利润与股本产生什么影响?不同认股权证的稀释每股收益如何计算,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二、我国发行的认股权证分类
  认股权证是指上市公司或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持有人有权在特定期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特定数量标的股票的凭证。
  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权证市场总共大约有14只权证。第一个权证产品则是1992年沪市推出的飞乐股份,1996年6月底,因6只权证出现了因摘牌和不摘牌的谣言而引起的暴涨暴跌现象,最终被停止了交易。2005年8月22日,宝钢权证(“宝钢JTB1”)在沪市上市流通,权证交易在我国重新启动。
  权证的分类主要包括:
  1.按照发行主体不同,认股权证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
  股本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一般为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如2007年3月武钢股份发行的“武钢CWB1”(注CW表示公司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认购股票,上市公司必须向股本权证持有人发行股票,因此是一种融资性质的权证,持有人行权则公司总股本增加。目前深沪股市权证市场以股本权证为主流。
  备兑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之外的机构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备兑权证的发行商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杠杆投资工具,并依靠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来赚取利润。如2005年11月武钢股份的母公司武钢集团发行的“武钢JTB1”与“武钢JTP1”(注JT表示集团),持有人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入或卖出发行人持有的股票。备兑权证是以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为标的,持有人行权不会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数,公司总股本不变。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武钢JTB1”认购权证、“武钢JTP1”认沽权证行权结果的公告所述:“截至2006年11月22日,共计465 987 601份武钢JTB1认购权证成功行权,465 987 601股武钢股份股票从本公司账户转移至成功行权的认购权证持有人账户;共计60 433份武钢JTP1沽权证成功行权,60 433股武钢股份股票从成功行权的认沽权证持有人账户转移至本公司账户,武钢股份总股本在行权前后没有变化。”
  2.按照权利内容的不同,认股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认购权证是一种买进权利,如“武钢CWB1”,权证持有人有权于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进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认沽权证则是一种卖出权利,如2007年6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南航JTP1”,权证持有人有权于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自“南航JTP1”2008年6月退市之后,目前我国市场交易的权证均为认购权证。
  3.按结算方式不同,认股权证分为现金结算权证和证券给付权证
  现金结算权证是指在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仅对标的证券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现金结算。如“南航JTP1”采取的是现金结算方式,“武钢CWB1”采取的是证券给付方式结算。

  现金结算方式是目前国际权证市场的主流结算方式。而我国目前的上市权证中,由于绝大多数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权证,本质上属于以融资为目的的股本权证。因此,均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
  4.我国股本权证根据权证发行目的不同,分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出的股本权证,以及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发行的股改权证
  如“武钢CWB1”是从武钢可转债中分离出来的,该权证在发行时与其所依附公司债一起派送于同一投资者,但在交易时则是公司债和权证作为两种不同产品同时挂牌交易;“阿胶EJC1”属于股改权证。 2008年新上市的权证产品主要是可分离交易转债中分离出的股本权证。
  三、不同类型认股权证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从认股权证的分类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类型的认股权证对净利润与股本的影响是不同的,现分别考虑其影响。
  1.潜在普通股为股本权证
  股本权证一般为认购权证,采取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如“武钢CWB1”、“阿胶EJC1”。认购权证如果行权价(已考虑行权比例后,下同)小于标的股票市价,则理性持有人会选择全部行权。实务中我国上市交易的股本权证当处于实值状态时,行权比例高达85%以上。这时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数为行权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同时增加融资额。如果行权价大于标的股票市价,则持有人不选择行权,上市公司股本数不增加,现金流不增加。
  2.潜在普通股为备兑型认沽权证
  对普通股股数的影响:因为备兑权证是以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为标的,持有人行权不会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数,公司总股本不变。
  对净利润的影响:
  认沽权证当标的股票市价大于行权价时,持有人将不选择行权,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认沽权证当标的股票市价小于行权价时,持有人将选择行权。如果结算方式为证券给付方式,持有人需按市价购买股票后再按约定行权价卖给发行人,获得差额收益;如果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方式,持有人自动行权,得到行权价与到期日前平均数市价的差额收益;发行人则会有行权损失,损失额=(行权价-行权市价)×行权份数×行权比例。但由于备兑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之外的机构发行的,因此行权不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3.潜在普通股为备兑型认购权证
  对普通股股数的影响:行权与不行权,公司总股本不变。
  对净利润的影响:
