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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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震黎
本文为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的初步研究成果
【摘要】笔者针对我国煤炭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阐明了煤炭企业构建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了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借此创建一套基于安全生产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改善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一、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煤炭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煤炭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断地扩大产量,与此同时却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导致矿难不断。2002~2006年五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原煤产量及百万吨死亡人数统计数据如表1。
尽管在过去的5年间,我国煤炭企业的百万吨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1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2007年要作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发展理念、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攻坚。
从我国煤炭企业目前的情况看,敦促甚至是强制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是十分迫切的。
(二)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尚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仍然奉行着“无利不起早”的经营理念,在企业里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吗?答案是肯定的。
颜剩勇、刘庆华(2005)对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总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在国外许多年来许多学者进行过研究,半数以上的实证结果证实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相关关系,特别是那些以会计指标衡量企业绩效方法的实证文献,如布拉格顿和马尔林……。”
(三)有利于煤炭企业履行环境义务
由于煤炭企业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使全社会付出了高昂的成本。例如:(段玉虎等2005)“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等城市,由于煤岩的大量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导致地面塌陷。目前,四大煤城矿区总塌陷面积已达500多km2,且多集中于市区,由于塌陷造成居民搬迁、房屋改建、市政维修、铁路改线及耕地赔偿等费用达8亿多元。在塌陷最严重的鸡西市,塌陷面积156.3km2,其中塌陷深度2m以上的超过20km2,因塌陷影响的建筑面积1.13万m2,住户2169户,人口11.56万人,农田面积0.71km2,破坏公路550km,破坏铁路19.54km,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通过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对其包括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促进煤炭企业提高环境意识,履行环境义务。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与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
屈晓华(200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制度和企业行为所体现的对员工、商务伙伴、客户(消费者)、社区、国家履行的各种积极义务和责任,是企业对市场和相关利益群体的一种良性反应,也是企业经营目标的综合指标。它既有法律、行政等方面的强制义务,也有道德方面的自愿行为,包括:(1)企业的经济责任。(2)企业的法律责任。(3)企业的生态责任。(4)企业的伦理责任。(5)企业的文化责任。”
金立印(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以及对社区和自然环境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活动。它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1.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金立印(2006),在参照Maignan(2001)、Laffertyet al.(1999)以及Sen et al.(2001)等西方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现有分类的基础上,比较全面地归纳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构成体系。如表2所示,作为一个抽象概念的企业社会责任包含有经济方面的责任、法律方面的责任、伦理方面的责任和慈善方面的责任;同时作为一个具体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包含企业的社会捐助活动、保护环境、赞助社区文化教育事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2.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近年来我国很多学者都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现综述如下:
(1)刘秀琴认为:“具体而言,应披露以下几方面的信息:①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②职工福利情况;③对所在地区的贡献;④改善自然环境的贡献;⑤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⑥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⑦对政府履行的义务。”
(2)阳秋林认为:“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其信息的内容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②对社会福利的贡献;③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④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⑥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
(3)杨忠英认为:“我国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②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③生态环境方面的贡献;④社会福利方面的贡献;⑤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贡献。”
(4)张文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四大方面:财务指标、市场指标、文化指标和公益指标。……总而言之,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包含的面相当宽泛,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以上的介绍虽然还不全面,但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目前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可以说是大同小异,差异不大,他们建议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应该说本质上是相同的,相对而言,笔者比较倾向于刘秀琴的看法。
三、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分类的特殊性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渐进性
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不要结合现阶段的具体情况而具有特殊性?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刚刚觉醒,仅仅只是部分企业初步具备了社会责任意识,更有一些企业还停留在“唯利是图”的原始、甚至是野蛮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像西方较为成熟的企业那样,全面系统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不切实际的。鉴于此,对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要求应当适度降低标准,从最基础、最一般的内容开始,逐渐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逐步深入与全面,而增加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煤炭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不要具有其行业的特点?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要不要因行业而异?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也并不完全统一,其内容也略有差异,但却并不存在因行业不同而异的问题。以煤炭企业为例,在西方国家就不存在因为其安全生产具有突出重要地位,而单独披露这方面信息的问题。这是因为在这些国家里,煤炭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已经成为最为安全的生产行业。以美国为例,煤矿千人事故死亡率已低于金属、制造、建筑、农业等20个行业,成为相当安全的一个部门。然而,我国的情况则截然不同,煤炭企业是最为危险的一个行业,重、特大矿难持续不断。这就要求我国煤炭企业应当重点突出披露其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
四、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的构建
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思路就是首先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筛选出适合我国煤炭企业具体情况的分类方法,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类社会责任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不同的项,即:指标,这样该方案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才能更具体、全面、完整地反应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并对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和煤炭企业现阶段的生产特点,其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法律责任。(李冬生,阳秋林2006)“公司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包括法定责任和道德责任。”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很难想象一个不遵纪守法、还存在偷漏税行为的公司,会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和照章纳税是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底线”。煤炭企业应当披露其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披露内容应该是本年度是否存在因违法、违纪而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生,如果没有,即可视为企业是遵纪守法的。
第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是保证煤炭企业工人生命的根本,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相关要求,据实披露有关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具体指标初步设计为:
一是安全生产设备投入率。该指标用来反映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安装和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投入状况。
二是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该指标用以反映企业是否切实在使用这些设备以及企业投入的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能否真正实际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三是年度矿难与死亡人数。企业应当实事求是地披露本年度发生的矿难和死亡人数的有关情况,不得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隐瞒这些问题,当然,如果未发生则可以不披露。
第三,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无论是露天开采的企业,还是巷道开采的企业,都存在对环境的破坏。因而都有对环境的保护与恢复的义务。企业应当在年度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披露该义务的履行情况。
第四,企业收益责任。企业收益目标不仅是一个财务目标,而且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也必须予以反映。
第五,职工福利责任。具体内容包括:职工日常福利情况,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险、职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工住房,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障费、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等。
第六,人力资源责任。企业在发展人力资源方面所从事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招聘录用、技术培训、职务轮换、确定合理的工薪水平、培养职工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以及增进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相互信任,促使职工和企业目标的协调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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