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的颁布及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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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俊秋
【摘要】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并行的,但二者在内容上并不一致,这产生了以谁为主及如何协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
一、新准则的颁布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诸多中国企业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并逐步抢占市场。与此同时,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也开始逐步建立,至2001年已经颁布了16个会计准则。但另一方面,我国曾长期奉行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模式,与国际惯例并不相符,使得广大海外上市公司投资者们在阅读企业报表时存在诸多不便,“我国会计准则要尽快与国际趋同”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颁布了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然而这仅仅是从理论上做到与国际趋同,这一趋同与中国已经进行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比较已经远远落后,作为准则直接影响的中国企业,要真正做到与国际趋同,应极力缩短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而如何缩短这一跨度时间,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均应加强其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和领悟。企业财务人员是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者,因此其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要求。其次,要充分借鉴他国在本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上的优秀经验。澳大利亚会计曾深受英国会计模式的影响,也因此使得澳大利亚会计界在经历了深刻的改革以后,基本确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在本国的地位,同时准则的制定程序、制定机构和人员构成均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完善。
二、新会计准则颁布将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公允价值成亮点
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这两个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了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据悉,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二)利润调节受限
主要体现在存货管理办法等变革中。
1.存货管理办法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3.债务重组方法变革。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三)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等也发生了变革
1.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四)金融企业首当其冲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三、《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是《会计法》中提到的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仅仅是统一会计制度的一部分,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1)打破行业、所有制、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行业、企业的个性业务,拟定各个专业核算办法。(2)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3)考虑到金融保险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已经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不是对现有行业会计制度的简单相加,而是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和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加以制定的。目前,财政部正准备起草特殊业务的专业核算办法,比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业务核算办法,等等。这些特殊业务的专业核算办法也将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整体。
目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是并行的。对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长期并存的必要性,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习惯、转轨时期的经济环境及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此不赘述。笔者主要着眼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现状及发展方面进行探讨: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内容的不一致与并行建设的不同步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基本内容上显然有其不一致之处。可见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并存,所要规范的对象一样,但内容不一致,建设不同步,是存在执行问题及影响规范所要达到的效果的。
(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行建设并凸显重点
二者并存必有其重。两个同等内容、同等效力的规范长期并存,是转轨时期的一种过渡现象。无论这种现象存在时间多长,在两者并存时都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执行过程中,以执行何者为主的问题;二是当两者存在差异时又应以何者为重的问题;三是长期的并存建设中,以何者为未来的发展和建设重点,其建设的内容及特色又应是什么的问题。这三个问题实际涉及的研究内容只有两个,即当前的执行问题及所要奠定的发展格局的基础问题。
讨论此三个问题必须先明确我国会计规范的最终发展方向。
1.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区别上来讨论两者对我国会计规范最终发展方向的影响。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质上都是一种规范,都是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这是已达成的共识。如果说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别,那么这个差别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习惯上形成的表达形式与表达结构上的差异。西方国家建立的会计准则是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的,而会计制度是按照会计报表的结构,或者说是按会计科目的组织逻辑来制定的。许多学者就此撰文对两者进行探讨,并以此为出发点讨论我国究竟是以会计制度抑或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主要形式。简单地总结,会计准则的优点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可以将该要素或该业务涉及的定义、特征及计量、披露等阐述得更全面更清楚,逻辑更严密。而且当某一经济业务随经济环境有所改变时,能够直接修改某一具体准则,用新的具体准则代替之而不影响对其他经济业务的规定,较具灵活性。而会计制度的优点则在于按会计报表的结构来制定,以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内容为核心内容,不仅具体而且易操作。当前持以会计制度为主要会计规范形式的观点,正是以会计制度的优点与我国会计人员的水平、我国长期以来以会计制度作为会计规范形成的习惯相适应作为基础的。
这里可以明确的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规范发展的影响仅在于两者间唯一的区别,即表达方式上何者更适合的问题。但实质上对会计规范的发展而言,更重要的是内容建设,内容的建设无论是采取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准则,都只是形式的差异。
2.从会计环境来看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已是必然的趋势。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各个国家利益与共,而且也给各国提出了市场规则、法制规范的同一化问题。会计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会计规范亦然。中国已加入WTO,发展中国未来经济是不能忽视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的。在此经济环境中,中国会计规范国际化也是必然的。
对原以会计制度为规范形式的国家,会计规范在形式上转变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现转变过程中使用习惯的过渡;实现国际化与国家化的协调;在实现了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形式之后,是否要完全地摒弃会计制度这一形式。
可见,在这种国际发展趋势之下,中国的会计规范也当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的主要规范体系。因此,也不得不面对这种过渡与转变的过程。先前所提到的两者所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即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综上所述,会计制度存在的重点在于阅读习惯的需要。因此,对第一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在于明确采取何种发展格局,即采取以会计制度为执行依据,会计准则仅仅作为理论框架和为适应外国投资者的思维习惯而存在,当两者出现差异尤是在执行中出现差异时以会计制度为准,这样可以引出第三个问题,即长期并存中,建设和完善的重点是会计制度;或者是另一个发展格局,即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在过渡期实现两者基本内容的同一,并重点建设会计准则,使之成为主要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准则为适应国人的阅读习惯而存在的另一表达形式长期存在,两者出现差异时,以会计准则为准,同时,会计准则的建设应当具体并具有操作性,以符合我国及成文法系国家的立法环境。以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发展现状来看,显然是趋向于后者的,但现实中并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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