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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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晓 郭 佳
【摘要】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适合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成为联结金融、贸易和工业生产的纽带。与银行信贷等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融资租赁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新形势下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现实选择,是一种重要的资本经营方式。
一、融资租赁的含义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对融资租赁做了如下定义: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由此,可以分析出融资租赁必须具备以下内涵:
(1)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
(2)承租人选定拟租赁物,由出租人出资购买;
(3)供货方、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当事人的基本经济关系和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4)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必须明确;
(5)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购买选择权。
从融资租赁的内涵中,可以分析出融资租赁业务是以最大限度保障承租人利益为原则而制定的,有利于承租人获取所需的资金和设备。与此同时,还可以看到如果中小企业作为承租人,不仅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资本设备融资、增加自身资产流动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缓解债务负担等益处,而且可以解决融资难、信誉低、融资风险大等问题。
二、融资租赁的功能
(一)投、融资功能
在租赁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投资人不仅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建立租赁公司来经营租赁业务, 还可以通过投资于租赁基金、杠杆租赁等交易,只投资但不参与经营来进入租赁行业,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由此,融资租赁为社会投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领域。
随着有关融资租赁财务、会计与税收制度的建立,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之上,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又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主要表现在节税型融资功能。我国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承租人要将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视同自有资产来管理,即将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纳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对中小企业来讲,可本着“所有并不重要,使用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能以较少的租金支出获得 100% 的设备使用权,并可做到常租常新,降低了设备投资的资金压力和折旧风险。从可行性上分析,由于租赁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和专业管理能力能有效控制租赁风险,对作为承租方的中小企业的考察就侧重于项目未来现金流,而对其历史的负债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形资产要求不高;这样有利于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增加资产流动性
融资租赁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产品销售季节性和项目现金流等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还款安排。租约可以规定灵活的付款条款,例如递增或递减支付、提前还租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现金流量状况来定制付款额。租期可长可短,租金可按月、季度、半年、一年支付。支付的时间可以提前或变换不同的间隔期,显得十分灵活。这种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使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可以充分、合理地匹配。
(三)推进技术改造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机器设备“精神磨损”大大加速的情况下,全额设备投资往往由于设备的“精神磨损”而带来一系列风险,使得承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融资租赁为承租企业规避机器设备“精神磨损”产生的风险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促进了承租企业不断跟踪先进技术、加快更新改造的节奏,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生产科技含量高的产品,进而保持竞争优势。对于资金实力不太雄厚的中小企业来说,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不断更新技术和设备,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四)缓解债务负担
融资租赁以资金为纽带,以物为载体,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灵活的还款方式,同时缓解了承租人的债务负担。例如,作为承租人的中小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来制定付款额,简化财务管理及支付手续。与此同时,作为承租人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将原本必须用于设备的资金抽出来周转使用,使之流动化,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债务负担。
三、融资租赁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优势
(一) 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首先,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财务、经营等信息的披露要求不高。出租人考虑项目可行性的因素主要有:承租人的诚信程度、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发展速度等。这些信息基本外部化,容易获得,出租人在对这些信息做出技术分析后,就可以决定项目的可行性。
其次,租赁合约中对租金及期限的规定成为信息反馈机制。考虑到企业立项前期现金流量比较少,合约对于租金的期限可以有弹性的规定,采取前期少付,后期多付等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方式。相比于银行贷款采用一次性贷出,到期日一次偿还本金,这会给财务基础较弱的中小企业减轻资金流动性的压力,减少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
再次,租赁融资能降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融资租赁兼有融物融资的特点,以融物代替融资。由于设备通常具有特定用途,出租人变更其用途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出租人变卖设备获得价款,然后从事其他项目的投资。
租赁融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意义在于降低资金提供者的信息管理成本,一方面提高了资金收益;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门槛。因此,融资租赁可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信用度低、不易以举债方式融资以及未在银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从而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
(二)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和成本
现有融资方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在于其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而融资租赁公司不像银行那样看重企业的业绩、财务实力和抵押担保品,他们更看重租赁物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是否足够支付租金。由于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回租赁物后有翻新、处置租赁物的能力,所以融资租赁往往不需要承租人安排信用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快捷。这种融资方式,得到了创业中的中小企业的青睐。与申请银行贷款的繁琐程序相比,融资租赁的手续简便、时效性强、具有拾遗补缺的优势则更为突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通常两个月内即可办完所有手续,而且是将融资与融物合为一体,企业也不必等到资金落实后再去采购设备物资,这就大大节约了时间。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减轻税赋负担。对承租人而言,在投资初始阶段只要支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获得租赁资产,并投入运营,这样就大大缓解了企业一次大额投资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融资租赁的租金支付方式是在租赁期限内采取逐年分摊的形式,因而具有投资乘数效应,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融资租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赋负担。按照我国租赁准则规定,当租赁期短于租赁设备的法定耐用年限时,承租人可以按租赁期作为租入设备的折旧年限,并据以计提折旧。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以使企业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三)促进中小企业扩大销售
通常情况下,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实现利润。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经营者都认识到销售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都在动脑筋、想办法来扩大销售。但中小企业在开发、生产出自己的产品后,受企业或产品知名度的影响,销售不甚理想,企业想扩大销售量,却又担心大量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对企业资金周转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坏账可能性。尽管国内有的银行已尝试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但由于中小企业原本就缺乏足够的信用和担保,这一问题同样会制约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而如果利用融资租赁既融物又融资的特点,中小企业可以在正常销售规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销售给租赁公司,而由购买方从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形式来融通这些物品。这种三方安排,一方面使原来的购买方的购买力比采用直接购买方式下大大增加,从而扩大了中小企业的销售;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是将产品销售给租赁公司,一般而言在销售时不会形成应收账款。因此如果中小企业能采用这种模式,则既可以利用融资租赁的特点进行销售,又可以提高企业销售量、加速资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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