  认购权证当标的股票市价小于行权价时,持有人将不选择行权,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认购权证当标的股票市价大于行权价时,持有人将选择行权。如果结算方式为证券给付方式,持有人需要按约定行权价购买股票,获得市价减行权价的差额收益,如果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方式,持有人自动行权,得到期日前平均数市价与行权价的差额收益;发行人则会有行权损失,损失额=(行权价-行权市价)×行权份数×行权比例。同理行权不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四、不同类型认股权证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综上所述,不同种类的认股权证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是不同的,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区别对待:
  1.潜在普通股为备兑权证
  当潜在普通股为备兑权证时,公司总股本不变化,权证持有人向上市公司之外的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之外的机构行权,行权的损失不由上市公司承担,不会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因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不进行分子分母调整。
  2.潜在普通股为股本权证
  (1)行权价大于标的股票市价
  此时认股权证处于虚值状态,权证持有人行权将带来损失,故选择不行权,对净利润与股本均不产生影响,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不需要进行调整。
  (2)行权价小于标的股票市价
  此时认股权证处于实值状态,权证持有人行权将带来收益,选择全部行权,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数为行权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同时增加融资额。因为假设认股权证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普通股股数,但不增加净利润,因此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需进行调整。
  稀释性的认股权证假设转换为普通股可以理解为假设配股,只是配股对象是权证持有人而非全体股东。假设它是向权证持有人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具有与股票股利相同的效果,导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资源流入,计算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将这部分无对价的送股视同从认股权证发行时就已发行在外。故稀释性的认股权证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与配股下重新计算上年每股收益原理是一致的。
  第1步:计算假设行权后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第3 步:计算平均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平均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系数-1)×时间权重
  也可以证明:
  平均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转换的普通股股数
  时间权重=认股权证本年存续时间/360
  第4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当时间权重为1时,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调整系数
  与重新计算上年每股收益公式一致。
  以武钢股份(600005)2008年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为例,计算过程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5 188 571 982.93/7 838 000 000=0.662元/股
  可转债认股权证总数=727 500 000份
  =11.721255元/股
  调整系数=11.92/11.721255=1.016956
  平均增加的普通股股数=7.838 000 000×(1.016956-1)×1=132 900 703份
  或=(727 500 000-9.58/11.721255×727 500 000)×360
  /360=132 900 703份
  稀释每股收益=5 188 571 982.93/(7 838 000 000+132 900 703)=0.651元/股
  因时间权重=1,计算过程可简化为:
  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调整系数=0.662/1.016956
  =0.651元/股
  当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只有认股权证一种时,稀释每股收益直接用基本每股收益与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当有多种稀释性普通股时则需要计算该认股权证平均增加的普通股数,与其它潜在普通股综合调整分母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五、计算结果比较
  武钢股份2008年的稀释每股收益按新会计准则计算为0.650元,按本文方法计算为0.651元,二者的差别主要在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上:
  按新会计准则计算的平均增加股数=(727 500 000-9.58
  /11.92×727 500 000)×360/360=142 814 597份
  本文平均增加股数=7 838 000 000×(1.016956-1)
   =132 900 703份
  或=(727 500 000-9.58/11.7212×727 500 000)×360
  /360=132 900 703份
  比较计算过程,二者的具体差别是公司在假设行权后收到款项再按什么价格转换股票,新会计准则是按行权前平均市价,本文则为假设除权后的理论价格。显然配股也是股利分配的一种形式,配股后股价立即下跌,股东得到的配股收益应为除权价格减去行权价,而不是行权前市价减去行权价,上市公司按行权价收到的现金不可能按行权前的价格转换股票,只能按除权价格转换。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之认股权证假设转换为普通股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原理应与配股后对上年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一致。因此应对新会计准则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的增加普通股股数公式进行修改,将其中的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改为假设行权后的每股理论除权价格更为合理。
  另外,采用本文的计算方法,当时间价值权重为1时,稀释每股收益直接为基本每股收益除以调整系数,与配股时重新计算上年度每股收益方法一致,使得计算更为简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周红,译.国际会计准则[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3).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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