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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爱莉 赵 耀

  【摘要】近几年来,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大玩“减值冲回”游戏,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而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准则的实施,将结束这一游戏,也会对上市公司的短期利润产生很大影响。本文主要以新发布的《资产减值》准则为例来介绍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一、引言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陆续发布了新准则体系中的部分准则。新准则体系一共有39项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体系对以前的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做了部分修改,如《存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等都较以前有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另外22项则是针对新业务的准则,如《生物资产》准则、《保险合同》准则和《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准则。新准则的发布将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产生较大影响。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作了较大修改。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与修订前的存货准则相比,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业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反之,对于原料价格缓慢上升的行业来说,取消后进先出法将会使其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当其利润偏高。即,修订后的《存货》准则对不同行业公司的利润在近几年将产生不同的影响。
  另外,其他准则也会对企业产生影响。
  
  二、新旧准则对资产减值规定的比较
  
  (一)新准则发布的背景
  旧准则规定企业可以计提8项减值准备,并且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当减值因素消失时可以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而某些上市公司正是利用这一规定,大玩“减值冲回”游戏,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尤其是近几年,上市公司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十分严重。“准”ST公司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避免被ST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将被证监会特别处理(SpecialTreat),即被戴上“ST”的帽子。所以上市公司在第一年亏损后,往往在第二年大甩包袱――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不乏滥用谨慎性原则,多提减值准备的现象),导致第二年巨亏,第三年又以各种理由转回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盈利假象,从而保住公司不被ST。除此之外,业绩好的公司也利用减值准备来平滑各年间的利润。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整治上市公司滥用减值准备的现象,财政部专门制定了此项《资产减值》准则。
  
  (二)新旧准则对资产减值规定的比较
  旧准则体系中没有单独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各项具体资产准则,如《存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等准则中对资产减值作了相关规定。而此次全面修改准则体系时则单设了一个《资产减值》准则,主要用来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由上表可以看出,新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主要有两方面的差异:一是规定范围的区别;二是资产减值日后能否转回的区别,而这也正是新准则在这方面的实质性突破。
  
  三、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准则体系将于2007年1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施行,以后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广。新会计准则中重要条款的变化,不但将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有些甚至会提前影响到2005年和2006年的年报。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因此,上市公司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一些“隐藏利润”的行业和相关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突击冲回,2006年利润将“一飞冲天”。 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
  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占当期利润的比例相当大,有些甚至超过了当期利润。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股票池”中的300家被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三项合计数占公司2005年中报税前利润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公司不乏少数。
  
  
  以G华新(600801)为例,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7982984.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9945576.06元,仅占各项减值准备总额的31.61%;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8037408.56元,占各项减值准备总额的68.39%。也就是说,2007年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之后,这三分之二的减值准备都将不得转回。并且公司近几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非常不规律。
  
  
  由表3可以看出,华新公司2003年之前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相对比较平稳,但2004年却突然比2003年翻了近四番。之所以会产生如此突变,笔者认为,不排除资产确实减值的可能性,但公司以此作为利润调节手段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华新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水泥生产、销售的专业化公司,而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投资大幅增长,拉动了对水泥的需求,从而导致华新公司的业绩也突飞猛进,为了平滑利润,尽可能较长时间地维持其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在该年计提了大量的减值准备,此举可谓“一石两鸟”:一来平滑了公司当年的利润,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二来也为以后业绩不良年度通过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增利润做好了铺垫。但新准则既然规定减值准备不得冲回,那华新公司在前期计提了大量的减值准备之后,可能就会利用2005和2006这最后的两年陆续冲回部分减值准备,也在投资降温的大背景下,为公司业绩“锦上添花”。
  总而言之,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以往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不得冲回,因此,2006年被视为历年减值冲回的最后期限。对于以前年度已经计提足够减值准备的上市公司来说,可能会在2005和2006年平稳的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而那些没有计提足够减值准备的上市公司可能就会抓住2005年这最后一根稻草,以各种名目增加计提减值准备,以备2006年转回以调节利润。因此,新准则不仅会影响2007年的利润,也会对2006年的利润产生很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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