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资产负债表观的所得税会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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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仕清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废除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依据,从资产与负债的定义出发,强调在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期间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其基本原理是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当以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并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现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
(一)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差异分析 首先,两者对收益的理解不同。利润表债务法是从会计利润观的角度看问题,以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历史成本法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经济利润观的角度出发,根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强调时点的财务状况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价及预测其价值。其次,两者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利润表债务法对由时间性差异计算出来的所得税款采用“递延税款”科目反映,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借贷双方可以直接抵销后进行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将其区分开,两科目余额不能相互抵销。这种做法分清了资产和负债的内涵,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最后,两者的递延所得税核算方式不同。利润表债务法下从收入费用观出发,首先确认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而递延所得税(递延税款)是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的差额,是倒轧出来的,递延税款不是真正的资产或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是通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算出来,其遵循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保证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合理性,但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也是一个倒轧数。
(二)我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现实意义 一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思想,适应会计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在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全面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体现了与国际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趋同。一方面,在会计理念上改变了以前重利润表轻资产负债表的观念,比以往更强调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反映。FAS109从1987年开始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IASl2则从1996年开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向着基于价值的方向演变,会计报表的基石从原来的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观,更强调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反映。二是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随着我国股票交易市场的发展,会计研究的重心转向信息的有用性,人们的注意力也从利润表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观是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计量企业收益,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资产负债观更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和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强。此外,资产负债表观从资产与负债的定义出发,强调在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期间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即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再通过计算得到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则上,这种做法更能真实地反映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和负责,提高了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从谨慎性角度,这种做法不高估企业资产和收益,低估企业负债和费用,更能体现会计的谨慎性要求。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增会计要素分析
(一)计税基础 为了符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方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要求,所得税会计引入计税基础的概念。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二)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同过去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相关法规制度的最大差异之处在于“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引入,取代了利润表债务法的时间性差异,标志着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由原来的利润表债务法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转变。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永久性差异的界定方面与规定保持了一致。而损益表债务法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收益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从暂时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来看,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其他暂时性差异是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造成的,主要包括:初始确认时,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不同于其初始账面金额;资产被重估,但计税时不作对应调整;合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等。暂时性差异使企业纳税后果影响范围更广。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对全部暂时性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利润表债务法下的递延所得税余额,是可抵减和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发生转回借记贷记相比的结果,递延所得税余额并不表示应收或应付的项目,没有准确反映资产和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暂时性差异产生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差,因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据以核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的是负债和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调整事项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原因 由于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企业会计核算所得税遵循的原则与税务计量所得税遵循的原则不同,营业亏损所造成的可抵扣亏损引起对未来所得税的抵扣,所以现行所得税准则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将可抵扣亏损确认为当期所得税利益,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使资产负债表更为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资产负债状况;此外企业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会计期间计算的暂时性差异,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主要事项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主要事项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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