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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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美娟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嵌人衍生金融工具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首先,作为公司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样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利率;其次,通过持有人的成功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又可以以股票的形式存在,而债券持有人通过转换由债权人变为了公司股东,参与企业管理,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二是具有期权性。与普通债券相比,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视做一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者可以在将来某个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条件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票的特殊债券。三是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者回售性。赎回是指发行人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可转换债券;回售即投资人在指定日期以事先约定的面值的一定溢价卖回给发行人。对于规模较大、负债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经营比较稳定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转债融资比配股、增发更能以较低的成本筹集更多的资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中对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根据新准则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从金融工具持有人角度看,嵌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权益转换权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应与主合同分拆,作为独立的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因此企业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首先应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分拆步骤为:一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入帐价值,采用的折现率为债券发行时不附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二是按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对价扣除负债成分初始人账价值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人账价值。
[例]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x1年1月1日以5040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该可转换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自20x2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0x2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不足转为1股的部分以现金结清。假设不附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5%。
则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单位:万元):
(1)负债成分的初始人账价值=1500×P/A(5%,5)+50000×P/F(5%,5)=45670.52(万元)
(2)权益成分的初始人账价值=50400-45670.52=4729.48(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40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折价) 432948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7294800
新准则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续计量时,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上例中业务的实际利率为5%。为此该债券采用实际利率法折价摊销如表2所示(单位:万元):
根据表2,20x1年末计提利息及摊销折价的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228353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折价) 7835300
应付利息 15000000
若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应付利息”科目由“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替代,下同。
20x2年初支付利息的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150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0
二、债转股及未转换为股票债券的后续计量
若20x2年1月1日,该可转换债券的5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未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结清。
转换的股数=25000+10=2500(万股)
借:应付债券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00万元×50%) 25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729.48万元÷2) 236474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折价)
[(4329v.48-783.53)万元÷2] 17729750
股本 25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30917650
根据表3,20x2年末计提利息及摊销折价的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116135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折价) 4113500
应付利息 7500000
20x3年初支付利息的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7500000
贷:银行存款 7500000
剩余年份依此类推,不再赘述。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确认
20x6年到期还本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5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000
此外企业应当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企业债券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参考文献:
[1]黄义志:《企业可转债券:不该被遗忘的板块》,《上海证券报》2002年11月2日。
[2]会计准则研究组:《最新会计准则重点难点解析》,大连出版社2006年版。
[3]全国注册套计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编辑 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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